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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精神是:人民必須認定當權者會貪污腐敗
送交者: 張三一言 2006年09月17日09:52:06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民主精神是:人民必須認定當權者會貪污腐敗(兩篇)

目錄:
一、民主精神是:人民必須認定當權者會貪污腐敗──評海壁 的“支持,反貪腐必須要有貪腐的證據,不能信口雌黃”論
二、余大郎,請不要把民眾對公眾人物懷疑、質詢,當作是提倡、鼓勵信口雌黃!

一、民主精神是:人民必須認定當權者會貪污腐敗──評海壁 的“支持,反貪腐必須要有貪腐的證據,不能信口雌黃”論

按照海壁的理論,在邏輯上可以推出這樣的質疑:現中國大陸的人,大都沒有拿到中共具體的貪官證據,但是,幾乎沒有一個人不指中共貪腐,是不是所有大陸人對中共反腐反貪都是信口雌黃?大陸人到底可以不可以這樣信口雌黃?

是不是從今天起不能反中共的貪污腐敗了?因為沒有其體證據啊!

我認為,人民對權力者,不管他是民主的權力者還是專制的權力者,都應當把他視作不可靠的人!這是民主權力觀的基本點。

那種要民眾把民主官和專制官分別對待,甚至要(更有認為不可、不準的)人們不要反民主政府,是反民主精神的,是專制思想在民主制度中的表現。

海壁 的“支持,反貪腐必須要有貪腐的證據,不能信口雌黃”論錯在哪裡呢?

錯在把執法司法要求加於民眾。你檢察官和法官指控或判決某人貪腐,必須拿出過硬的證據來,證據稍有差池都要作廢。民眾也不應該在沒有證據前指某一具體的“民”貪腐,但是,民眾中的任何人都有權懷疑和指稱某權力者貪腐。如果沒有這種權利,今天的施明德和那據說是一百萬的圍城者就是犯誹謗罪,其上街就是非法的。

不願意見到民眾反民主政府的人,有的是基於黨派情結(這些人,一到是他反對的黨掌權時,就力主反民主政府了,是一種機會主義作為)。有的是基於對民主的愛護,尤其是像今天在台灣的民主政府,一則是初長期,恐怕一有不測就夭折;二則是怕虎視眈眈中共乘滅了這個民主實體。這種心情和思想是可以理解和可貴的。但是思想方法是錯的,一則不符合民主精神,二則,把民主政府置於排除民眾監督之外,只會把助長民主掌權者貪腐,只會導致民主制度向專制轉化。

在這次支持和反對台灣民眾運動中,這種反民主的思想充分表現出來了,所以有必要鄭重地把它提出來作個評論。

(略作修正)
2006/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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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余大郎,請不要把民眾對公眾人物懷疑、質詢,當作是提倡、鼓勵信口雌黃!

張三一言


問題在什麼地方呢?

正好出現在這裡了:人們懷疑、質詢中共黨官,民進黨懷疑、質詢國民黨黨產,懷疑、質詢連宋朝共投共…好像沒有多少人說這是“提倡、鼓勵信口雌黃”。但是在有相當可疑的事實揭出來後,人們懷疑、質詢某一個人貪腐,就有人說是鼓勵信口雌黃。為什麼同一種道理,同一個邏輯,要用兩種不同的標準判斷?

我認為,這是由於一派性作怪,二是對民主制度下的權力關係中的民眾與掌權者的應有態度和精神認識有偏差──認為民土政府是不應該、不能、不准反的。

“中共一黨專政是體制性、集團性腐敗,與中華民國憲政法治下的個人貪腐,焉能混為一談?”你言之有理,而且很有理。不過你的指責無理。無理在,現今台灣人反對的並不是“體制性、集團性腐敗”,而是指名道姓的某一個人的腐敗。
人們非常清楚,百萬人包圍總統府並不是反中華民國憲政,不是反民主制度,不是反集團性結構性腐敗,而是明明確確反某一個或幾個人的腐敗。這哪裡有什麼混為一談之處?有什麼理由只能反“體制性、集團性腐敗”不能反個別性腐敗?

“大陸人民親見親聞的中共上下官僚貪腐事實成千上萬,哪裡是什麼信口雌黃?”當然,僚貪腐事實成千上萬是嚴重腐敗,必須反,但是,並不是一個或幾個人的腐敗就不能反;反就是信口雌黃。反腐敗的性質是一樣的,只是嚴重程度不同而已。同時,我們必須認識到:專制制度成千上萬是嚴重腐敗是必然的事,是民眾無可奈何的事。民主制度最高掌權人腐敗是不能容忍的事,是民眾有權也有辦法治他(們)的事。

“不區別專制和憲政兩種體制下的行為方式,貌似最最最自由最最革命.......
是混淆是非的張三亂言,是顛倒黑白的李四不負責任,”兩者當然有區別,套用共產黨的話來說,前者是敵我矛盾,後者是人民內部矛盾。前者可用超越專制者的法律界限的手段,後者要遵守民主憲政下的法律。現在台灣人反腐倒扁就是法內民主制度的程式內的行動,這和“最最最自由最最革命”完全扯不上關係。

余大郎《 可以對公眾人物懷疑,可以行使憲法賦予的公民權利進行質詢,但這不是在提倡、鼓勵信口雌黃!》http://www.haichuan.net/BBS_Data/1/700/40/4000/100/633011.asp?oD=1

2006/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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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張三一言 : 民主精神是:人民必須認定當權者會貪污腐敗──評海壁 的“支持,反貪腐必須要有貪腐的證據,不能信口雌黃

作者: 余大郎 可以對公眾人物懷疑,可以行使憲法賦予的公民權利進行質詢,但這不是在提倡、鼓勵信口雌黃! 2006-9-16 00:37 [Click:20]
中共一黨專政是體制性、集團性腐敗,與中華民國憲政法治下的個人貪腐,焉能混為一談?
大陸人民親見親聞的中共上下官僚貪腐事實成千上萬,哪裡是什麼信口雌黃?現抹黑大陸民眾,
又公然提倡發揚用“信口雌黃”精神來“反貪腐”,只是自廢武功,又何能得人心得群眾?
不區別專制和憲政兩種體制下的行為方式,貌似最最最自由最最革命.......
是混淆是非的張三亂言,是顛倒黑白的李四不負責任,如同樓下嗡嗡!

余大郎 請不要轉移話題,混淆泛指和特指/一般和個別。

你張三樓下說:

按照海壁的理論,現中國大陸的人,大都沒有拿到中共具體的貪官證據,但是,幾乎沒有一個人不指中共貪腐,是不是所有大陸人對中共反腐反貪都是信口雌黃?大陸人到底可以不可以這樣信口雌黃?
是不是從今天起不能反中共的貪污腐敗了?因為沒有其體證據啊!

一共四句話,一/三兩句,閣下是蓄意歪曲海壁,在無中生有。第二句,我已批過:
大陸人民多是從事實出發,對具體官僚提出指控的;常不能從體制上去看普適性。
即使從體制上給中共官僚打個很高貪腐的百分比,也是言之有據,言之有“本”,
哪裡是“信口雌黃”?譬如,上海民間,六年前就普遍傳言“黃菊及家族貪腐”,
卻未指責朱鎔基,正如今日有質賈慶霖而未聞指溫寶寶貪腐一樣。這說明,人民群眾
多數,沒你張三“信口雌黃”信口開河一鍋煮的“覺悟”!我看,人民有區別,有分寸,
是對的;您老混攪是非,是對群眾的抹黑;沒事實,也就沒是非,所以實質上反而
使貪腐分子能以“人人有份名義”矇混過關。因此說,閣下理論荒唐,實踐有害!

至於不許台灣人民反扁反貪云云,更是閣下立的稻草人(樓下更有以蜜蜂利益之心,度線民之腹,
不值一哂)。我已說過,體制外反扁,體制內倒扁;因為中華民國是憲政,要靠法治,要靠程式。

大是大非,不能當牆頭草,更不該見風使舵。朝說夕改,必信用掃地。
NY已凌晨四點半,台北,兩派群眾在“加油”。

這次,大家算是了解您了,所以王對您大不敬。
我呢,很遺憾,有點替您難過。
不過,也難怪,這終究是次大風浪,水渾浪高。
休息罷,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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