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財產公示制度是對廣大幹部的歧視和侮辱
作者:逢君惡
3月7日,全國人大代表、中紀委副書記何勇表示,中紀委正在想辦法制定官員財產公示的有關條例或者規定;新疆阿勒泰的試點經驗,將是重要的參考。他說:“現在我們正在研究和論證這件事情,正在想辦法制定這個。不過阿勒泰只是一個地區,如果要在全國推進這件事情,肯定還有很多需要再完善的地方。”(3月8日《京華時報》)
對此,劉義昆在《燕趙都市報》發表了《官員財產公示不差論證只缺行動》的文章進行了批駁。作者認為,我國當前推行財產公示制度的條件已經成熟。整體而言,官員財產公示早已不差論證只缺行動。“鑑於當前的反腐形勢和公民的知情權需求,財產申報制度不能總是停留在論證階段,有必要迅速制定《公務員財產申報法》,並借鑑國外經驗,在實踐中掃清制度障礙,早日推出切實可行的官員財產公示制度”。
這是明顯的頭腦發熱,胡說八道了。危機襲來,失業的一大片,在社會保障體系還不健全的條件下,要幹部與群眾同舟共濟,共克時艱,社會要做到起碼的公平公正,怎能看人下菜碟,專揀軟杮子捏呢。
官員申報財產,明顯是對官員的歧視。資本家擁有多少家財都沒人管,反而越多越光榮。為什麼偏偏要對官員的收入進行限制?一個是剝削人民的,一個是為人民服務的,為什麼要厚此薄彼?這不是敵友不分,胳膊肘往外拐麼。
什麼叫腐敗?基本都是權錢交易,其本質,不過是官員利用人民賦與他的權力,採取較溫和的辦法敲詐一下資本家,將他們通過剝削人民得來的錢財適當地奪回來些,為己所用。我覺得這是無可厚非的,甚至可以說是正義的,間接地替人民報了仇。難不成一樣是人民的血汗,資本家榨得,公僕們從中分一點都不行?
官員申報財產,明顯是對官員的侮辱。所謂財產公示,和商場保安的搜身實質沒什麼區別。都是假定對方偷了東西,強制人家寬衣解帶,甚至眾目睽睽之一,脫得赤條精光,任別人肆無忌憚地搜來搜去。這是踐踏公民的隱私權。
須要特別指出的是,這個時候要求官員申報財產,是不合時宜的,非常不利於共克時艱。溫總理教導我們,金融危機從某種程度上講是信心和信用危機。古人講“用人不疑”,現在如讓官員們申報財產,等於公開聲明政府對自己的官員缺乏信任,問題就大了。老百姓對官員有些牢騷和誤會可以理解,畢竟覺悟不高,難免以低俗之心度高權貴之腹,可政府若再不給自己的官員撐腰,疑神疑鬼的,聽風就是雨,把人家當成家賊似的,你說人家這官兒還咋當?還有什麼心情為你們服務?官員們沒心情了,不好好領導我們了,老百姓更沒心情,都離心背德垂頭喪氣的,如何振作精神,渡過金融危機呀。
過去我們常把黨群幹群關係比作魚水關係。然古語云,“水至清則無魚”;又有成語云:“渾水摸魚”。此皆至理也,亦常理也。現在正確的思路就是要讓水渾一些,好養得住魚,同時,我們想捉它的時候,也好捉。個人意見,為人、為官、為政之道,都是難得糊塗,積習慣了的東西,想一下子扭過來,弓滿了容易折,結果肯定是適得其反。因此,為黨和人民的前途和利益計,為眾志成城共克時艱計,為構建和諧社會計,不如該放手的放手,想收口時再收口,這樣政府能始終握有主動權,不致為人掣肘。
老夫此語,乃肺腑之言也,亦金玉良言也。望有關部門和領導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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