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怡案,是检方撤销起诉,而不是法庭判其无罪 |
送交者: 和合 2006年06月26日15:49:09 于 [天下论坛] 发送悄悄话 |
王文怡案,是检方撤销起诉,而不是法庭判其无罪 王文怡案的结果是,检方撤销起诉。而不是法庭判断的结果。 检方当然可以撤销起诉。就像警察抓住超速开车者,可以自 这个结果说明,美国政府在法轮功问题上,是故意在给中国 事实上,检方在与王文怡达成协议的过程中,已经通过"在一 而美国的法庭完全是被动的。决不可能主动去审判王文怡。 所以,此案对于法轮功来说,并没有证明王文怡没有违法。 法轮功在另外一案,加拿大某市政府要求法轮功撤销中国 而在王文怡案中,他们却不敢真的面对法庭。所以可以说, ----------------------------------------
美国警方随即以骚扰国家领导人的罪 这个案子经过三次审理延期,受理此 但是,附加条件是王文怡在今后一年内即在2007年4月20号前不得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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