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介紹一下什麼是克里斯馬。這是英文charisma一詞的中文音譯。其實傳統中文中有這個詞的十分近義的現成的詞彙,就是魅力。具體到政治學的語境中,還可以進一步修飾成領袖的人格魅力。這個詞的音譯在中國學界流行,似乎是人們發現漢語的人格魅力一詞沒有包含進英文中隱含的天助神佑的意味。 中國老一輩領導人的魅力
不過論到克里斯馬型領袖的政治實踐,中國人又太不陌生。因為在當今中國稍微上了一點年齡的人都經歷過兩代克里斯馬型領袖即毛澤東和鄧小平當政的時代,充分切身領會了這類領袖治世的利益與弊端。本文限於篇幅和主題,不能就此詳解。只能提綱挈領說幾句。
依筆者體會,毛澤東的魅力主要來源於三點:第一、他代表窮人翻身求解放的古老願望。第二、他代表中國人要自立於世界民族之林的民族意志。第三、他有極強的軍事才能,戰功卓著。但是他在晚年運用他的charisma做了太多的錯事,這裡就不一一細說。總之,毛澤東這個大救星的故事,讓太多的中國人對克里斯馬痛徹心扉。當然,我也無法否認,至今,毛的魅力還招引着無數的懷念和追憶。
當代中國人經歷的第二位克里斯馬型的領袖是鄧小平。論到克里斯馬的水平,鄧小平比起毛澤東已經小一號。但他仍帶給中國帶來許多的利益。他最大的一件功勞就是讓中國順利地擺脫了共產教條。自1978年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34年,私有制帶給了中國多少利益,有眼睛的人都無法否認。如果沒有當初鄧小平的一言九鼎,讓名為“共產”的黨轉起這個彎子來,不知道有多麼困難。至於嚴重的兩極分化,這都是在1995年以後才有的事。鄧就算還在世,也不再管事,承擔不了責任了。
再然後,是江澤民時代的13年。簡單地說,江已經不是一個克里斯馬型的領袖。但他也算是相當不錯地完成了他的歷史使命。中國在他的治下發展得相當迅速。他關於“三個代表”的理論,讓中共從一個至少理論上只代表一部分階級的政黨變成了一個全民黨,其理論意義實在不容低估。至於他對過度兩極分化的危害不夠先知先覺,那已經是次一級的過失。
遠離克里斯馬的胡溫
胡溫一代的領導就讓中國人遠離了克里斯馬。中國成了一個凡人的世界。10年來,我們沒有體驗到一點克里斯馬的韻味。既無這個類神物的優點,也無這個類神物的缺點。似乎一切都在它自然會走的道路上運行。既不太左,也不太右。既不僵化保守,也不改旗易幟。經濟在飛速發展,社保也在迅速成型。就是在政治體制的發展上,實在也並非全無作為。
大家都看到,中國的高層領袖選拔體制正在成型。借鑑於中國古代傳統的有:永不整體輪替、而且必須代表(管顧)全民的領導集團,自上而下的選拔,“宰相必出於部州,猛將必拔於行伍”的台階歷練。借鑑於西方制度的則有:有限任期制,委員會平等合議制和有限的自下而上的選舉制。
這個制度演變到今天,已經把中國的傳統,和從俄國傳來的共產國際傳統中的個人專製成分基本掃除。個人以為,再出毛澤東的強權領袖的可能性已經微乎其微。現在已經沒有鄧小平式的言重於山,可以指定甚至數代接班人的強人。每一屆新的領導都是中共高層一大群人,經過反覆協商,反覆考驗,各方面的利益折中再折中,意見綜合再綜合的結果。那選出來的領袖,如果不是當下中共最優秀的人才,實在也不可能遠矣。這個人必須在一個巨大的、不可動搖的框架中行動,在必須代表的整個黨的利益面前,他實在難以出格。而這個有超過8千萬黨員的世界第一大黨的利益,又和整個中國的利益必有着很大的重合,因此像西方選舉制度下可能選出歪才蠢才口才秀(show就是表演)才的可能性是大大縮小了。
薄熙來的克里斯馬
比如中國這個制度就剛剛經過了一個薄熙來翻船事件考驗。薄氏是一個很典型的歪才。他真的有一點克里斯馬式的人格魅力,是一個他信式的民粹領袖的胚芽。他如果真的像周恩來式地完全不貪腐,中國的制度還真的不好對付他。可惜他有那麼多的痛腳讓人抓住,於是他就命中注定地垮掉了。這是一個典型的例子。他只擁有用急功近利的辦法哄來的部分“民心”,不得官心,不得吏心,在中國這個制度中就過不去。而一個國家的整體長遠根本利益,則必須滿足上中下三個方面的共同利益。習近平在這個方面,就一定會比薄熙來做得好多了。習先生會不會有克里斯馬,他能否將之運用得恰到好處,這些都還無法逆料。至少筆者主觀期望,他會比胡錦濤前總書記,更多一些魅力。他顯然還需要一些時間來先鞏固自己的地位,然後才能有機會展現魅力。
如果這個制度還需要完善,筆者以為有兩個方向。第一、它還是應當更加地開放、透明,應當逐步地擴大高層黨內民主的範圍和深度。比如差額選舉的幅度,就不能每屆增加5%嗎?照現在每屆增加1%的幅度。再過50年,到2062年中共開二十八大時,那個差額也還到不了20%!而那個時候的中國,早就應當是世界一等強國了吧?政治局和政治局常委的選舉,就不能試着有一點差額嗎?哪怕是差一個,不是也可以把那個相對最不得群官之心的人差掉嗎?
第二個方向其實和第一個方向並行,就是要給那些可能的有克里斯馬的魅力型領袖留下更大一點的發展空間。反覆磋商太多,折中綜合太過,魅力型的領袖就很難過關了。因為魅力通常都是發射向基層。有魅力的領袖,在群眾中的影響力,就會強過在黨內,在黨內的影響就會強過在中央委員會內,在中央委員會內的影響,就會強過在政治局內。如果有稍微更真實的選舉,這種人物的魅力就會通過選票被表現出來。
在筆者的思考中,這是一個兩難的局面。一方面,如果有了好的魅力型的人物比如甘地、曼德拉,社會的進步真的可以大大加速,甚至可以突破本來不知要多久才能突破的難關(比如鄧小平恢復私有制)。但另一方面,這樣當然有風險,有讓他信式的民粹主義魅力領袖成長起來的風險。因此筆者主張在制度的發展上,也是一定要折中又折中,綜合又綜合,既要通過擴大選舉範圍等方式防止領袖專制和精英階層壟斷利益,又要防止民粹人物通過操縱民意、大規模選舉,坐大而不可制。所以筆者主張穩妥地緩步擴大選舉範圍,但一定不可走到大規模普選多黨輪替。因為西方的實踐證明,這是一條退不出來的死胡同,不可能適合中國這樣超大型的有悠久中央集權傳統的發展中國家。
國家善治需要克里斯馬嗎?
筆者看過的馬列經典中,有一本書至今戀戀不忘,就是普列漢諾夫的《論個人在歷史上的作用》。30年前的感覺,這本寫於1898年的小書似乎已經窮盡了這個問題上的真理。30年滄桑之後,筆者似乎還是發現了更多一點的真理。就是,那些魅力太大的英雄,實在是可以造出龐大的時勢。他們真的可以把好多個國家、好多億的民眾,引上一條數十年甚至上百年以後才能真正明白是錯了的道路。其間人類付出的血淚生命財產代價真的是必須以山和海的體積來計量。他們把精神變成了物質,用意識創造了存在。當然這些硬生生的創造物終究沒有經受起歷史的考驗,在時間的長河中,終於消散。但他們的個人作用真的還不止於普列漢諾夫所說的加速或延緩歷史的演進。他們會真的把人類引上歧途的!
當然筆者也知道,他們走上歧途,並不只是靠個人的能量,他們也因循了時代的浪潮,找到了階級的社會的基礎。但他們與基礎,與他們依賴的人民之間的關係,實在讓筆者覺得“人民是真正的英雄,而自己往往幼稚可笑”這話會在太長的時間裡成為反諷。在那些可以長達數十年的歷史時期中,再多的人民其實也真的只是可以由他們任意揉弄的泥團,面對堅石的一大堆雞蛋。當然筆者也明白,他們的錯誤,說到底也是人類整體去探尋真理所必須付出的代價,也不可能讓那幾個人甚至一小群人來承擔全部責任。
就這一點而言,筆者還是很欣賞西方的制度精神。在那裡的確有更大的人群參與了主動的歷史創造。他們有一些有分寸的英雄,不運動、不捉弄民眾的英雄(比如華盛頓),讓我激賞。但這裡有一個不應當逾越的歷史分寸。如果逾越,那就是過猶不及。至少,就筆者的理解,這就是西方當下的狀況。(民眾的權利太大,英雄失色。)我們應當去尋找的是中道。
最後回到題目。克里斯馬,筆者認為,我們可以有,我們應當有。但我們不要對它指望太多。因為克里斯馬越大,風險就越大。然而,如果完全沒有克里斯馬,人類的歷史又會太過平淡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