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弱勢群體有兩個特徵
(1)對強勢群體不敢對抗;(2)把同群體的人視為競爭對手。
說穿了,放在美國華人身上,就是不敢惹美國人,跟中國人進行窩裡鬥。
因為他們認為自己根本無法與美國人競爭,唯一能搶食的地方與中國人搶,
在這些人看來,中國人互相是競爭對手。
而一個中國人強,在他們看來就是威脅到了他的生存。這是一種弱者的自然反應。
當然這在很多情況下確實是如此,如果你是在唐人街混飯吃,與你搶食的就是其他唐人,你根本沒有機會與美國人爭奪,也沒有這個能力。這種心理是普遍存在的。
當初賀紹強案子出來,從中文網絡的反應,我就發現這個現象的嚴重性。這對海外華人來說當然是很不利的。但他們只有覺醒,意識到要與美國人搶食,而不是與中國人搶,才是正道。因為,其實外面的世界是很大的,華人社會的影響力在美國幾乎可以忽略,人口只有1%,而且成分極為複雜,內鬥激烈。處於社會的極邊緣。
賀梅案我們全勝了。在這個過程中,美國華人社區的支持可以說微乎其微,真正做了實事的人屈指可數。相反,我聽過很多華人說(包括所謂華裔法律專家),賀梅案沒戲了,輸定了。
但我們取得了勝利。在這個過程中,我們學到了很多東西,得到了很多經驗,這些經驗對於華人來說,如何在主流社會面對洋人挺起腰板做人,是有好處的。
這是我寫這些文章的目的。不是想跟這裡誰爭高低。就像聶衛平殺敗了日本超一流九段,他宣稱的時候絕不是要貶低一個中國的業餘3段,而是鼓勵大家。我沒有這麼多時間浪費在跟一些匿名人士的爭論上。這裡不過是一個論壇。
我們戰勝的對手遠遠超過了一般的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