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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10时,上海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对闸北袭警案发生经过和前因后果作出详细解答。据警方介绍,此案犯罪嫌疑人杨佳,男,1980年8月27日生,汉族,北京市人。中专文化程度,未婚,无正当职业。据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杨佳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2007年10月5日晚,杨佳骑一辆无牌无证自行车途经闸北区芷江西路普善路口时,闸北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巡逻民警盘查,因其拒绝出示身份证件和提供所骑自行车来源证明,造成市民围观、影响交通,被带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在查清杨佳真实身份及自行车是租用等情况后,尽管杨在盘查询问过程中一直不予配合,且多次辱骂民警,阻碍民警正常执法,但民警还是对其进行耐心教育后予以放行。事后,杨多次通过信访件、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市公安局和闸北公安分局督察部门投诉,并提出开除相关民警公职、赔偿其精神损失费的无理要求。
闸北分局督察支队经过认真核查,认为民警执法依法有据,无不当之处。督察支队两次赴京对杨佳进行法制宣传和疏导劝解工作,但杨均不予置理,还决定采取极端手段报复闸北公安分局民警。
今年7月1日上午9时40分许,杨佳携8个装有汽油的啤酒瓶,在天目西路警车停放处摔了2个啤酒瓶(未燃烧),在大门西侧三四米左右的花坛处投掷了5个瓶子并燃烧起火。保安见状后,立刻前往制止并组织救火。杨佳又向保安扔出1个啤酒瓶,并趁保安救火之隙,右手持一把单刃刀具(一把长十几公分的单刃剔骨刀,非常锋利),头戴防尘面具,腰间挎一腰包(内有榔头、催泪瓦斯喷雾器、登山杖等物),由闸北分局便民服务通道窜进大楼。。。。。。。
从警方发布的案情上看,起因是一件小事,而且是个误会。警方在处理过程中耐心细致,无粗暴行为,一句话,警方无错。我觉得这不大可能。警方如果不在当时,或在以后的处理(看来更有可能)有不当之处的话,杨佳是不会采取如此的报复手段的。他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虽然容易冲动鲁莽,但如果没有很伤害到他的情况,他怎么会在事隔9个月后采取如此的报复手段呢?我希望上海警方能实事求是,不要隐瞒过错,讲出事实,从而取得人民群众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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