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參與政治應當持有的態度與立場
音頻為郭光明弟兄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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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咸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馬太福音 5:13-16 ) 我們根據上述經文的原則,來談談今天基督徒應當如何面對和參與政治運動。特別是這次因警察抓捕嫌疑犯,執法不當,致人死亡引起的運動。我們的總原則是用屬靈的眼光看世上的問題,用聖經的思想方法處理社會問題;而不是跟着世俗的潮流走,跟着政治派別的思想走。
1. 事件與運動的定性:
( 1 )事件的定性 :這是一個悲劇。雙方都有錯(或罪)。一方有犯罪嫌疑,並不配合警察執法;另一方有過度使用暴力的嫌疑,使人致死,後果嚴重。這個事件中 ,沒有英雄, “ 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 (羅 3 : 10 )。在神看來,都是罪 人,都是行惡。這是一個突發事件,沒人事先策劃,沒人故意預謀要殺人。但悲劇還是發生了。
( 2 )運動的定性 :這是一場政治運動。是某一政治派別,利用一個刑事案件,引發的大規模的政治運動。所謂政治運動,是指有組織,有計劃,有政治目的地的運動。
這次政治運動是政治左派發起的運動。運動的口號是:反種族歧視, “ 黑人命貴 ” 等。實際行動是:在全國各城市組織大規模遊行,部分地方發生暴亂,打砸搶燒,逼人下跪,甚至造成警察傷亡。很多地方要求減少警察經費,甚至有的城市議員要取消警察。結果是這次政治運動造成了全國性的動亂和不安,造成了族群分裂和 “ 爭戰鬥毆 ” 。這雖然不是教會內部的屬靈運動,但對教會和教會裡的信徒有衝擊和影響。
2. 一些概念的釐清:
為了更好的分析和說明問題,我們應當先釐清一些概念,對一些名詞進行說明。
( 1 )歧視 :歧視就是不平等地低看他人。歧視分為制度歧視和內心歧視。制度歧視就是在社會管理層面上法律政策規定上的不平等,系統性地歧視某一類人。內心歧視是指個人內在心理歧視某一類人。
基本上講,美國現在已經沒有制度上的歧視,改正了歷史上的錯誤。而內心歧視是個人內心的事,因人的罪性,這種歧視在任何時期、任何社會都是存在的。個人歧視應當個人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聖經說,人看外表神看內心(撒上 16 : 7 )。一個人內心歧視他人,若不公開說出來,他人是很難知道的;其公開表現出來的語言行為帶有的歧視,都是應當反對的。但人也不可隨便指責別人有內心歧視,因為人不能看內心,只能看外表,這種指責很多是對他人內心的猜測,很可能是對人的論斷(審判)。人不是神,人沒有審判權,也沒有神的全知全能。聖經說不要論斷人(馬太福音 7 : 1 )。指責別人內心歧視要非常小心,因為可能是論斷人。論斷人的也會被人家論斷。
( 2 )平等: 有人說: “ 美國獨立宣言上說:人生而平等 ” ,其實這種說法是不準確的翻譯。準確的翻譯是: “ 人皆被造同等 ” (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這思想是從聖經里來的。所有人是神造的,同等被造,在神面前人格平等。人是按神的形象和樣式造的。神是有位格的神,在造人時,給人與位格,人就有了人格。同時相應的,神給了人基本權利,所謂 “ 天(上帝)賦人權 ” 。世上只有神、天使(包括墮落的天使)和人這三者有位格。神是靈,不是物。神的形象和樣式都是屬靈的含義。人被造在靈界與物界之間,有靈和物的雙重屬性。 “ 人同等被造 ” 主要不是指物的層面,所以,人有膚色大小高矮重量的不同,人在物層面是有差異的。人自神而來的平等,基本上不是物質上的,經濟上的,是指人格上的平等。
( 3 )公平 :公平一般是指制度說的。制度公平(平等)是指,制定的法律政策對所有人一律平等。 有人把公平理解為結果相等,這是對公平(平等)的錯誤理解 。制度公平與否是客觀的,而結果則取決於主觀(個人)與客觀(社會)兩個方面。同樣的客觀條件,因人的主觀原因,結果是不同的。平等從來不是經濟概念。如果一個人的結果太差,也許是因為個人無能力(不是不想出力),以致生存有問題,應有他人(如家族,教會,社會等)救助,以此來幫助關懷,使他們可以生活。這體現了神的憐憫慈愛。但他人救助不是公平的範疇,是恩典的範疇 。恩典是他人自願給予的白白的好處。恩典不能強求,更不是搶奪來的。救助弱勢群體,在聖經里有很多教導。弱勢群體在聖經中是以性別和年齡分的,沒有以膚色和種族分的。如果以膚色或種族為標準,認定其是弱勢群體,這是公然的歧視,也不合乎聖經的教導。
( 4 )公(正)義: 是神認為的義,不是人自己認為的義,也不是眾人認為的義。只有神是公義的。 “ 政治正確 ” 不是公義。
( 5 )判斷公(正)義的標準: 標準在神,公義的標準是神的話語,神的律法。
( 6 )自由 :神有絕對的自由,按自己的意志行事。神按自己的形象樣式造人,賦予人極大的自由。但人沒有絕對的自由。神對人有命令,要人遵守,並要求人因自己的行為向神負責。自由一般分為三個層面:地位上的自由,行動(包括言語)上的自由,意志上的自由。
1 )地位上的自由:在地位上,人分為主人、自由人還有奴僕。奴僕從屬於主人,在地位上不自由。從屬靈上說,人要麼是神的奴僕,義的奴僕,要麼是魔鬼的奴僕,罪的奴僕。沒有中間地位。而我們基督徒認為,做神的奴僕是真自由,聽神的話,順服神是真自由。 2 )行動上的自由:一般人都有行為能力,若沒有捆綁,就可以自由行動。但當人被暴力( evil power )或以暴力相威脅,行為能力或心理上被捆綁,就會失去行動自由。 3 )意志上的自由(又叫思想自由):就一般情況說,人的自由意志是內心活動,似乎是絕對的,不被約束。但實際上從屬靈來看, 神靠着祂的全能,可干預人的意志(箴 21 : 1 );魔鬼也可利用人的貪慾欺騙人,控制人的意志。魔鬼告訴人:你有絕對的自由,你不必聽神的,也不必聽我的,你只聽你自己的;當人聽到這些,以為自己得到了絕對自由,任意想任意做(如伊甸園中的夏娃),其實正是聽從了魔鬼的,處在魔鬼的掌控之中。因此人沒有絕對的自由意志。 ( 7 )解放 :解放基本的意思是鬆開,釋放。人得解放就是人脫離捆綁恢復自由。注意解放不是 “ 翻身得解放 ” 。翻身的基本意思是反轉過來,原來別人在上面壓迫我,我翻身,變成我從下到上,別人從上到下。翻身只是兩者地位發生了變化;而壓迫這件事本身,並沒有變化。翻身和解放完全不是一個概念,不是你得解放了,就可以並應當壓迫別人,兩者不能混為一談。 ( 8 )目的與手段的一致性 :要達到神的目的,要用神的方法。不能為達到目的,不擇手段,那是世俗的方法。伸張正義要用正義的方法。暴力,打砸搶燒殺的方法,不能得到正義,只能增加仇恨。 (9)憐憫與愛 :憐憫與愛都是神的性情,其中包含對真理(神)的認識。神就是愛,神就是真理,神就是憐憫的神。我們基督徒是神生的,當有神的性情,要有憐憫和愛心,同時也要明白真理。
3. 基督徒參與政治應當持有的立場:
( 1 )政治運動,目前是政治上的左右派之爭。 右派一般採取傳統的保守主義立場,左派一般是反傳統的激進主義立場。信徒一般會以個人身份參與政治運動。一些教會也會參與政治運動。信徒也會因政治立場分為左派和右派。哪一派更合神的心意?我相信在不同時期,按照神的道,聖靈會有不同帶領,真正的基督徒是可以明白的。現今這次政治運動,哪派更靠近神的心意?我相信有聖靈的引導,基督徒自己最終會明白的。
信徒對政治有不同看法,可以辯論,但不能 “ 爭戰鬥毆 ” ,因為這是世俗的辦法,不是神國的方法。神是聖潔公義的神,又是慈愛憐憫的神。祂全知全能,又善良信實。祂的本性就是正確,就是正中,不偏左右。神的話就是標準。
基督徒是人,畢竟有限,不可能像神一樣完全,會出現左右。但左右雙方的不相同,畢竟在現實中有一方更偏離神,而另一方更靠近神。左派基督徒會強調神的慈愛憐憫,希望幫助弱勢群體;基督徒右派強調神的聖潔公義,希望社會上的人都遵守律法。雙方都應當尋求神的旨意,要知道自己的不足,不能偏激。基督徒參與任何活動都是以基督徒的身份參與的,不能也不可能把基督徒的身份和其它事分開。因為有最後的審判,每個基督徒必須因自己的所有言行,向神交賬。
( 2 )基督徒參與政治活動的原則:
1 )動機原則:參與政治活動是為了神的國,是為了神的榮耀。 2 )標準原則:判斷對錯的標準是神的話,不是人的話和理念。 3 )正義原則:參與政治活動要伸張正義,並用正義的方法實行。 4 )愛心原則:參與政治活動,要帶着神的愛。沒有愛心,就不要參與政治運動。因為政治非常容易激起人的憤怒和仇恨。當我們只有恨沒有愛的時候,我們可能是被魔鬼利用了,非常危險。 5 )不過激原則:這裡專指運動中不使用過激的語言和行為,如謾罵,打砸搶燒殺等手段。因為神的國只在乎公義,和平,和聖靈中的喜樂(羅馬書 14 : 17 )。而盜賊來,是偷竊,殺害,毀壞(約 10 : 10 )。
4.美國現在政治混亂的根源:
美國是清教徒和其他基督教信徒到美洲後建立的國家,基督教是美國民心的立國之本。然而自啟蒙運動以後,人文主義(人本主義)興起,隨着現代科學的發展,人們覺得,人類已經長大了,靠自己可以搞定一切 —— 人定勝天,人要自己做主了,不要上帝了。整個的社會思潮是人要離棄神,高舉人。所謂人本主義,是與神本主義相對立的。人本主義就是一切為了人,人是最高原則。人本主義在政治上的表現是向左轉,反傳統(包括反常識),自稱 “ 進步 ” 。
特別是近百年來,這種世俗的思潮,開始侵襲教會,對教會的神學產生巨大影響。因此,新派神學(自由派)興起,他們高舉基督的道德性,而貶低基督的神性;說基督是最大的好人,是最偉大的教師,是人類的榜樣;而不講十字架的救贖,不講神跡,不講死里復活。他們大講神的愛,而不講神的聖潔公義;不講人的罪,不講律法,也不講罪人需要救贖;不承認聖經無誤。 之後社會福音,解放神學,成功神學等等,都出來了,新派神學在教會裡大行其道,傳統(正統)神學日益縮小。教會對社會的影響力量越來越弱,真信徒越來越少,而且年紀越來越老,對社會的正面影響越來越小,教會發出基督的光輝越來越弱。而人本主義的勢力在社會上越來越大,以致在社會政治和其它層面都占統治地位,特別是他們搶走了絕大多數的教育權,幾乎壟斷了公立教育,使下面一代一代的人,更高舉人,離棄神。
隨着社會世俗勢力的增加,不但教會不能影響社會,反而世俗的力量對教會的影響越來越大。一些教會走世俗的道路,一些教會為了自保,躲進教堂的四面牆裡面,保持自己的信仰,儘量與外界隔絕。教會漸漸失去了社會的陣地,甚至造成教會與社會脫離,不參與社會上的政治活動。隨之而來的是整個社會越來越敗壞,政治越來越混亂。
美國立國的時候,提出 “ 政教分離 ” 的口號,意思是政府和教會分開,兩者不能一體。如果兩者合一,就成了 “ 政教合一 ” 的神權國家,走到當年天主教的老路上去。 “ 政教分離 ” 不是說政治與宗教信仰分離,也不是說教會要脫離政治。因為政治是社會問題的總體現,教會脫離了政治,就會脫離社會,這是不行的。
回顧這段歷史,我們發現,現在的政治問題,其根源就是教會忘記了基督的文化使命:就是神要我們管理祂的創造。而我們丟棄了這樣的責任,我們在社會上失去了鹽和光的作用。所有地上的爭戰背後都是屬靈的爭戰。 我們要知道現在這一切的政治混亂,這一切的背後,都有魔鬼的搗亂。
結語
教會出問題,社會就出問題。我們教會要重新回到起初,回到美國立國之初,讓教會再次復興,再次偉大,恢復起初的愛心和能力。讓我們真實地做光做鹽,正面影響社會,擔負起神賦予教會的基督文化使命,使社會回到敬畏神的路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