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1952年8月13日
【新華社記者綜述遣俘問題的談判經過】
七月初,在美方表示問題的解決要在合理程度上適合雙方要求後,我方又作了最大努力,建議根據雙方已同意的停戰協定草案第五十一款釋放與遣返全部戰俘的原則與五十二款的保證全部戰俘回家過和平生活的原則,依照國籍與地區重新校正名單,其結果應接近美方所曾承認的十一萬六千數字,包括兩萬名中國人民志願軍戰俘。但依然不願停戰的美方卻提出荒謬的遣返八萬三千人的數字,陰謀扣留朝鮮人民軍戰俘的百分之二十與中國人民志願軍戰俘的百分之六十八。為了促成停戰,我方又於七月底建議最後確定停戰協定草案的文字。美方被迫接受這一建議後,在會上曾多方拖延,但由於我方的努力,協定草案的全部條款終於確定下來。
》編者注
中美雙方確定草簽朝鮮戰爭停戰協定的條款,條款共六十三條。確定草簽停戰協定並不意味着朝鮮戰爭已經或者即將結束,因為就戰俘遣返問題雙方並沒有取得一致的意見。戰爭結束還要拖到1年之後。
黨報報道,“現在就拖延停戰談判的唯一問題——遣返戰俘的問題來講:一九四九年所簽訂的關於戰俘待遇的日內瓦協定第一百十八條規定着:‘實際戰事停止後,戰俘應即予釋放並遣返,不得遲延’。在雙方代表之間已經獲得協議的開城停戰協定草案第五十一條里,也很明白規定着:‘本停戰協定生效時,所有雙方戰俘須儘速予以釋放並遣返,此項戰俘的釋放與遣返,須按照本停戰協定簽字以前,雙方所已經交換並校正過的名單實施之。’第五十二條還規定雙方須保證戰俘被遣返後,不再參加朝鮮戰爭,以便他們根據協定回家過和平生活。”①
美方堅持“自願遣返”,不同意中方提出的“全部遣返”。美方給予戰俘選擇的自由,並沒有違背上述日內瓦協定的“戰俘應即予釋放並遣返”的規定,也沒有違犯草簽停戰協定的第五十一條,美方認為這是尊重戰俘的人權。而中共呢,提出“全部遣返”,並不是他們突然關心起戰俘的命運。從選擇回大陸後這些戰俘備受折磨的悲慘人生(參見1951年1月9日編者注),讓我們看到的是中共並不關心這些戰俘的死活,甚至可以說,他們更希望看到這些人死在那裡。因為沒有埋骨朝鮮,成了美軍的俘虜這給共產黨的臉上抹了黑。
中共支持的這場戰爭,二年過去了沒有取得他們和北朝鮮在開戰前預謀期待的成果。在付出極大的人員傷亡代價後,唯一就是成就了美國把韓國變成美軍基地,為他人做了“嫁衣裳”。現在拼死爭吵戰俘遣返問題,只不過是把這作為談判的一點籌碼,以此為藉口拖延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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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人民日報》1952年10月4日“朝鮮代表團團長韓雪野 關於在合理的基礎上和平解決朝鮮問題的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