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對人類來說,“自由”並不是與生俱來的,無論是行為上的自由也好,思想上的自由也罷,都不是與生俱來的,而是隨着能力的增長而逐步獲得的,這是誰都知道的基本常識。
一個孩子剛生下來的時候,連呼吸的能力都沒有,接生的護士需要幫他/她把氣管里的痰或羊水吸出來並輕拍後背,嬰兒才能開始呼吸。雖然說嬰兒都有在餓了時候嘬腮把子吃奶的本能,但嬰兒並沒有自己獲得食物的能力,出生嬰兒在沒有獲得自衛能力前也必須有人保護他們的安全,說白了,一個出生的沒有能力的孩子幾乎是沒有任何自由的,全部需要他人的幫助。
人類從嬰兒到成人的生長過程,即是獲得能力的過程,也是獲得自由的過程,只有當他完全具有可以“自主”能力後,才能真正的獲得“自由”。由此可見,“自主能力”是自由的前提,自由對人類來說,無論是在行為自由上或思想自由上都是如此,並不是與生俱來的。
人類在思想上的自由(Liberty)也是思維自主能力的結果,一個不能正常思維的人是不可能在人類社會中獲得自由的,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精神病人”。此外,造謠,說謊,欺騙,道德敗壞,欺詐,知識欠缺,認知能力低,語言交流能力差,。。。。,都是人類在社會中獲得思想自由的障礙,在克服這些能力欠缺前,人類是不可能獲得思想自由的。在歐洲是如此,在美國也是如此,Liberty作為一種理想到現在也還是美國人孜孜以求而遠未實現的目標。
一個國家,一個民族中每個人的自由,無論是行為自由或是思想自由,都嚴重取決於該民族每個個體的自主能力,思維能力是最主要的。在一個民族缺乏與其所有的自由相匹配的能力的時候,這自由就會成為Chaos。橫跨在社會的Order和社會Chaos之間的橋梁就是社會的自主能力。
如果在某個社會中,少數人獲得了超過平均的能力時,他們或者應該獲得別別人更多的自由,或者接受不公平的待遇。當然了,也可以出走它國,在更有能力的國家獲得自己的自由。這就造成了一個無法逾越的矛盾:也就是社會平等和社會自由,是兩個不能彼此在低級社會中共存的矛盾。你或者要求平等而犧牲自己的自由,你或者要求自由而無視平等,因為構成社會的每個個體的能力是有巨大差異的。
中國社會因為使用漢字,造成了社會巨大的個體能力差異,這是有目共睹的現實,與其他使用拼音文字的國家和民族比較來看,中國人在能力上的差距更大,因為漢字設置了很高的文化門檻,不是平均能力以下的人可以逾越的。
那麼,在中國這個社會中,少數精英必須為社會犧牲自己的部分自由,他們不能想幹什麼就幹什麼,想說什麼就說什麼,一但他們要求獲得超出統治現狀(暫態穩定狀態)允許的自由時,他們就是社會的不穩定因素而要遭到整肅。
只有當社會逐步地提高了自己的能力,才能提供給每個個體更多的自由。少數知識精英不能營造自己生存環境中所有人的思維行為能力,而只一味地要求自己的自由,是一種不負責的行為,必然要遭到社會的拋棄。
我想說的是:沒有自主能力的人是不可能獲得自由的,這是人類個體和社會都無法迴避的自然發展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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