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安門廣場立起“自由女神像”是什麼行為?
導讀上《志願軍戰俘在戰俘營中升國旗是什麼行為?》作者腦子大概是進水了,這種邏輯也敢用。那我就問問你:在天安門廣場立起“自由女神像”是什麼行為?
美國國會大廈廣場前有沒有立過毛主席像?沒有。再查查更遠的歷史那個資本主義國家曾經把列寧像,毛澤東像立在自己市中心的政府廣場上?一個也沒有。
這種行為就是純粹的挑釁行為。你想保留民運鬥士的光榮?值得欽佩!但你早先不應該讓王丹在電視上宣布:“我是黨員,我也是為了黨好...”主動跟中共套近乎拉關係。你曾有過和中共決裂的機會,但你選擇了放棄。後來你反悔、覺得維護一黨制很憋氣,很恥辱,想要恢復象民運鬥士那樣地英勇戰鬥,不惜以死報銷多黨制大選的民主理想,這當然也是可以的。但你也應當明白:從這一刻起,你和中共的軍隊就成了交戰狀態。你要求對方把你當做群眾而不是顛覆勢力來看待的時候,你等於邀請中共用他們所擁有的一切武器與你戰鬥。因此你必須勇於承擔後果。你不可以用什麼“我的武器簡陋”或者“我手無寸鐵(只有棍棒與石頭)”等等為藉口來要求對方停止使用坦克機槍等先進武器。交戰就是交戰,交戰是廝殺而不是請願。你從一開始就不是和平請願的學生市民。你是曾經操縱各種致命武器認認真真打死打傷對方人員的軍人。。。。
夠了吧?不用我繼續寫下去了吧?你的文章換個主語,我拿過來就能用,邏輯完全一致。我早說過,6.4殺你們這幫民運砸碎就是活該,原先我提出的邏輯你們還不服氣,現在好了,自己寫出文章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