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燕是我的老鄉。事情剛發生時,我的第一反應也是同情和氣憤。可是上個星期只讀了幾行《世界日報〉關於此案開庭的報道,提到趙燕在庭上多次哭鬧,我就對朋友說這案子九成要敗訴了。如老馬所言,中式思維和美式思維的牴觸是根本原因。
在美國的法庭上哪一方占理並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哪一方在這個Game中合理地利用規則,保護自己,攻擊對方。這其中最重要的一點是如何不招致陪審團的反感。麥克爾傑克遜被判無罪,就是因為陪審員們對男童的母親極度反感和不信任。中國的法庭上如果受害方不哭不鬧就體現不出受害的嚴重程度。可在美國的法庭上,即使是血海深仇的大案(如前一段的BTK系列殺人案),也很難看到有人情緒失控,撒潑打滾。陪審員都不喜歡被 manipulative people 當傻子一樣擺布,如果你占理,平和陳述最能體現出對陪審員們的信任和尊重。
據說美國被判死刑的人中有高到1/5到1/3是無辜的,而無數真正的罪犯被屢抓屢放,都是這個制度帶來的後果。趙燕比起這些人來並不算太委屈。但我並不想批評這個制度。它給了每個人平等申辯的機會,你自己不去珍惜,得不到應得的公正,怨不得誰。有句話說得好,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我在美國生活了九年,自知思維方式已有很大改變。如果我是陪審團的一員,即使作為老鄉,我也會判趙燕敗訴。我知道會有很多人不理解我的想法,會罵我漢奸洋奴,我不會介意。但是如果你在美國生活了三年以上,還不能理解為什麼趙燕的敗訴是必然的,還要罵我,我勸你少看些中文頻道,多看些英文電視,如《The Practice>, ,《West Wing>, 了解一下這個制度是如何運作的,以及這個制度中的人們是如何思考的。否則您的美國夢將遙遙無期。
最後要頂一下老馬,我很喜歡看你的文章。尤其那篇關於基督教如何做大的簡史,讓我受益匪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