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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一丁:美國人果然在“自食其果”
送交者: 潘一丁 2009年04月04日03:53:02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老文評新聞109) 據報道,中新社紐約四月三日電 在紐約上州三日上午發生惡性槍擊事件,確認至少有十二人在紐約上州的賓漢姆頓市槍擊事件中喪生。 其實這類事件在美國已經是司空見慣之事,不僅過去屢有發生,光今年以來就已經發生過多起。甚至可以說,經常發生這類的事件不是大新聞,如果很少發生這樣事件,才真正是值得關注、討論,甚至連中國人都應該加以思考的大新聞。因為美國在憲法中就承認民眾有合法的“擁槍權”。而“槍”從美國立國開始,就從來沒有定義將其當成僅僅用於鑑賞、收藏的“文物”。反而在文學的記憶、描述中,隱約感受到,這可是當年許多後來成為赫赫有名的大富豪、大財團的“傳奇人物”,賴以快速而“坐享其成”地、掘得“第一桶金”的法寶或訣竅。只要去看看老的西部牛仔電影中的故事就知道了。 不幸的是,這樣的傳統在美國不僅沒有式微,反而與時俱進地,拿“損人利己”當成成功的不二法門。利用高科技,將槍改進成導彈、核彈之類的大殺傷性武器,用來到伊拉克、阿富汗甚至全世界去幹掉別人或以武力使人屈服,再截取各種可以等同於黃金的財富。還要理直氣壯地宣傳動物世界“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向下看齊式的強詞奪理找藉口。現在“夜路走多終遇鬼”,在美國人心中養成一種自卑者的“強者心態”,在現實生活中遭遇失敗時,就想用很容易得到的武器(槍支),來充當一回可以隨便發泄不滿的“強者”,最後得到損人不利己的下場。 不過最不幸的是,現在全世界都有效法美國的趨勢,比如伊朗和朝鮮,就是在利用類似美國憲法的“擁槍權”,來發展自己的導彈和核武器,試圖過一把“強者癮”。長此以往,全世界就會像現在的美國人一樣地生活在擔驚受怕的恐懼不安中。殊不知這正是因果論中典型的“自食其果”! 請看筆者十年前(99.05.15 )發表在美國僑報“論壇”上的老文章: 我們是否在“自食其果”? 本月二十日,美國科羅拉多州丹佛市近郊一所高中校園裡,又發生了一起嚴重的殺人慘案,造成連兩名自殺兇嫌在內,十五人死亡,另有二十餘人受傷。不僅是近一年多來在全美校園內,已經發生的第八起類似事件,更創下了美國校園暴力案件惡性程度的歷史記錄。在令人震驚之餘,不能不提出一個必需思考的問題, 那就是: 為什麼生長在被譽為(兒童的)“天堂”里的青少年,竟然一而再、再而三地做出只有“魔鬼”才做得出來的行為?是父母還“愛”得不夠,還是那已經管到“雞毛蒜皮”的保護兒童法尚有不足?這個問題也的確難為了只擅長於就事論事的西方人。以致連克林頓總統在去年肯塔基州校園慘案發生後,也只能在聲明中表示:“我們現在不知道,也許永遠也不能完全搞懂,到底是什麼原因使這兩個孩子故意向一群人開槍?”不過,以東方文化的常識來分析,就很容易發現,這些事件的發生,是有其必然的因果關係的。 在古老的中華文化中,包括兩大部分。一部分是思維方式或道德價值觀,如“克己復禮”、“三從四德” 、 “齊家、治國、平天下”等;另一部分是對客觀規律的高度抽象概括的描述或總結,如“潛移默化”、“寓教於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等。對前者,在不同的文化體系中,不僅可能存在着截然不同的觀點,更有部分值得各自自我檢討、修改的地方。但後者卻是東方文化對社會和人類自身規律的觀察、實踐和總結,其結論和西方對自然科學的觀察、實踐和總結得出的結論一樣。都是經得起檢驗並可以用來解釋和指導相關領域的活動的。 可以肯定, 至少到目前為止, 知識和人的行為模式都是不能遺傳的(否則,同樣由人生出來的“狼孩”,就應該和普通兒童沒有區別了),那就是只能來自於後天的環境影響和教育。讓我們從這個角度來看看現實吧。美國的教育制度一向以生動、活潑和善於啟發而自豪,這對已具備一定知識基礎和是非辨別能力的大學或高年級學生,的確是有效的方式,讓他們可以充分發揮自己的創造潛力。但對智力、性格都尚未成熟的兒童教育中,極力強調個人自由,而沒有給他們以必要的講究道德、尊守法律的知識和訓練,使他們同時養成懂得尊重他人自由的習慣。一方面過早過分地培養他們的“自我意識”,卻忽略了向他們強調必須遵守社會“遊戲規則”的前提,在客觀上就很容易形成“極端自私”的性格。按“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的事實規律,結果,就像體育教練只知道訓練運動員的專業能力和培養他們奪取冠軍的雄心,卻不教他們懂得和遵守“比賽規則”一樣,上場後的表現是可想而知的。 再看這些涉世不深的兒童日常所處的生活環境:一方面法律為家長大多都出於愛護而對子女的管教,設立了諸多限制,讓他們經常有動輒得咎的無奈;另一方面卻放任各種為了謀利的商業行為,對他們進行無孔不入的影響。在充斥着警匪、槍戰、犯罪、床戲、醜聞的影視新聞,和一片教唆頹廢、叛逆、過一天算一天的歌曲聲中,要想下一代不出現越來越多的“麻煩”,豈不等於是期望“種豆得瓜”! 由於中國大陸在相當一段時期內, 在 “政治掛帥”的影響下,執行了一種僵硬、教條的文藝政策,結果“事與願違”,不僅起不到政策制定者預期的教育作用,也使文藝對豐富、提高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的作用大打了折扣。不過最不幸的,就是讓“寓教於樂”這一正確客觀規律的總結背上了“黑鍋”,成為國內外反對這個結論最“振振有詞”的理由!只是“事實”是從來不懂得“媚俗”或“順應潮流”的,社會在反對“寓教於樂”的觀點影響下,沒有看到這是客觀的事實規律。結果是反對了“寓”正面教育於樂,卻讓大量色情、暴力、兇殺、犯罪等反面形象,通過藝術加工美化,以“樂”的名義“寓”在其中,確確實實地起到了“教(唆)”的作用。長期“潛移默化”的結果,我們難道還能希望“近墨者白”嗎?其實人們早已發現,許多罪案的的過程,幾乎就是電影、電視或小說情節的真實再現!可以斷言,只要不糾正某些錯誤的認識,社會必將越來越多地“自食其惡果”,校園暴力事件的頻頻發生及惡質化的趨勢就是一例! 克林頓總統在20日事發當晚發表談話,其中有一段說道:“我們知道我們需要更努力地主動關心子女,教導他們籍由語言表達憤怒解決衝突,而不是籍着武器。” 上述的話的確不錯,值得為人父母者或教育工作者參考。但是,我們更應該注意到教育學中的一個重要的經驗總結,那就是“以身作則”和“身教勝於言教”。看看當前生活中的現實吧,以美國為首的北約組織, 不願靠聯合國作出正義譴責的聲音, 來表達對南斯拉夫可能犯有的種族罪行的“憤怒”,正在想籍着“武器”來解決南國不順從自己的“衝突”。我們如何向孩子們解釋這樣理論和實際矛盾的尷尬呢?這裡想起一個“木頭碗”的故事:說一對年輕夫婦看到自己的稚兒在試圖挖空一塊木頭,問他要做什麼?小兒答:“我看你們用木頭碗給爺爺奶奶盛飯(怕被老人打破),所以我也要做一個,將來好給你們用!”因此,也許當我們歡呼在南國取得的勝利,並準備拿來作為下一世紀的“模式”,而決心放棄“批判的武器”時,自己也必須得準備面對各種後果不堪設想的、另類的“武器的批判”!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也許世界會發現,認識甚至解決當代文明中出現的許多“癥結”的方法,其實就蘊藏在古老的中華文明之中。如果西方社會只知道接收諸如“四大發明”之類的成果和那種文明培養出來的人才,反而將那種文明的本身,看成是“威脅”自己的“衝突”,而加以拒絕、貶低,那就只能用“買櫝還珠”來形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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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像猴子群中,要讓最強悍、最不講理的猴子當猴王一樣。  /無內容 - 潘一丁 04/06/09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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