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蜀:洗岩的活该论可以休矣 |
送交者: 湘蜀 2005年07月27日14:06:48 于 [天下论坛] 发送悄悄话 |
洗岩先生写文章最大的毛病在于逻辑不严密。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如果我们被别人指定对某事负有责任,不外乎两种情况。其一,我们本人亲自去干了一件错事,那么我们罪责难逃,要被惩罚,这是咎由自取。其二,别人干了一件错事,我们可能没有有效地制止,或者是有一定程度的牵连,那么我们也要被连带惩罚,这也等于活该。 洗岩在他的文章《民主国家国民应对公共决策后果承担责任》中,公然地宣布,恐怖份子爆炸伦敦,责任在于英国和美国的老百姓。是什么责任呢?根据他的逻辑,英美老百姓虽然没有直接得罪恐怖份子,不算直接的罪责难逃。但是他们国家选举了现在的领导人,所以,他们的被恐怖份子攻击是属于活该的范畴。感谢洗先生创造的“活该论”。又使我们大开眼界。 这个理论的特点第一,是无赖。试想,如果一个人和你洗先生打架,他打不过你。那么,他就去进攻你的妈,因为她有责任生育了你。你认为这是很合适的吗?你认为你的母亲是活该吗? 这个理论的第二个特点,是无知。民主国家选的领袖,是竞选成功的。也就是说,有很多人是不选这个领袖的。比如,美国有几乎一半的人不选布什,而且反布什的人比你洗先生反得还利害。就算选布什的52%是????,那留下的48%的人至少和你一样,不是该死的????吧。你也认为如果他们和你被恐怖份子消灭,是活该吗? 这个理论的第三个特点,是无情。二战中的希特勒,犯下滔天罪刑,连带德国人民也受了不少苦难。全世界人民在声讨希特勒的时候,总是对受害的德国人民报以无限的同情。但是,没有一个稍微正直一点,具有起码怜悯心,头脑清醒一分的人,敢于公然宣布德国人民活该的。 这个理论的第四个特点,是无耻。OK,就算英美老百姓犯了错误,选了布什和布莱尔。但是,今天是伦敦和纽约被攻击了,并不是伊斯兰的哪个其它的国家被炸了。就算你选的是克林顿或者凯里,你同样要被爆炸(其实在克林顿时代,世贸大楼就被不成功的爆炸一次了),这个不符合”如果我亲自或者间接地犯了错误,因而负有责任”的定义。这是别人对我犯了错误,也变成了我活该(根据洗先生的逻辑)。如果你的这个逻辑成立,请你告诉英美老百姓,该去选谁?干脆不选任何人,问题是被恐怖份子炸死的就有不少是什么人都不选的老百姓,和不够选举权的儿童以及外国人。请指点他们该如何办。 根据”活该论”的逻辑,民主国家的人,不管你是选举了现任总统,或者是反对选举现任总统,或者是干脆连选举都不参加,其命运没有区别,你被消灭的结果都是肯定的,而且是活该的。你选布什,布莱尔是该死被炸,不选他们还是该死被炸。顺理成章,全世界要想活下去的人,只有都申请到独裁国家去居住才保险。因为那里的领导人不经过选举。但是洗先生又警告过我们“独裁国家人民没有政治权力”,因此老百姓的命运更加可怜,按”活该论”的逻辑,这样独裁国家的人民也是活该死了。这样一来,世界上就没有该活的人类了,包括你自己,”活该论”的创始人,洗岩先生也在劫难逃了。 我为什么要指出先生逻辑性不强呢。因为你的文章开宗明义就宣布,你是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活动的。这就决定了你文章的大纲。文章的目的是要尽一切努力,排除一切干扰,去证明你宣布的大纲的正确。不知道你怎么三拐两拐,Zigzag几下,最后结论是全面推翻自己的大纲,突然宣布被恐怖主义迫害的普通老百姓变成活该了。而且你的文章老是有这样的风格:论据积极反对自己的论点。讲个笑话,它使我想起了当年李鹏的逻辑:我是一个共产党员,今天要站出来说。但是我不能乱说,所以我就不说,不说已经算说了,因为我没有说。
|
|
|
|
实用资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