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不談任何觀點和價值判斷,只談點邏輯。
(一)張三一言對劉曉波的評價前後矛盾、邏輯錯亂、以至前後完全對立。
張三一言說:“劉曉波的本質就是以私心為基點(私心從劉對異己者攻擊可見),以奴性表演作手段,用沒有敵人的無厘頭觀點以感化共產黨。觀乎前劉與後制表現,加上08共大作,此人前是有敵人論者的堅定反共者,後是用諌求改變共產黨。但總體還是要改共而非附共,所以總體就應肯定。”
這段話當中只有一條是被肯定的——“此人前是有敵人論者的堅定反共者”。但是這個肯定的前提卻是錯誤的,也就是說“此人前是有敵人論者的”不是事實。劉曉波早在二十年前就一直持與現在類似的“我沒有敵人”的觀點,這在他的早期的言論和文章里可以找到證明。
除了上面這點之外,張三把劉曉波從“本質”到“私心”,到“奴性”、“手段”、“沒有敵人”、“08共大作”、“用諌求改變共產黨”幾乎所有的方面都否定了,這些否定之徹底是從“心”開始的,一直到他帶頭參與的具有代表性的08憲章,再到他的“我沒有敵人”說,全是否定。
可是張三一言這段話的最後結論卻和前面的陳述是徹底矛盾的,你最後說的是“所以總體就應肯定”。這在邏輯上是怎麼推導出來的?已經在前面一項一項地否定了劉曉波,加在一起更是總體的否定,可怎麼會得出總體就應肯定這樣的結果呢?
更為奇怪的是,張三一言還說過這樣的話:“我的敵人,可不是你、胡平、劉曉波…不但不是,你們還是我們對付極權的志同道合者”。張三一言怎麼會將一個自己徹底批判了的劉曉波,這個具有“私心”、“奴性”的劉曉波視為志同道合者呢? 這前後的邏輯怎麼竟然是如此對立矛盾?既然稱其為志同道合者,可怎麼又要將其侮辱痛罵?為什麼張三一言卻不同於常人,竟會搞出對同一個人的前後對立矛盾的兩極評價?
(二)張三一言對08憲章的先簽署後批判在邏輯上完全對立矛盾
張三一言說:“劉曉波對極權馴服表演是基本的,這是劉本性決定的。你我視為無惡不作的極權,在劉心中是優雅文明進步和把人權作為管治原則的善性統治者,他這一認知,不但矇害了不少善良的中國人,同時也矇騙了他自己。於是,人複雜的另一面──他的領袖欲驅使,遂令他從這個被自己矇騙了的善性觀念出發,對形勢作出估測:求諌式的08憲章對善性統治者來說是可以相容的,發表它,應在安全範圍內,不會有危險。”
這段話里,從“劉曉波對極權馴服表演”出發,到用了一個“矇害”兩個“矇騙”之後,再將其全面否定為“求諌式的08憲章”,這些表述已經很分明地顯示了張三一言對08憲章的厭惡和否定。
如果說當初張三一言在簽署08憲章的時候還是對其持保留意見的,但仍然是總體上基本肯定的,那麼你現在稱其為“求諌式的”則是對它整體性的否定,不是當初的持保留意見。這兩者之間有着很大的程度上的不同。既然張三一言對08憲章是整體否定的,那麼你就應該做出相應的行動——公開聲明退出08憲章的簽署。也就是說,如果當初張三一言是因為對憲章認識不清楚,所以被“矇害”了,那麼現在認識到之後為什麼還要繼續被“矇害”下去呢?
加之,張三一言曾鏗鏘有力地譴責過他人違背自己的誓言,堅定有力地批判了發假誓的人。根據同一邏輯、同一原則,張三一言也不應該做雙向違背——既要怒罵08憲章,又要堅持滯留在08憲章簽署者之中。因為簽署象08憲章這樣的重要文件具有如同宣誓一樣的性質。再根據張三一言現在對08憲章的態度,你即使在病中都還可以堅持怒罵它,那麼這才顯示了你對08憲章的認識和態度才是真實的、堅定的。既然如此,那麼你就應該做出相應的行動——公開聲明退出08憲章的簽署。
請問張三一言,現在你再來看你自己所說過的這些前後不一,甚至完全對立的話,究竟它們哪些是你需要堅持的,哪些是你需要認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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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三一言說:““在入藉美國的誓詞中有這麼一句:“我將支持及護衛美利堅合眾國憲法和法律,對抗國內和國外所有的敵人。”這就是說,凡是宣誓入美國藉者,是加入一個有敵人的國家;入藉者必須在理念上確信有敵人,且在行動上要有抗拒敵人的心理準備,才符合誓詞的精神。若一方面莊嚴宣誓加入確信有敵人的美國國藉,另一方面又宣稱自己沒有仇恨,沒有敵人,這種行為就是“發假誓”。我不知道在美國發假誓有沒有罪;在香港,發假誓是極嚴重的刑事罪行。暫且撇開法律上有沒有罪,不談。發假誓,在個人誠信上則肯定是有嚴重問題。請想一下,一個人心中堅定不移地確認:他沒有仇恨、沒有敵人,而且這個世界也沒有敵人這個東西;但是郄又莊嚴無比地對世界宣誓:他堅定不移地“對抗國內和國外所有的敵人”!是不是太卑鄙下流且極端虛偽了?我們可以這樣說,曾經宣誓入美國藉的人士宣稱自己沒有敵人的觀點,是背叛了自己的誓言,推卸了自己對入藉國的忠誠和責任,事實上是一種對入藉國的欺騙行為,嚴格地說是一種潛在的叛國行為;所以,這些人的個人誠信是非常值得質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