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秦暉教授“文化無優劣”之謬 |
送交者: 格致夫 2017年09月14日07:42:46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格致夫:淺析秦暉教授“文化無優劣”之謬 萬維博主高伐林早前轉貼了清華大學秦暉教授關於制度與文化的兩篇文章。該兩文的價值在於理清了歐洲穆斯林政策的弊端,特別是對左、右兩個陣營各自的問題所在有很好的闡述,具有不錯的信息性和啟發性。但令人驚訝和遺憾的是,作者對這一弊端形成機制的溯源和解讀卻是建立在錯誤的理念和邏輯之上! 該作者在《信仰自由與神權專制是不能“多元共存”的》一文中提出一個核心觀點:“文化無優劣,制度有高下”。乍一看,強調“文化無優劣” ,似乎是一種相當開明的境界,更頗有些“政治正確”的意味。但令人遺憾的是,這個觀點根本站不住腳! 1】從基本概念看秦文觀點的自相矛盾 要討論作者這一觀點,首先必須弄清文化與制度基本概念層面的關係。文化是一個非常寬泛的概念,要給它下一個準確定義,是一件極為困難的事情。據統計,有關“文化”的各種不同定義至少有二百種以上!迄今仍沒有令人滿意的公認定義。好在我們還是可以從廣義與狹義兩個層面來把握此概念。 東西方辭書對此有大體一致的解讀。廣義的文化,是指人類所創造的物質與精神財富的總和。狹義的文化,則特指意識形態領域的一切精神財富,包括語言、宗教、風俗、道德、法律、制度、思想、文學、藝術、科技等。 而無論那種定義,文化都涵蓋了社會組織方式與制度,換句話說,制度屬於文化的一個子集。 由此,就暴露了秦暉觀點的一個根本性自相矛盾:既然認識到作為文化組成部分的制度有高下之分,那麼,強調文化無優劣,在概念和邏輯上就根本站不住腳!出路只能是承認文化也是存在優劣的。反之,作者既然認定包括了制度的文化無優劣之分,欲自圓其說,除非也承認作為文化子集的制度亦無高下之別!否則,就不只是頗顯突兀的問題,同樣在邏輯上無法自恰! 文化與制度,或說“矛和盾”,都在秦暉先生手中,兩者是否有高下?取決於他的關聯性選擇是否一致。否則,就只能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2】從普世價值標準看“文化無優劣”論的虛妄 秦文提出:制度“首先從價值上是有普世的優劣標準的,其次從邏輯上也是使“文化討論”有意義的定義前提,最後從歷史上講,這種制度進步更是所有“文化”都經歷過、正在經歷也必須經歷的現代化進程。” 秦暉先生這就肯定了制度從價值上具有普世的優劣標準。無疑,沒人能否認,涵蓋制度的文化也是有價值的。於是,下一個必須回答的問題就是:難道文化的價值就是例外?就沒有了普世標準嗎? 退一大步,即使不認為文化具有普世價值標準,請問:食人文化能夠與動物保護組織所代表的“東郭文化”沒有先進與落後之分嗎?只要推翻不了文化的先進與落後之別,又如何能夠否認文化價值也存在普世標準呢?因此,所謂的“文化無優劣”就只能是虛妄的謬論。需要指出的一點是,作者所言“從邏輯上也是使文化討論有意義”的前提正是文化價值存在優劣差別! 另外,請注意秦文中這個表述:“從歷史上講,這種制度進步更是所有“文化”都經歷過、正在經歷也必須經歷的現代化進程。”這意味着什麼呢?這表明,作者的文化概念,本來就包括制度這個子集!也就排除了用此“文化”非彼“文化”來澄清的可能。 3】從現實社會看“文化無優劣”的矛盾 請注意,到目前為止,筆者都是在用秦暉先生的理論駁斥他自己的觀點!而非本人的觀點。 在筆者看來,應該承認,就文化這個寬泛概念中某些個具體部分而言,的確存在無所謂優劣高下的文化內容。諸如飲食文化、服飾文化、禮儀文化、娛樂文化中的某些部分,等等。但總體而言,根據文化的先進與落後程度不同,其價值必然存在高低、優劣之分!也就存在大體統一的普世標準。 換個角度看,如果文化無優劣,中國人為何至少在過去一百多年裡一直在探討、爭論傳統文化的糟粕與精華問題、弊端與優勢問題呢?世界各國、各民族不同文化軟實力的強弱又從何談起?文化入侵、同化、式微等現象又是因何而起?在歷史長河中,很多文化消亡了,而包括中華文化在內的世界少數古老文化則穿越時空,頑強地生存了下來。這其中就不涉及文化的高下與優劣嗎?具體到一個特定民族或國家、地區,舊文化不斷消退,新文化不斷壯大,也能武斷地認定“文化無優劣”嗎? 秦文中舉出吃中餐、西餐沒有優劣高下的例證。但就這個例子而言,也不見得兩種飲食文化完全沒有價值差別。至少健康與營養專家會告訴我們不同飲食間的諸多差別。此外,還有前面提及的極端例子:誰能說食人文化與不殺生的素食文化間沒有高下差別呢?各國政府不得不對飲食文化作出某種制度性限制,對此,作者有一個辯解:這種飲食限制已經不屬於文化性質,而屬於制度範疇!且不說制度本來就是文化的一部分,這類限制往往源於文化價值判斷的差異,也是無疑的!如吃狗肉引發的文化衝突問題。這也證明了文化是存在先進與落後、優劣與高下之別的。 宗教文化同樣如此。某些邪教不僅在中國這樣的威權制度國家被禁止,就是在美國,也不乏圍剿邪教的例子。秦暉先生能說這類信仰文化沒有優劣之分嗎?這豈不意味着信仰邪教也應該是所有人的一種自由?! 4】從人類文明進步的角度審視文化存在優劣之別 這個問題其實想當簡單。凡是有利於人類進步與文明提升的那些文化,就是先進的、優異的、有正面價值的文化。反之,凡是阻礙人類文明進步的那些文化,就是落後的、低劣的、具有負面價值的文化。 但是,不可混淆,對沒有高下之分的那些文化的寬容,絕不意味着所有文化都無優劣之別! 什麼是人的文明?在特定意義上,人的文明就包括寬容。在合法、可行範圍內,寬容度愈高,人的文明程度愈高。反之亦然。就在一百年前,西方社會也不能容忍女人與男人享有同等權利,諸如女人沒有投票權。而今天,男性已經能夠坦然寬容、接受女性某些優先權,這就是人類的進步和文明的提升。現代文明的成果也包括對同性婚姻和其他一些弱勢群體權益的認同和保護。 而最典型的,當屬對多元文化的接受和崇尚。只有在文明發展到一定程度之後,人們才達到了寬容一定文化差別的新境界。這是多元文化得以大行其道的基本條件。此亦“政治正確”的本意體現。但這絕不意味着文化價值高低的消失!正如我們可以接受同性婚姻,但並不意味着無視這一特殊婚姻形式在繁衍後代方面的負面作用一樣。 美國總統川普競選期間以及入主白宮之後曾發表不少反政治正確、隱含文化與種族歧視的言論,也包括上台以來的某些政策主張,受到美國社會各界相當程度的反對,就從相反的角度說明了這個問題!承認文化及其它差異的存在,亦不可違背人類文明發展的新成果——政治正確。 換個思路分析,假如秦暉的“文化無優劣”論真要立得住,按其邏輯,就只能同時否認制度有高下之分!一種制度,作為一種文化現象,能夠在一個特定的社會長期存在,必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這是黑格爾存在即合理理論的必然結論。從這層意義上審視,認為長期存在的制度間沒有多少高下之分,似乎又有一定道理。至少這一認識的合理性一點也不比文化無優劣理論更弱。 但是,果真接受這樣的思維,價值判斷也就被出賣了!這番邏輯還是站不住腳!正如前面強調過的:文化也好,制度也罷,其價值首先體現在對人類文明發展的意義上!有利於體現、推進人類文明發展的文化、制度就是先進的,就是有正面價值的。反之,敗壞、妨礙人類文明進步的文化、制度就是落後的,就是存在負面價值的。 結論就是:不但制度有優劣之分,文化也有先進與落後之別!秦暉先生既否認文化有高下之分,又肯定製度存在優劣差異,在概念上是混亂的,在邏輯上是自相矛盾的,在理論上是荒謬的,在態度上是虛妄的,在學術上是不嚴肅的。按照這一理論,就必然得出吃人文化不低劣,動物保護文化不先進的荒謬結論!而王滬寧為江澤民精心打造的“三個代表”之一:中共要成為“先進文化”的代表,這個提法也就失去了立足之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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