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看夏俊峰案 |
| 送交者: 幼河 2013年10月05日22:27:37 于 [天下论坛]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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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夏俊峰案
沈阳小贩夏俊峰因故意伤人罪被判处死刑,并在2013年9月25日执行。此案的审理在国内反响很大,在国外华人网站上也是议论纷纷。我原来没在意这事儿;后来看了一些有关报道才知道,夏案发生在四年前的2009年5月16日。他与城管发生争执,遂用身上携带的切肠刀将两名城管队员扎死,随后重伤另外一人。 2009年11月,沈阳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夏俊峰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外,夏俊峰还需要向原告赔偿约65.9万余元。随后,夏俊峰家属提出上诉。2010年6月29日,此案二审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2011年5月9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从辽宁省高法作出死刑终审判决到夏被执行死刑是两年多的时间。我在网上查找资料,据说是最高法院进行复核程序所花的时间。我想此案影响很大,所以最高法院才如此慎重对待。 事实上夏俊峰死刑复核审的辩护人——浙江京衡律师集团律师陈有西、钟国林及两名助理,在终审判决下达后,很快请求法庭对该案死刑复核程序举行开庭听证,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2011年6月13日,最高法院刑一庭负责夏俊峰案死刑复核的合议庭三名法官,约见夏俊峰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律师陈有西,听取了律师意见,书记员作了记录。 此次约见中,合议庭法官告知陈有西律师,合议庭已经收到他们提交的公函、新证据和调证申请,正在认真审核研究原案情。将高度重视辩护律师的意见,复核时间不会很快。应合议庭的要求,京衡律师事务所正式确定了钟国林和陈有西担任夏俊峰案的辩护人。陈有西律师2011年5月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复核,认为案件尚有未清晰之处,要求最高院发回重审。不过他们等了两年零四个月,最高法院一直没有答复。 有关夏案,焦点是其杀人是否算正当防卫。在法庭上控辩双方争议极大。最关键的是夏杀死两名城管时,当时在场就三人;现在其中二人已死,夏对案情的诉说成为孤证。控方认为,就两名死者的刀伤来看,夏超出正当防卫的范围。而夏说他是在被殴状态下的被迫自卫。 我是这样想的,当时两名城管是否威胁到了夏的生命安全?这两名城管没有致夏于死命的工具,而夏却有刀,并将二人杀死。我认为夏在当时很可能正被两名比他高大强壮得多的城管殴打;可是这殴打会不会把他打死?夏掏出刀子自卫,怎么就那么巧,看也不看地往上胡扎,就正好把两名城管的心脏扎破?那两名城管身上都是身中数刀,其中一人背部还挨了深深的一刀,并且都很致命。如此看来,我推测夏该是情绪过激杀人。就此我不得不倾向于夏就算是当时不得不自卫,他的行为也超出正当防卫的范围。两条人命,并另外重伤一人,您说该怎么判? 然而夏坚持认为他是“正当防卫”,到死前还在喊冤;他的律师们也这样认为;在中国大陆社会舆论上,夏博得极大的同情和支持!夏俊峰的被处死后,群情激奋。这是怎么了?其实很简单,大家是朝着中共政府去的。中共政府下的城管部门因暴力执法民怨很大。正是因为如此,夏的行为被看成反抗暴力执法。而中国大陆的公检法部门实际上是中共执政的工具,没有一丝一毫的独立性。现在中共层层官吏贪腐无以复加,夏的死刑马上被看成“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窃钩者诛,窃国者侯”的翻版。 这把夏案和民怨联系起来,这个案子就复杂化了。这已不是个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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