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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善好施者之戒
送交者: 即興 2008年04月25日11:13:53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作為行為準則“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已經是深入人心,少有爭議。但是,
己之所好是否就應該賜之於人呢?據說基督教有此教義。但我以為己之所好
切不宜隨意賜人。如果將“己之所好,必賜於人”甚至,將“己之所好,強
賜於人”作為行善的準則,那麼天下就不得安寧了。

要有仁愛之心,勸人為善。可說是所有宗教的主要教義。“樂善好施”也是
每個民族的主流文化傳統的重要內容。但是,何為“善”有史以來就從未有
過統一的認識。人們往往會將自己的“善”、“惡”;“舍”、“取”的標
准,作為施善的根據,由此而忽視了他人的感受。於是,本意行善,卻不受
歡迎,事與願違的現象時有發生。甚至原為行善卻成作惡也不少見。

父母管教子女,無不出於愛心。但是,如果父母忽視了兒女們的意願,就會
造成無法填平的代溝。按自己的好惡標準來干涉兒女的擇偶,甚至更會引發
家庭悲劇。對朋友付出的關愛,也可能因為不真正了解對方的需要而被拒絕,
甚至因此而反目成仇。小到生活瑣事,大到國家關係,想行善,必需要了解
對方,方能投其所好,解其所急。在善惡、取捨標準不明確時,就必需先通
過交換意見,確認標準一致方可行善。簡單地以己之好,強賜於人,難免事
與願違。人們往往因獨栽者的政策從客觀上給國家與人民帶來了嚴重的災難,
就一概地認為這是出於獨裁者主觀上的邪惡願望。其實,我更願意相信,他
們的主觀願望也可能出於強國,利民。但是,由於對強國之道,民之所需的
茫然無知才是他們實施誤國害民政策的主要原因。所以,人們要達到利人,
行善的目的,單有善良的願望是遠遠不夠的,行善事更重要的是要搞清楚施
於對象的需求,而不能僅據“己之所好”。

我還遇到過這樣一件事。

在一個電腦生產流水線上。有八、九位女工分別安裝各種電路板,最後由一
位男工負責裝箱並在紙箱上貼各種標籤及寫上產品型號與產品序號。由於裝
配的人較多,包裝工作量大,最後包裝處總會堆積起一些待包裝的產品。有
位裝配女工見此情景,就主動地去幫那位包裝工做些貼標籤,寫型號與序號
的工作。原是出於好意,想改輕一下包裝工的壓力。沒想到,那位包裝工非
但不感激她,反而顯得很不高興。事後方知,待包裝的電腦重三十磅左右,
原來他可以乘寫型號,序號及貼標籤的時候稍微休息一下。然而哪位女工幫
他把那些輕工序都做完了。他就只得抬着沉重的電腦不停頓地裝箱、壘高。
女同事的幫助,使他比一個人單幹更累,更忙。那包裝男工怎不要抱怨女同
事幫了倒忙?

所以,行善之前搞清狀況是十分的重要的。在情況不明的時候,我以為是絕
不能抱“己之所好,必賜於人”的好心的。真要行善,“人有所求,盡力助
之”看來不夠積極主動,但是倒遠比積極主動的“己之所好,必賜於人”更
為妥當。在處理人與人,民族與民族,國家與國家的關係時,一味地抱“己
之所好,必賜於人”是難免因誤會而引發衝突的。

無論“己之不欲”或“己之所好”,其要害都在於以自己的善、惡;取、舍
標準作為行為的唯一根據,並誤以為這必定也是普世的標準,而不明白世界
上從來不存在什麼普世的原則。世界上根本就不可能存在普世的“善”、“
惡”、“人權”、“公正”、“平等”、“自由”、“公平”的原則。所以,
我希望樂善好施之人,替天行道的英雄們在行善之前千萬要化些精力研究一
下你的施捨對象的實際需要。切莫以“己之所好,強賜於人”

根據同樣的道理,需要幫助的人,也不可奢望英雄們真正了解自己的需要。
自己的處境要靠自身的力量來改善。萬一不得意有求於人,就得大膽清晰地
說出自己的需求。這樣才能使英雄們真正能正視你們的要求。以免他們因不
解民意而出“己之所好,強賜予人”好心辦壞事的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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