| 台灣人人必讀的 《國民生活須知》 |
| 送交者: 安雅雲 2016年11月06日05:22:09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台灣人人必讀的 《國民生活須知》所謂徒法不能自行,政府對國民德業之養成,使社會趨於優良治理,亦有不容推卸的責任。《國民生活須知》是1960年代末開始,台灣推行的“中華文化復興運動"的產物。當時在台灣街頭巷尾到處可以看見《國民生活須知》。 《國民生活須知》 壹、一般守則 一、普通禮節:
國家慶典,應懸掛國旗。升降國旗,應肅立致敬。 在集會場所,聽、唱國歌,立即肅立。 國旗、國父暨先總統 蔣公遺像及元首玉照,均應敬謹使用,妥慎保存。 遇見國家元首,可以肅立、歡呼、鼓掌等方式致敬。
對尊長,鞠躬致敬;對親友,懇切問候。尊長在座,不宜交足。 早晚應對父母、尊親、師長問安。出門必敬告父母;回家必面見父母。父母召喚,應立即答應,並趨前承命,不可虛諾。 注意禮讓,不要忘記說個“請”字,接受任何人的幫忙服務時,不要忘記說聲“謝謝”,自覺不周到處,應該說聲“對不起”。 行、坐、站、立,一般位次,前大後小,右大左小,三人以上,中最尊,次為右,再次為左。 行禮握手,應注目示敬,如長輩或婦女未伸手示意,可向其鞠躬或微笑點頭,不必握手。 親朋聚會,亦可拱手或點頭為禮。 介紹相識,先尊后卑(先將晚輩或低階介紹給尊長);並說明姓名或交換名片。 普通稱謂,對長者,平輩,均可稱先生。對婦女,應酌稱小姐、女士、太太或夫人。 擇交取友,須善善惡惡,而且寧可吃虧,不占便宜。 訪問宜預先預約,並準時守信。 機場、車站、碼頭,送往迎來,除非必須,均可減免。 候車、購物(購票)、入場,均應遵守先後秩序。 商場買賣,應有禮貌。標價不二,信用第一。 公共場所,應遵守規定,不可隨意吸煙,並不得亂拋雜物,踐踏草坪,攀折花木。 參觀競技,不可無謂叫囂。尤其在國際競賽場合,不可左袒己方,而失禮於彼方。 聽樂觀劇,按時進退,保持寧靜,鼓掌中節。 絕對不可隨地吐痰、隨地便溺及隨地吐棄果實渣滓。 公用毛巾,不可揩擦鼻涕唾沫。 二、說話: 公共場所,應講國語。 說話要誠懇莊敬,聲音適度。不談人私,不議人短,不炫己長。 對方說話,不可打斷,旁人談話,不可插嘴,聽人講話,耐心聽完。 與多數人在一起,不可專與一、二人談話,並避免以方言交談。 打電話時,應說明己方姓名,如撥錯號碼,宜表示歉意。接到電話,先答己方姓名,如接話人外出,應聽明轉告。使用電話,應問答簡明,聲音不宜過高,時間不可過長。 三、開會: 出席集會,嚴守時間。必須中途退席時,應先請求主席許可。 保持會場秩序,尊重主席職權,發言先求許可,並遵守時限。 養成服從多數,尊重少數之習性。 貳、食的方面
一、進食: 食物講求衛生,餐具務須清潔。 長者未食,及家人未到齊以前,不宜先食。 進食時,要保持良好姿態,肘臂不可張開,以免妨礙鄰座。 喝湯不宜有聲;碗盤筷匙,不宜撞擊作響。 不可用筷子或手指剔牙,必要時,應用牙籤,並掩蔽為之。 果核骨刺,殘希飯粒,不可隨手棄置。 取用菜餚,應取靠自己一面者,不可大口咬食。 吃麵包(饅頭),只宜撕成小塊,不可大口咬食。 進食時,與同座談話,聲音不可太高;並不可揮動筷匙刀叉。 茶飯既畢,應將餐具理好,座椅亦應放回。 野餐後,其紙巾、飯屑,竹筷、木盒等,應放置於垃圾桶內,或集中自行帶回。 二、宴會: 請帖應早日發出,並附回單。 接到邀宴請帖,應即行作覆。如覆“陪”,須準時前往參加。如覆“謝”,切不可臨時參加。 參加宴會,不可中途離席。如有必要,應向主人致歉。 宴會敬酒,應由主人先向賓客舉杯。勸酒勸菜,不可過份勉強。茶具酒器,宜有分別。 西餐注意事項: (1)取用靠右邊的飲料,靠左邊的麵包。 (2)先取用離盤最遠的匙、刀與叉。喝湯使用大匙,割食肉類與菜餚,使用大型刀、叉。 (3)除酒杯及飲料杯外,不可將任何盤碟舉起飲啖。 (4)不可用自己刀叉,在公用盤碟內取用食物。 (5)刀叉用畢,應並置於盤中。 參、衣的方面 服飾以整潔樸素為主,材料宜用國貨,式樣不宜奇異。 衣服應穿正、扣鈕,污垢須隨時洗滌,破綻須隨手縫補。 帽子不得歪戴,髮式、服裝,不得蓬頭怪樣。 出門不赤膊,不穿拖鞋,不着睡衣。 禮服──中服,男子為藍袍、黑掛,或深色中山裝。女子為袖長及肘、身長及踝之旗袍。西服則照西方習慣。 參加喪禮弔唁,宜着深色衣服,舉止並應肅穆。 肆、住的方面 一、衛生安全: 居室內外,應經常灑掃,廚廁應經常清洗,溝渠應經常疏通,蚊、蠅、蟲、鼠,應勤加撲滅。 家具物件,力求整潔。如有隙地,應使美化。 當街過道,不曬衣物。屋外車具,不可妨礙交通。 不塗污牆壁,不亂丟棄物,不亂倒污水。 小心火燭,謹慎門窗。 二、日常生活: 早睡早起,勤勞操作。 應經常剪指甲、理頭髮、勤沐浴。 噴嚏、呵欠,必須掩口。 飯前、便後、工作、運動完畢,必須洗手,以維衛生。 隨手關門,隨手熄燈,隨手關水。(公共場所尤其重要) 收聽廣播或收看電視,保持適當音量,不可妨礙周圍寧靜。 常用對象,放置一定處所,用畢歸原。 睡時熄燈,夜遲歸來,須保持安靜。 有事出門,言明去處。逾時不歸,應及時通知。 不讀無益書刊,不涉足不良場所。 三、居住公共生活: 與人同住,注重禮讓,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 室內一切動作,均宜輕緩,以保持寧靜。 將入人室,應先叩門。私人信件,不得拆閱。 他人物品,未得同意,不可擅自動用。 公井、公浴、公廁,及公共集會場合,必須保持整齊清潔。
四、家庭: 子弟應服從尊長,如有意見,應婉轉說明。 兄弟、姊妹、妯娌,須互相友愛、諒解。 夫婦相處,互敬互諒,不宜專斷詬誶。 伍、行的方面 一、秩序與安全: 行車走路,不可爭先,車輛行人,均應靠右。 與尊長同行,應略退於後方一步。必要時,並須予以攙扶。 乘車須依序上下,不可以頭與手伸出窗外,不可攀立車廂兩旁。 行路時,要注意標誌燈號,服務交通指揮。 穿過街道,應走行人穿越道、斑馬線、地下道或陸橋。 通過平交道,要特別小心,不可強行穿越。 使用腳踏車,不可搶先,不可攀附任何車輛之後。 機車不可超載、超速,單車不可雙乘。(拖車的牲畜不可虐待。) 車輛夜行,應照規定亮燈。 不得於道路中擊球遊戲,不得於公路及鐵路中間,放置石塊,及其他障礙物,妨害行車安全。 二、儀態與風度: 行路須抬頭、挺胸、比肩、齊步,容止安詳。 行進間,不吸煙,不吃零食,不攀肩搭背。 乘坐車船,應對老弱、婦孺、傷殘、疾病者讓坐,並照顧其上下。 路遇遺物,應歸還原主,或送警招領。 乘坐車輛,宜依次就坐。 陸、育樂方面 愛護兒童,不可放縱,應啟發其心智,矯正其不良習慣。 管教子女,身教為先,不宜動輒責罵。 要養成為多數人服務,“先之勞之"的美德。 養成是非心,要仗義執言;養成同情心,能急人之急。 見人傾跌,不可譁笑,須予扶持,先人鬥毆,不可助虐,須予排解。 不容許孤立自私,投機取巧,偷惰怠忽;尤不容許貪人之功,以為己有。 遵守防疫規定,接受注射檢查。 利用休閒時間,培養藝術興趣,提倡正當娛樂。 提倡正當的國民運動,如球類、騎射、駕駛、操舟、旅遊、釣獵、拳術、游泳、舞蹈等,以代替流俗的娛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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