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榭门千乘:辛亥革命一百年回顾与前瞻(7) |
| 送交者: 榭门千乘 2011年10月17日17:18:58 于 [天下论坛]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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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一百年回顾与前瞻(7) 三. 革命急变,欲速不达 革命往往惊天动地,壮怀激烈,可是革命并非如革命者所想象的那样能英雄定乾坤, 毕其功于一役.辛亥革命所求,为推翻帝制,建立共和政体.武昌首义第一枪后凡百有廿五 日,清帝宣诏退位,帝制被废无疑,但接下来的建立共和政体,却是路漫漫其修远兮,费尽 周折而不达. “共和”一词,在中国出现已有近三千年历史.公元前841年,周厉王因压制国人过甚而被袭出奔于彘离开王位,于是“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见《史记.周本纪》)3.另一种说法是“王在彘,共伯和摄行天子事”(见《竹书纪年.卷八》)4.不论是周﹑召二公或共伯和摄政,都是指天下无王而由他人代行其事,但辛亥革命前后所指的建立合众政府﹑成立共和政体等,并不仅是古史意义上的他人代王行政的意思,而是模糊地想摹仿当时各先进国家的政体.这些国家中既有君主立宪制,也有众民之力(通过选举)掌控政府之制.这后者被称为republic,其词由拉丁语词根化来,意为“公众的事务”.很明显辛亥革命向往的是这后者. 在对市场体系和市场经济学有更多了解之后,我们可以对市场所依赖所召唤的“公众的事务”之共处社会形态作一描述: ===================================================================================== 契合市场体系的社会共处形态 - 共和所指 市场主交换互利.交换互利须平权﹑参与和共处,是以召唤也天然适合“公众的事务”社会形态的共和. 适应并促进完善市场体系的共和,是指全体参与者(民众﹑党派和其他团体)出于本意和自愿共处,基于共诺在先之约,以广泛参与的公平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自主投票)决定社会共处事务并承诺所有参与者包括民选授权执政者受此同一共约约束,无等级高下,无优待豁免例外. 一个昭明宣示的前提是共约首先保障每一个个体参与者与生俱来的当然权利,其共生的衍义是每一个参与者在享受当然权利的同时认可和尊重他人的同等权利. 另一个无言默认的前提是全体参与者的共处共识,即认共约治下的国家社会为保障个权和共处共存的共同体,不能允许任何个体或党派集团以自身利益割裂损害之.共处中永远有异议有冲突,但遵守共约和维护共同体是底线,同一规则是行事准绳,你死我活﹑不共戴天为禁,为不齿. ===================================================================================== 辛亥革命时期,人们但知求国家富强,并未清晰认识到富强必须也只能走市场道路.不过,整个社会的指向基本明确,那就是舍弃帝制,拥抱共和.可是在求取富强﹑走向共和的路上,各派人物的行为屡屡与共和旨要相违,尽显其个人局限和数千年历史形成的路径依赖(path dependen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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