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报道的职业道德缺失 |
送交者: 安替 2003年05月25日09:52:40 于 [天下论坛] 发送悄悄话 |
“打死你都不应该出卖她们”——“卖淫”报道的职业道德缺失
在没有做记者之前,一直觉得中国记者根本没有职业道德,不是党的喉舌,就是见钱眼开。做了记者之后,才认识到,除了这两点之外,记者的职业道德还应该有更多东西。《青年参考》陈杰人“武汉女大学生卖淫”报道,虽然既没有为专制代言,又没有收取红包,但整个过程中的一些行为,实在提醒所有中国媒体同仁,职业道德建设尚需时日。 记者不是道德打手,不是社会警察,只是一个历史记录者。我非常反感陈记者在报道过程中报案,警局拖延竟然诉之为“不作为”。记者常常需要做一些底层的社会调查,例如我就去延边的妓女中调查过朝鲜难民偷渡的案子,这些朝鲜妓女按照社会常理,一方面在卖淫、一方面又在偷渡,哪项都是政府非常反感的事情。倘若我也大义凛然地报警,虽然也表面上也说的过去,但我这个记者从此就不要再做了,我内心也会永远背上“出卖”的罪责。 不但如此,我所有的报道中,必须用技术手段让官方没有办法顺着我的报道线索能把这些人抓到,除非官方派国安来调查我,我就鱼死网破一次;即便如此,我也常常也只问当事人对报道有用的消息,多余的我也根本就不想知道,做完报道之后,就是我本人去找,也不一定能找到,这就是为了避免在中国目前的追查制度下破坏我的从业道德。 《女人香》给我们的启示很大,不出卖其实是在现代社会做人的信用,无论以什么名义。比如律师对自己的客户资料保密、医生对自己的病人资料保密、银行对自己的存户资料保密,而记者要对自己的报道对象保密。《华盛顿邮报》到现在都没有泄漏当年水门事件中的”深喉“是谁。 这种职业道德应当是在高于我们的日常道德,在和日常道德发生冲突的时候,也要基本以职业道德为先。政治压力就更不应该是问题了。 我知道,这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特别是在中国。但不这样,就不可能做好新闻。有一次,我写出一篇报道,揭露原某友好国家驻华大使贪污,大使打了半个月的电话质问我的新闻来源,我也跟他周旋了半个月,但原则只有一个,打死我也不说。其实顶多就是不作记者了,现代社会,只要有职业道德,做什么都能活的好。在这个新闻圈混,只要你嘴严,更多的人就会把秘密信息告诉你,如果你动不动就大义凛然,那么你做特工好了,做什么记者? 后来更让我难以理解了,陈杰人在受到内部处分之后,竟然在网络上主动公开所有采访对象的详细信息,甚至把和他说过话的司机的车牌号码都公布出来了。天啊,我们这些人在想如果国安、公安逼迫自己该如何为报道对象保密,陈兄竟然把这些打死都不应该说的东西当成自己的挡箭牌,这算什么记者啊? 所以,我劝陈兄还是不要做什么记者了,因为你无法理解,信用是我们职业的生命,是出卖不得的。 |
|
|
|
实用资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