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的内容对于确定公投的性质非常重要。
一般涉及地方领导人,地方某些民生政策的公投,比如选县市长,选当局领导人,台湾是否接受大陆的熊猫等题目,采用公投的方式,就不会踩到台独红线,因为这些公投是让民意确定这些不涉及到台湾主权以及政治地位改变的内容。
使用台湾名义加入联合国这个公投题目,正如美国的判断,隐含利用民意对台湾政治地位进行改变。而这样的公投,无论其结果是通过还是不通过,均踩爆了大陆反分裂法的红线。
如果这个公投未受到大陆的武力镇压,则这个公投的关键意义在于:台湾本土群众就可以就类似这样的涉及台湾政治地位和主体性质的事情进行投票了。
请大家注意,如果默认台湾本土人民可以就这些论题公投,台独就事实来到了。以前内蒙要脱离中国的时候,是当时的国民政府同意其举行公投才得以公投脱离的,在未获得主权拥有方公投许可之前,公投是无效的非法的,其性质等同武力求独的宣言,因为必然招致主权国的讨伐,如果能战胜讨伐,则独立可求,否则立即就夭折。
即使主权国一时无法战胜分离省份,只要咬死不承认,永远都可以卷土重来进行二次讨伐的。这样最终主权会非常明晰(因为其中一方必须全部被肉体消灭才算了结)
由此看来,只要台湾方面不悬崖勒马取消公投入联,则必然招致大陆的武力镇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