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燕是我的老乡。事情刚发生时,我的第一反应也是同情和气愤。可是上个星期只读了几行《世界日报〉关于此案开庭的报道,提到赵燕在庭上多次哭闹,我就对朋友说这案子九成要败诉了。如老马所言,中式思维和美式思维的抵触是根本原因。
在美国的法庭上哪一方占理并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哪一方在这个Game中合理地利用规则,保护自己,攻击对方。这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如何不招致陪审团的反感。麦克尔杰克逊被判无罪,就是因为陪审员们对男童的母亲极度反感和不信任。中国的法庭上如果受害方不哭不闹就体现不出受害的严重程度。可在美国的法庭上,即使是血海深仇的大案(如前一段的BTK系列杀人案),也很难看到有人情绪失控,撒泼打滚。陪审员都不喜欢被 manipulative people 当傻子一样摆布,如果你占理,平和陈述最能体现出对陪审员们的信任和尊重。
据说美国被判死刑的人中有高到1/5到1/3是无辜的,而无数真正的罪犯被屡抓屡放,都是这个制度带来的后果。赵燕比起这些人来并不算太委屈。但我并不想批评这个制度。它给了每个人平等申辩的机会,你自己不去珍惜,得不到应得的公正,怨不得谁。有句话说得好,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我在美国生活了九年,自知思维方式已有很大改变。如果我是陪审团的一员,即使作为老乡,我也会判赵燕败诉。我知道会有很多人不理解我的想法,会骂我汉奸洋奴,我不会介意。但是如果你在美国生活了三年以上,还不能理解为什么赵燕的败诉是必然的,还要骂我,我劝你少看些中文频道,多看些英文电视,如《The Practice>, ,《West Wing>, 了解一下这个制度是如何运作的,以及这个制度中的人们是如何思考的。否则您的美国梦将遥遥无期。
最后要顶一下老马,我很喜欢看你的文章。尤其那篇关于基督教如何做大的简史,让我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