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按:
前日,川普被抄家引发法律攻防战。
20年前,鄙人曾于世界日报发表一系列有关美国联邦法律的文章;谨重新推出,供网众参考。
我的外祖父黄右昌老先生,解放前是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兼教授、中国研究罗马法的奠基人;海峡两岸法学界的很多名流,都出自其门下。受家庭的熏陶,我自幼便对法律很感兴趣;文革乱世,我有幸跟从法律人研修中央政法干校的教科书刑事诉讼法,文革后又补习证据法、犯罪心理学、被害人心理学等等;凡此种种,几十年受益不浅。
九,美国法律中的大陪审团 毕汝谐 (作家 纽约)
在美国的司法审判制度中,大陪审团(Great Jury)是特殊而重要的一环,也是也是最常使用、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但是,由于大陪审团的调查过程属于机密,不对民众公开;所以,在常人眼里似乎蒙上了一层纱幕。
早在12世纪,大陪审团即出现于英国,以防止当权者对平民百姓实施以法律名义进行的迫害。目前,在美国的所有联邦法院以及25个州的州法院均使用大陪审团。
大陪审团由普通公民所组成;凡检方欲提出有可能处一年以上刑期的重罪(Felony)的指控,依须经过大陪审团的调查,以决定是否有必要起诉(In---dictment)。
大陪审团与审判陪审团各有其功能。大陪审团决定是否起诉(Accuse)被告,而审判陪审团则在审判时,决定被告的罪名是否成立。大陪审团只用于刑事犯罪案件以及贪污渎职案件的调查,而审判陪审团则可以裁决民事案件。
大陪审团通常由23人组成,至少需要16人。大陪审团团员的征召程序和审判陪审员团团员的征召程序相同。审判陪审团系为某一特定案件组成的,审判结束后立即解散;而大陪审团团员被选中后,须在一定时间内(一般为四周)听取并决定是否对各种不同的刑事案件起诉。
大陪审团是由平民百姓所组成的调查机制,完全不受检方及警察等政府单位的干扰,且有权要求举行听证并决定调查的内容。大陪审团是超然、公正的机构;大陪审团的听证会及调查工作都是秘密进行的,不同于审判陪审团的公开审判的原则。
在大陪审团举行的听证会上,将听取检察官的报告及检方证人的证言;被告的律师以可以出席,但是被告本人不得出席。大陪审团不论人数多少,只要有12名陪审团员同意便可以正式起诉被告,而审判陪审团则必须全体陪审团员一致同意,方可裁定被告的罪名成立。另外,大陪审团只要有理由相信其有罪过(Reason cause to believe)就可以起诉被告,而审判陪审团则必须排除合理怀疑(Without any reasonable doubt)才可以将被告定罪,而后者是比前者严格得多的标准。
凡是被大陪审团裁定为不起诉的刑事案件,很难重新召开大陪审团进行复审;除非检方提出新的证据或证明过去提出的证词有不实之处,否则已被撤销的案件很难起死回生。
在美国的司法实践中,身为政府律师的检察官,经常以起诉与否为武器,分化犯罪集团;为了达到目的,有时候甚至到了无视法律规定的地步。
检察官代表联邦政府和州政府,是执法官员。检察官谙熟法律及执法范围,与特工和警察有所不同;在刑事司法制度中,检察官代表着政府权力,是最有权威的人物。检察官虽然政府官员,却具有极强的独立性;他有权将包括行政长官在内的一切犯法者送上法庭。在美国,检察官具有决定是否起诉、以何种罪名起诉的最终权力;包括美国总统在内的任何人对这一权力都不得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