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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河: 習博士是真博士,無需榮譽博士
送交者: 包河 2010年08月29日20:51:35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英國和日本都有論文博士學位,根本無需選課。請看 http://www.education.bham.ac.uk/programmes/postgrad/thesis.shtml清華大學有普博生,直博生,提前攻博生,及論文博士生。論文博士生僅要求選公共必修課程4學分,而且條件合格還可免修。習博士以論文取得學位並無不妥。請看清華大學關於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培養工作的規定。

http://rwxy.tsinghua.edu.cn/upfiles/edit/200905/g10.doc

清華大學關於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培養工作的規定

1982~1983年度第二十二次校長工作會議通過)

20048月研究生院修訂)

清華大學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培養工作規定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並結合我校具體情況而制定的。博士生教育是最高層次的研究生教育,博士研究生的培養要與高水平的學術研究相結合。各院(系、所)應依據此規定,做好博士研究生培養工作。

一、培養目標

培養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應堅持德、智、體全面發展,要求他們做到:

1.進一步學習和掌握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祖國,遵紀守法;誠信公正,有社會責任感。

2.掌握所在學科領域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熟練地掌握一門外國語;具有獨立從事學術研究工作的能力;在所在學科領域做出創造性的成果。

3.具有健康的體格。

二、招生工作

符合招收博士生條件的學科、專業和博士生導師方能招收博士生。導師應由本門學科學術造詣較高、科研工作成績顯著,並正在從事或指導較高水平的科學研究的教授擔任。招收博士生的學科、專業要與批准學位授予權時所確定的學科、專業名稱一致,不得隨意改動。

研究生院根據各招生學科、專業的培養條件,按照“按需招生”精神制定、下達招生計劃。

招收博士生的學科、專業和導師,必須有適合博士生培養的研究課題、充足的研究經費以及相應的科研梯隊,以保證學位論文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博士生培養類型及學習年限

博士生根據不同的選拔方式,分為參加全校組織統一入學考試的普博生;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被直接推薦免試攻讀博士學位的直博生;本校在校優秀碩士生被推薦攻讀博士學位的提前攻博生;有長期實際工作經驗、研究成果突出的在職人員委託培養攻讀學位的論文博士生

普博生的學習年限一般為3年,直博生和提前攻博生(研究生全學程)的學習年限一般為45年。在職博士生的學習年限可適當延長。因學位論文工作需要延長學習年限,博士生可以向研究生院申請延期。

四、培養方式

博士生的培養方式以科學研究工作為主,重點培養博士生獨立從事學術研究工作的能力,並使博士生通過完成一定學分的課程學習,包括跨學科課程的學習,系統掌握所在學科領域的理論和方法,拓寬知識面,提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博士生的培養工作由導師負責,並實行導師個別指導或導師負責與指導小組集體培養相結合的指導方式,一般不設副導師。如論文工作特殊需要,經審批同意後,導師可以聘任一名副教授及以上職稱的專家擔任其博士生的學位論文副指導教師。對從事交叉學科研究的博士生,應成立有相關學科導師參加的指導小組,必要時可聘請相關學科的博士生導師作為聯合指導教師。

副導師、聯合指導教師經院(系、所)主管負責人審查批准後,報校學位辦公室備案。

五、培養要求和個人培養計劃

各院(系、所)應根據學校關於博士生培養的基本要求制定所在學科的博士生培養要求,並以此作為進行博士生培養工作的主要依據。培養要求應包括所在學科博士生的培養目標、主要研究方向、學習年限、課程學習和學分要求、資格考試方式和要求以及學位論文研究工作的要求。博士生培養要求應由所在學科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討論通過,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主席和院(系、所)主管負責人簽署意見,報研究生院審核、備案。根據本學科特點和博士生培養目標,各培養單位可對所在學科博士生的培養提出更高的要求。

博士生應在導師指導下,按所在學科的培養要求制訂個人培養計劃。個人培養計劃包括課程(環節)學習計劃和學位論文工作計劃,是導師指導和博士生學習的依據,也是對博士生進行畢業及授予學位審查的依據。課程學習計劃應在博士生入學後三周內製訂,論文工作計劃在博士生論文選題時完成。

六、學校關於博士生培養的基本要求

1.課程學習及有關要求

博士生入學後三周內,應在導師指導下制訂課程學習計劃,經主管院長(系主任)核准後,交院(系、所)研究生管理部門備案。在執行計划過程中,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變動,須徵得導師及主管負責人同意,在每學期選課期間修改。修改後的課程學習計劃,經導師及主管負責人簽字後送院(系、所)研究生管理部門備案。

1)學位課程與環節

普博生及論文博士生在攻讀博士學位期間,需獲得學位課程學分不少於10,其中公共必修課程4學分,必修環節5學分。直博生在攻讀博士學位期間,需獲得學位課程學分不少於28,其中公共必修課程6學分,學科專業課程學分不少於17,必修環節5學分。提前攻博生的學分要求同直博生

各學科可根據上述基本要求,並結合本學科特點對課程設置和學分要求作更嚴格的規定。課程設置及學分要求如下:

 1)公共必修課程

l        現代科學技術革命與馬克思主義                  2學分(考試)

     理工、經管類專業博士生限選

l        馬克思主義與當代社會思潮                      3學分(考試)

     人文、社科類專業博士生限選

l        自然辯證法                              2 學分(考試)

     直博生和提前攻博生必選

l        第一外國語                                                2學分(考試)

     所有博士生必選

(具體要求及免修條件參見“清華大學博士生外語教學安排”)

2)學科專業課程

包括基礎理論課程、專業基礎和專業課程及相關的跨學科專業課程。

l        直博生和提前攻博生需按所修學科的博士培養要求的規定選修學科專業課程                                                    17學分(考試)

l        普博生及論文博士生須根據論文需要至少選修一門研究生基礎理論或專業課程

3)必修環節

 資格考試                                                 1學分(考試)

文獻綜述與選題報告                                 1學分(考查)

ƒ 學術活動                                                 2學分(考查)

社會實踐                               1學分(考查)

(具體要求及免修條件見“清華大學研究生社會實踐管理條例”)

2)非學位課程

博士生選修學科培養要求以外的其他課程,為非學位課程,所獲學分記非學位課程學分。

3)有關說明

1交叉學科博士生培養計劃按交叉學科培養的博士生,其學位課程在基本上符合主修學科(申請學位的學科)培養要求的前提下,可根據需要選修2門以上交叉學科的課程;該類博士生的個人培養計劃應由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認定後執行。

2)學位課程中的外語課學分。在學位課程學分中,只可包含2學分的外語課程。此外,博士生因個人需求,選修的外語課程按非學位課程記學分。

3)英語課作為第二外國語必修課。凡第一外國語為非英語的博士生必須選修英語為第二外國語,記非學位課程學分。

4)自學課程。涉及與研究課題有關的專門知識,由導師指定內容系統地自學。導師也可以根據學生特點及論文工作要求,指定學生選修某些必要的課程和學科前沿課程。

5)補修課程。各學科應指定獲得本學科博士學位的核心課程。凡欠缺所在學科碩士或本科層次專業基礎的博士生,應在導師指導下補修有關的核心課程(包括專業基礎課、專業課等,一般不少於2門)。補修課程記非學位課程學分。

6)任選課程。博士生根據個人興趣選修與學位要求無關的課程(體育、外語、音樂以及與論文無關的人文經管類課程等),須徵得導師的同意。選修的課程按非學位課程記學分。

2.博士生資格考試

博士生資格考試是正式進入學位論文研究階段前的一次學科綜合型考試。資格考試重點考察博士生是否掌握了堅實和寬廣的學科基礎和專門知識;是否能綜合運用這些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是否具備進行創新性研究工作的能力。

資格考試由院(系、所)統一組織,一般應在博士生入學後第二學期(直博生在入學後第四學期)結束前完成。資格考試委員會由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指定的三至五位教授組成,負責組織考試。考試內容、形式和時間由各院(系、所)自行確定。

3.選題報告與論文工作計劃

博士生入學後應在導師指導下,查閱文獻資料,了解學科現狀和動向,儘早確定課題方向,制訂論文工作計劃,完成論文選題報告。選題報告的具體時間由導師自行決定,但距離申請答辯的日期一般不少於一年。經評審通過的選題報告,應以書面形式交院(系、所)研究生管理部門備案。

選題報告包含文獻綜述、選題背景及其意義、研究內容、工作特色及難點、預期成果及可能的創新點等。選題報告應以學術活動方式在二級學科範圍內公開進行,並由以博士生導師(至少3名)及指導小組成員為主體組成的考核小組評審。選題報告會應吸收有關教師和研究生參加;跨學科的論文選題應聘請相關學科的專家參加。在論文研究工作過程中,如果論文課題有重大變動,應重新做選題報告。

4.學術活動與學術報告

博士生在學期間應定期參加課題組的學術討論會,應參加不少於30次的一級或二級學科的學術活動,每次討論會或學術活動後須寫出小結,經導師簽字後自己留存,在申請答辯前交院(系、所)研究生管理部門記載成績。

博士生至少應參加一次所在學科領域的全國或國際學術會議,並在學術會議上宣讀自己撰寫的論文。

5.論文工作中期檢查

在博士學位論文工作的中期,各二級學科應組織考查小組(35名教師組成)對研究生的綜合能力、論文工作進展情況以及工作態度和精力投入等進行全面考查。通過者,准予繼續進行論文工作。

6.最終學術報告

在學位論文工作基本完成後,至遲於正式申請答辯前三個月,每個博士生須做一次論文工作總結報告,邀請5名以上教授職稱的同行專家(儘可能是博士生導師),對論文工作的主要成果和創新性等進行評議,廣泛聽取意見。交叉學科的論文工作的總結報告應聘請相關學科至少兩位專家參加。

七、學位論文寫作及申請答辯要求

1.博士生學位論文研究的實際工作時間一般不少於2年。

2.博士學位論文是博士生在導師指導下獨立完成的、系統完整的學術研究工作的總結,論文應體現出博士生在所在學科領域做出的創造性學術成果,應能反映出博士生已經掌握了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並具備了獨立從事學術研究工作的能力。

3.博士生在學期間需根據學校“研究生在學期間發表學術論文的基本要求”和所在學科的有關規定,達到學術論文的發表要求,方可審議學位。

4.博士生應按照“博士學位論文寫作指南”的有關規定和要求,撰寫學位論文、接受同行專家評審及申請論文答辯(查詢“研究生院辦公信息網”網址)。

5.博士生完成所在學科的培養要求後,方能申請答辯。

八、學位論文答辯有關要求

1.學位論文的評閱要求

博士學位論文除經導師寫出詳細的評閱意見外,還應在答辯前一個半月將論文送出,聘請57位校內外同行專家評閱論文(對隱名評閱的論文,其中23位同行專家由研究生院選定並直接送審,參見“關於博士學位論文同行專家隱名評審的實施辦法”),評閱人應是教授或相當職稱的專家,其中半數以上應為博士生導師,屬交叉學科的論文,應聘請2位相關學科的專家評閱。當收回送出總數70%以上(不少於5份)的評閱意見並且評閱意見無重大異議後,方可申請答辯。

2.答辯委員會的組成及有關規定

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成員名單須經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主席審批。

答辯委員會的委員為57人,除本校專家外還應聘請23名校外的專家參加答辯委員會,交叉學科的論文應聘請至少兩位相關學科專家作為委員參加答辯會。答辯委員會委員應當是教授或相當職稱的專家(親屬須迴避)。如果聘請的答辯委員不是論文評閱人,應至少在答辯前兩周將論文送交該答辯委員。

指導教師(只能一人)可參加答辯委員會,但不得擔任答辯委員會主席;博士生的論文答辯被抽查時,其指導教師不得作為答辯委員會委員參加答辯會。

答辯委員會是否必須有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委員參加,由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自定。

學位論文答辯應嚴格按“博士學位論文答辯程序及有關要求”執行(查詢“研究生院辦公信息網”網址)。

以同等學力申請學位者按“清華大學關於授予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博士學位實施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3.學位論文電子版本的提交及有關材料的報送

博士生在學位論文答辯後,應通過校園網提交論文工作有關信息和學位論文全文電子版,並報送學位審批等有關材料,參見“博士生學位論文答辯後材料報送的有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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