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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政改是化國家為“有規矩的土匪山寨”
送交者: 蘆笛 2008年12月28日12:01:47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當前的政改目標是化國家為“有規矩的土匪山寨” 蘆笛 《零八憲章》評論系列本已寫完,卻又看見網友轉貼的所謂《中國新聞社浙江分社對《零八憲章》做出正式回應》,骨鯁在喉,不能不再來說幾句多餘的話。 我在跟帖中已經指出了,該文的唯一價值,就在於它證明了我指出的“《零八憲章》的悲劇意義在於其‘曲庸和寡’”:憲章羅列的一系列的“普世價值”,不過是文明社會的最起碼共識,然而卻竟然在中國成了驚世駭俗之言,不為政治各派接納:“民主”革命派斥之為共黨陰謀;毛左與“愛國”憤憤視為帝國主義分裂顛覆肢解中國的大陰謀;占知識分子大多數的“犬儒”們無動於衷;而自作聰明的有“社會責任感”的“知識分子們”如寒竹先生以及“中國新聞社浙江分社”的記者們則認為那是孫文式的“體制外革命”。 這是何等悲劇!“曲庸”與“和寡”之間的強烈對比,不僅反映了今日中國與文明世界的巨大差距,更反映了中國人在過往一百年中倒退了有多遠。一百年前的老祖宗還知道比起西方來,中國不過是個半開化國家,必須向文明世界學習,而今日中國變得比當年更野蠻百倍,卻豪情萬丈地俯視文明世界,顧盼自雄,真誠認定咱們的爛污野蠻制度比人家優越,以致憲章作者們不能不把西方主流價值觀包上所謂“普世價值觀”的糖衣,以照顧這種特殊國情。然而即使如此,就連據說是熟悉歷史教訓的浙江記者們,也引經據典地論證,誰若敢認同西方主流價值觀,誰就是孫文式的禍國賊! 許多論者都注意到,《憲章》遠離中國國情,缺乏可行性,然而竟然沒有多少人意識到,這不是因為《憲章》太高超,而是國情太爛污腐惡。正因為舉國昏昏若死,才反襯出了《憲章》作者們的“高標獨調”。他們面對滅頂的愚昧狂潮,堅定地說出了自己的信念,向世界證明900萬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並不全是行屍走肉。可惜正因為國情民俗的爛污,就連這孤獨的平庸無奇的吶喊,也註定要變成“天鵝之歌”式絕響,而這才是它最深刻、最令人斷腸的悲劇意義所在。它在歷史上的位置,也恰是這悲劇意義決定了的。 據浙江記者們說,百年歷史已經證明,革命只能禍國,而改良才能救國,據說劉曉波是當代孫中山,而胡溫才是康梁的繼承人。前半截話倒是千真萬確,可笑的是後半截話,這些渾人竟然不會問自己一聲:劉曉波輩的“革命”在哪裡?胡溫的“改良”又該向何處尋覓? 89年以後,我黨何時何地作過任何政治改良?《憲章》的目的不過是敦促中共進行政改,莫非連這也成了“顛覆國家政權”罪? 那麼,中國到底有無改良必要?最低限度的政治改革應該是什麼?這恐怕是每個改良主義者都得回答的問題吧? 我早就反覆指出了,中國現在的當務之急,不是咱們還不配享受的民主化,而是文明化。所謂政改,就是要逆轉自辛亥以來的國家野蠻化的大趨勢,廢除“誰的拳頭大誰有理”的“至尊潛規則”,建立朝野一體凜遵無違的明規則,實行國家政治生活文明化,將土匪山寨逐漸改造為文明國家。是否做到這點,就是野蠻與文明的區別,就是“法治”與“拳治”的區別。 浙江記者們看到了革命在過往百年內給中國帶來的巨大災難,卻看不到其所以如此,正是因為革命引入了“槍桿子裡面出政權、出金錢、出美女,誰的拳頭大誰是爺”的“狼羊律”,使得所謂“利益博弈”成了土匪式恃強搶奪,就此使國家成了永恆的亂邦危邦,“亂世” 與“治世”的區別只在於那危亂的顯隱而已。而今日《憲章》作者之所以代表先進,胡溫代表反動,也正在於前者呼籲結束暴力治國,化野蠻為文明,而後者擇惡固執,堅持實行“槍桿子治國”的 “狼羊律”。 回顧歷史,這墮落的軌跡非常分明。晚清國人相對於今日國人的先進之處,正在於朝野一致認識到了西方憲政的先進,明白了文明國家必須是法治國家,而最大的法治就是實行憲政,必須建立一個朝野一致凜遵無違的明規則,用以規範和約束both朝廷和臣民,讓憲法成為至高無上的統治者。辛亥革命的千古之誤,在於它腰斬了這良性進化,首先向國民演示了“槍桿子強過紙片子”,其次在於它在國家建立法律權威之前,便廢除了皇家權威,使得槍桿子成了裁判一切政治分歧的唯一替代權威,國家分崩離析當然就是不可避免的了。 即使如此,在孫文諸小丑發動的“二次革命”武裝叛亂被蕩平之後,老袁仍未拋棄憲政,他獲得的權力都是《中華民國約法》賦予的。就連他後來稱帝,也是要建立君主立憲制,而且嚴格履行了“立法手續”,起碼做到了名實相副,就算是竊國,也是“有規矩的竊國”。繼任的北洋軍閥也在不同程度上儘量尊重國會與《臨時約法》,企圖按文明規矩來。即使是手握實力的內閣總理段祺瑞與空心大總統黎元洪的“府院之爭”,也曾按張國淦的建議“按規矩來”。就連布販子曹錕賄選總統,其實也體現了對法律程序的尊重。只有孫文那天生的土匪暴徒,才會徹底無視法統,不但以巨額金錢收買議員南下,分裂國家,建立遠遠不足法定人數的“非常國會”,而且使用暴力毒打乃至暗殺手段,威迫議員“選舉”他作“非常大總統”。 但即使是在國民黨以黨國取代民國,以所謂“訓政”取代憲政之後,蔣介石還是聽取了胡適的勸告,壓下了胡漢民的反對,通過了《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明文規定“國民政府總攬中華民國之治權”,而“國民政府設主席一人,委員若干人,由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選任,委員名額以法律定之”,以憲法的形式明確規定了中央政權必須由國民黨包攬,而國民黨的統治則通過由它指定的政府來實現。這雖然相對於民初是個倒退,但畢竟還是以明規則而非潛規則治國,並非掛羊頭賣狗肉,可謂類似於水泊梁山的“有規矩的土匪山寨”。 等到中共上台,中國就徹底變成了“無規矩的土匪山寨”,完成了“名”與“實”的徹底背離,成了毫無明規則、只有潛規則的下三濫流氓國家。斯大林將他制定“人類歷史上最民主的憲法” 的絕招傳授給毛澤東,讓後者仿照蘇聯榜樣制定了首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其中每句話都是彌天大謊。 這憲法沿襲到今日,便完全成了弱智笑話。我已經在本系列前文中說了,它和“斯大林憲法”的區別,在於其總綱之中竟然把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這些水火不相容的貨色融為一爐,作為全民指導思想,在聲稱“堅持社會主義制度”的同時瘋狂走資,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權貴資本主義(西方稱為“國家資本主義”,我看準確名稱應該是“官家資本主義”,與朱元璋、洪秀全先後建立的“官有工商業”並無區別),使得黨憲法從原來的“敢說不敢做”,變成了現在的“能說不能做”,徹底失去了一切可行性。 這才是最可怕的現實,最該革除的弊政,最起碼的政改內容。如今國人奢談“利益博弈”。沒錯,所謂政治,說到底就是利益博弈。然而同是博弈,文明人有文明人的博法,土匪有土匪的博法。哪怕就是真的賭場,也得有個規矩,若是以拳頭為輸贏的仲裁標準,贏了是我得,輸了還是我得,那就連賭場都開不起來。民主政治的優越性,就在於它為各派勢力提供了一個按統一規矩進行和平博弈的平台。暴力革命之所以與民主化南轅北轍,恰在於它以暴力為唯一的規矩,使得和平博弈完全喪失了可能。 就算中國人發誓以民主為全民族大敵,起碼也該制定個朝野一體凜遵的規矩出來吧?就算中國人對“法”的理解是“統治者對人民的單向管束”,絲毫沒有約束政府的內容,那麼,制定個“能說不能做”的“假規則”來管束全民,也只能導致實踐中的無法無天,對黨國毫無好處。這淺顯道理,想來就是白痴也能理解吧?即使是從執政黨的私利來說,真惡也要強過偽善,惡法強過無法,壞憲法強過假憲法(=無憲法),文革不是已經充分證明這點了麼?若不是毛澤東以“我是和尚打傘——無法無天”自傲,敢於並善於打破一切黨內外規矩,那麼多黨國元老又豈會慘死? 因此, “化無規矩的土匪山寨為有規矩的土匪山寨”,就是黨國必須完成的最起碼的政治改革。中共現在要做的,也就是向國民黨的“訓政”學習,仿照《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把現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改為反映真實國家權力結構與公民真實權利,具備起碼的可操作性的真實法律。 具體的措施是: 一、刪除總綱中那些弱智笑話,把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拿下來,因為誰也沒本事用那些互相衝突的主張指導自己,遑論治國。 二、刪除“堅持社會主義制度”的規定以反映真實國情。我早在舊作中反覆指出了,迄今中國實行的社會制度與任何一種社會主義理論(包括自由社會主義與馬列變種在內)毫不相容,何況這規定使得實行“一國兩制”的香港、澳門成了違憲地區。 三、刪除“人民民主專政”那種絲毫不反映真實政治運作、具有濃厚土匪氣息、與法治精神格格不入、無從界定、更無從化為具體法律操作的邪說。 四、在憲法中加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由中共選出”的規定,此後即嚴格執行憲法第五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規定的“議會主權制”(Parliamentary Sovereignty),國事咸決於議會,結束中共中央政治局為實際的最高國家權力機構的違憲作法。中共對國家的領導必須嚴格根據憲法規定,通過人大進行。 五、嚴格執行憲法第六十二條第六款、第九十三條與第九十四條的規定,實行軍隊國家化,以全國人大為全國武裝力量的最高領導機關,由人大選舉任命中央軍事委員會,決定一切涉及軍事的國策,並對中央軍事委員會的執行情況實行嚴格監督。 六、嚴格執行憲法第一百二十六條“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的規定,實行司法獨立,禁止各級政府以及中國共產黨那個社會團體對司法獨立的干擾與破壞。 七、制定詳盡的新聞法,明細列出中共的一切忌諱,準確界定“具有中國特色的言論自由”,在此之後嚴格兌現憲法規定的公民的基本權利,切實保障公民享有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實行輿論獨立,取消黨對輿論的管制。若有違反新聞法規定情事,須嚴格按法律辦事,由檢察院提起公訴,由法院依法公開審理裁決,嚴禁社會團體包括中共在內以及任何個人通過行政渠道干預。 八、在憲法中增訂有關條例,在人大內部建立專職委員會,檢察並審判政府以及一切政黨的違憲行為。 如所周知,蘆某乃是鐵了心的反革命,上網來寫下了大量反對暴力革命的文字,收在數十萬言的《反革命書》文集中。我非但是個堅定不移的改良主義者,而且認定國家只能漸變,不能突變,政治改革的步驟不能嚴重脫離國民覺悟,目前中國能爭取到的現實目標不是實行民主,而是實行開明專制。但和平演變不等於“和平惡變”,黨國領導首先得表現出起碼的改良意願來,改良也才有發生的可能。如果我們的知識分子只知道一味反對暴力革命,卻不去敦促中共改良,那國家就只能一天天爛下去,還能有什麼希望? 以上諸條建議,非但不是“發動體制外的革命”的號召,甚至也不是要求民主化,只是要求社會文明化、契約化、黨國專制的開明化。不完成這起碼的改革,中國就永遠只能是無法無天的流氓國家。只有從黨國領導自己開始做起,建立起一個權責明確、既管束人民也管束政府的真正有效憲法來,國家也才能具備實行開明專制的起碼前提。只有朝野都建立了明確的權責契約觀念,都知道信守社會契約,中國才有望告別千年野蠻,自立於文明世界。 如果胡溫連這最起碼的改良措施都不願、不敢或無力採取,那麼中國就永遠無望逃出亂治循環,目前取得的一切物質成就不但終將付諸東流,而且會使得來日大亂更加可怕。晚清花費重金建立起來的新軍沒在外戰中放過一槍,卻成了內戰主力,使得中國歷史上曾發生過的一切冷兵器內戰相形失色,這悲劇未必不會在未來以更可怕的規模重演。如果民間動亂觸發共黨內訌,內訌導致內戰甚至核內戰,民族的大限也就到了。 首發《海納百川》網站 http://www.hjclub.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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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文,但願刻中共骨三分.  /無內容 - cat888 12/30/08 (87)
  看一下  /無內容 - 農夫 12/29/08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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