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孤:熟人社會和契約精神 |
| 送交者: 德孤 2011年04月07日06:51:32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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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一篇文章,覺得寫的很好很有道理。中國社會是個古老的熟人社會。只要是熟人,就講人情,沒有人情,什麼都不好辦。有了人情,什麼底線都可以逾越。法律,規則都是對付別人的,是武器,外人不能拿來作擋箭牌。 最近看到艾未未被捕,官方的新聞說他遊走在法律的邊緣。我是個法盲,不知道這是什麼意思,這個遊走在法律的邊緣到底算不算犯法。就好像你走在國家的邊境線上,在邊境的內側,那算不算出國? 看了這一篇文字,我大抵明白點什麼了,我想應該是他違反了什麼說不出口的“契約”,或者說是“潛規則”,或者說他不屬於當局的熟人。他不能拿法律做擋箭牌,而當局可以拿法律作武器對付他。 而且當局對付他的時候是不需要遵守法律的,這不,連最基本的通知家屬的手續也沒有辦,害的他那七十多歲的老母還到處發尋人啟示呢。 我推薦這篇文字給讀者,希望大家都熟悉一下中國社會。尤其是那些在國外呆久了,呆傻了的人們,你要是準備海歸的話,要複習一下兒這個熟人社會的熟人倫理和契約精神。要不然回去後就要到處碰壁了。 熟人倫理與契約精神 (轉帖) 經常在影視作品中看到劇中人物憑着鄉音找到老鄉的情節,其實類似情況在現實生活里也很常見,在旅途中突然聽到家鄉話,會感到非常親切,平添一種信任感、安全感和歸屬感,一場交談由此展開,也許就此交上一個新朋友,平添了一個新機會。 中國人講情義,認老鄉,所謂“老鄉見老鄉兩眼淚汪汪”。比如買東西,本來還想着討價還價呢,一聽是老鄉口音,立馬成交了。據說,曾有人為了和客戶“套近乎”,專門學習對方的方言呢。
過去,對此未作過多思考,這次為寫這篇文章,認真反思,才意識到,回到家鄉說家鄉話,不僅僅是入鄉隨俗,更重要的是可以讓我享受當地人待遇。比如曲阜是個旅遊城市,滿大街都是民間導遊和推三輪車的在招徠顧客,儘管你剛剛拒絕了一個,仍會有人走上來詢問,一路走過去,無盡無休,但只要你亮出家鄉話,就再沒人來騷擾。 再比如上街買菜,當地人與外地人可能就是兩個價格。最明顯的是進飯館吃飯,對外地人那就是宰你沒商量,對當地人呢,“低頭不見抬頭見”的,什麼事都好商量。 費孝通先生用石頭丟入水中,在水面形成的一圈一圈的波紋,來形象地說明中國傳統的熟人社會,被波紋所推及的就產生關係,人與人通過這種關係互相聯繫起來,構成以人為中心,以血緣關係、地緣關係為紐帶的一張張關係網。一切社會關係都是家庭關係的放大與延伸,首先是父子,然後是近親,繼而是遠親、朋友,遠至同學、戰友、老鄉都可以拉入這個圈子,成為“自家人”。 最近為了侍奉臥床的老母親,我在老家長住了幾個月,對費孝通先生所說的熟人社會,有了進一步的體認:且不說子女入學入托、求職就業……辦這些大事需要找熟人,就是到醫院看病拿藥,甚至買東西、修家電,首先想到的也還是找個熟人,沒有直接的熟人也要托人給介紹一個間接的熟人。 熟人還就是管用,不僅可以把事情辦快、辦好,有時還能減免一些費用。讓人覺得,在這種社會,沒有關係就寸步難行。還有一種情況,如果你明明有關係而不用,明明認識他而不去找他,這個熟人會認為你看不起他,有時候反而會成為障礙。 有熟人好辦事,能優先辦事、順利辦事,有效率低成本地辦成事,“肥水不流外人田”“兔子不吃窩邊草”,這是對熟人倫理最通俗的詮釋。 當然,規則也是存在的,但那是為了讓你碰壁;法律也是有的,那是為了治你;只有一個方向朝你開放:努力進入一個圈子,向權力獻媚、示弱、上供,像狗一樣搖動尾巴表示順從聽話,或者躺下來四蹄朝天,把你的肚皮展示給他看,表示你的臣服,交出你的一切,在其中找到自己的歸屬,換取你的生存。 當然,所有人都知道還有一條路,造反、奪權,自己做主子。那風險太大,一個人面對整個國家機器,想想都讓人膽怯。你得忍耐、等待。如果你的生命夠堅韌,等到了大多數人都不想再忍耐,那就是出氣撒野的時候到了。中國歷代農民運動,近代的無產階級革命就是如此,其結果我們都看到了——暴力的周期性循環,專制的一次次複製。 中國人的法律、規則、道義,要看面對的是誰,是見人下菜,看客殺雞,人有親疏遠近,菜有三六九等。 你是什麼身份,有什麼背景,相互之間是何關係,這是首先要考慮的。比如關公,他的忠義就只對劉備,不會對孫權和曹操,曹操曾用盡方法,美酒美食,賞賜無數,最後的結果卻是“封金掛印”,不辭而別。 當然,《三國演義》故事裡,曹操的宴席賞賜最後也還是起到了作用,在“華容道”換來了關羽對其的捉放之恩。倘若關曹二人是初次交往,那情況可能截然相反。 人情大於王法,法律、制度、規則往往要讓位於人情,為朋友為家人可以“兩肋插刀”,以身試法;為情面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高抬貴手”“放兄弟一馬”,而不管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曾有律師深有體會地說,打官司其實是打關係。所以有人把“熟人社會”亦稱為“關係社會”、“後門社會”。 在傳統的熟人社會裡,這種道義由最親近的人向外逐次擴展,首先在血緣親情那裡發揮作用,然後擴展到熟人圈子,再到熟人的熟人,使這個圈子會呈現出滾雪球式的擴大趨勢,但以道義決定的誠信強度也逐次衰減。 “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遠,也愈推愈薄。”你在熟人圈子裡所處的位置與身份,決定着你的尊卑、權利和義務,是你獲得特權的主要途徑。 隨着社會的發展,當需要擴充這個圈子時,最便捷和最基本的方式是,先把“外人”變成“熟人”,進而變成“自家人”。 古時候,效仿桃園三結義,就是改變人際關係的有效方式之一。現在,則先是喝酒,酒酣耳熱之際,再一起去唱歌,然後再去洗浴,由異性按摩再到按摩異性,幾個程序下來,也就由生而熟了。 反過來,對待“八竿子也打不着”的陌生人呢,人們信奉的是“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熟人倫理中是不考慮陌生人的,就像儒家的五倫只講到朋友為止,熟人倫理的誠信半徑也只到朋友熟人為止。 對待不屬於以自我為中心的圈子內的生人,不僅不信任,還會普遍地冷漠歧視排斥,得機會就欺騙、敲詐,甚至會為了自己獲利,不惜挖個坑誘導他們跳下去。 中國傳統社會以農立國,“安土重遷”,血緣、親緣與地緣關係交織互補,使之得到進一步強化,人們不需要也沒有機會和陌生人發生往來。 圈內人全是低頭不見抬頭見的親朋好友。人們交往只需憑關係,憑親情、友情行事,不需要事先約定什麼規則,不需要約法三章。 由於人們長期生活在閉塞的家族社會和鄉土空間,自小懼怕和陌生人打交道,偶爾出門在外辦事,仍然千方百計找熟人,所謂“在家靠父母,出門靠朋友”。 人們取人情而背法理,濃烈的血緣關係溶化了冷冰冰的法律規則,特殊主義原則消解了人類普遍的、抽象的公平、正義和理性。在這種社會環境裡,如果你一味堅持依法辦事,維護正義與公平,反而會被視為不通人情世故,而為眾人所鄙棄。 與中國的農業立國不同,西方文明的發祥地古希臘是以商業立國,商品貿易必然地會超越家族或地域的限制,再加上地中海獨特的地理條件,使得古希臘的海上貿易極為發達。 在商品交換已經越出了國家、地域界線的條件下,要在陌生人間建立起相互信任的關係,必然會出現通過平等協商簽定的契約,形成法律,建立起一種外在強制力約束,來保障交易的實現。顯而易見,在這個“陌生人社會”中,“熟人”“人情”“血緣”這些熟人倫理中的關鍵要素是起不了什麼作用的。而且,由於商品交換必然是一種等價的勞動交換,也就要求交換主體在交換中,在勞動中的地位的平等性,這也是講究親疏差等的熟人倫理規範所不能達到的。於是,不是宗法制度,不是血緣關係,不是熟人倫理,而是契約、法律,成為了西方文化的重要內容和根本性的特點。 契約的原意是在商品交易中的“一種合意,依此合意,一人或數人對於其它一人或數人負擔給付、作為或不作為的債務。” 到了現代社會,契約內涵已被廣義化。在經濟層面,它是社會公認的讓渡產權的方式,是創設權利義務關係的途徑;在政治層面,它是聯結政府與民眾的紐帶,是公共權力合法性的根源;在倫理層面,它是個人或團體信守承諾的道德體現。 在形形色色的契約後面深藏着的是契約精神,它不但蘊含了現代商業法則和風險管理原則,而且也體現了平等、尚法、守信、公平和合理、承諾和執行等“底線倫理”。 任何契約的達成之日,就是忠實地踐行諾言之始;享受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義務;收穫利益的另一面,就是要承擔風險;大家是一個社會共同體中的利益相關者。這就是對契約精神最為通俗直白的解釋。 英國18世紀法律史學家梅因指出,“迄今為止,所有社會進步的運動,都是一個從身份到契約的運動。”從傳統身份社會到現代契約社會的範式轉換,實質是人的解放,是用自由流動取代身份約束、用機會平等取代社會等級、用後天奮鬥取代先賦特權、用法治取代人治、用民主取代專制的歷程,是社會從封閉走向開放的歷史性變革。 現在的中國,正處於這樣一個過渡轉型時期:一方面,傳統的價值觀道德觀被瓦解,而新型的契約誠信又未能建立,社會亂象叢生;另一方面,雖然現代化的浪潮已經或正在摧毀熟人倫理賴以滋生的社會基礎,但本該退出歷史舞台的熟人倫理卻遲遲難以退出,強大的歷史慣性,依然在無聲無息中,左右着人們的生活理念、思維方式和行為方式。在各種各樣的貪污腐敗、權錢交易、違法犯罪現象中,都少不了熟人倫理的影子。 如果說,在傳統社會裡,熟人倫理雖然沒有給我們帶來公平正義,卻也維持了某種和諧與穩定;那麼在今天,熟人倫理乾脆撕去了溫情脈脈的面紗,赤裸裸地站出來,心甘情願地淪落為權貴們侵吞攫取社會財富和改革成果的幫凶,吞噬着公平與正義。 當一個社會已經走向市場經濟,而社會的法制框架還未確立,契約精神還未得到社會成員的完全認同,會出現什麼境況,我們已經看到了,有人很準確地用“互害社會”作了概括。 三鹿奶粉事件發生時,梁文道有一段話說得很好,大意是:在正常情況下,你不必也不可能親自檢驗所有入口的東西,因為你知道自己沒有害人,也相信生產廠家會愛惜自己的商譽;食品廠老闆不必親臨每個生產環節,因為他相信每個雇員都會遵守操作規程;即便意外偏差使得產品質量出了問題,臨出廠前也還有質檢員把關;倘若不合格產品真的進了社會,也逃不過相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檢查,還有媒體可以曝光,還有法律做最後的保障。這就是一個社會,為了讓社會中所有人吃得安心放心,我們設計了多少約定多少制度程序來保障“互信”這種珍貴的社會資源不受損害。 在一個互害社會裡,充斥着爾虞我詐,人人防不勝防,人人提心弔膽,人人互不信任,人人自危,所有人都被迫回歸叢林,變回了猴子,成了弱者。這說明,一個人的幸福僅靠個人奮鬥是不夠的。如果沒有社會在政治、經濟、文化、法律等方面的整體性推進,沒有契約精神的保障,一切個人幸福都是可疑的。
有人把種種社會問題的出現歸結為市場經濟的負面作用,認為是市場經濟毀滅了中國人的傳統道德,追逐利潤最大化的資本主義精神侵蝕了重義輕利的傳統美德;還有人認為是制定的法律由於缺乏傳統習慣以及慣例的輔助,不易為人們所接受;還有人進而否認民主與法治的普世性,認為文化差異使得諸如民主、人權、法治之類的“西方觀念”在東方“水土不服”,難以紮根…… 發達國家的實踐已經證明,追逐利潤的最大化並不必然導致人們不講信用,不守規則。事實上,西方市場經濟發達國家公民的契約意識,對他人權利的尊重,信用程度遠遠高於我們這個有幾千年傳統的道德禮儀之邦。 道德失范、社會信用低落、法治不彰、倫理底線屢被突破……這些困境不是市場經濟的副作用,而是以儒家倫理為核心的傳統文化對市場經濟的不適應症狀,是倫理蛻變、社會轉型期的陣痛。在我和王良合著由香港天地圖書公司1992年出版的《孔府大劫難》一書的最後一章中,我們曾這樣寫道: “文化的失敗是一個民族在向歷史新時期邁進時,傳統文化內部已無法創造出一種新的價值觀念,而表現出的無能為力,只好以一種新的形式(名詞的翻新或新瓶裝舊酒)向舊的封建的倫理道德的回歸,或以陳舊的封建的文化內涵和機制去應對社會在向前邁進時所提出的新的問題和挑戰。……這種失敗使我們警醒並體悟到,中國延續兩千多年的封建文化的體系和構造,已不可能為我們民族向現代化邁進提供有效的幫助,傳統文化在世界大潮面前又一次顯示了它的無能為力。” 在紛紛攘攘的爭吵聲中,我注意到一個理性的聲音,是北京電影學院的教授發出的,她說:“人們對於‘傳統’的呼籲,其背後透露着對於社會共同體的呼籲;對於價值重建的要求,折射出要求重建我們的社會,重新恢復人與人之間的聯結,恢復人們之間的互相同意、互相接受;在恢復我們的社會紐帶、恢復我們社會的自主性、恢復人們之間的協商共進的同時,磨合和發展出一整套適合於今天我們這個共同體的價值表述。” 崔先生看到了爭論雙方的共同點,那就是對重建共同體社會的呼喚。 如何實現重建社會的目標,如何走向公平正義?在《抵達好生活應經由什麼》這篇文章中,我認為: “我能為社會變革做的事,就是改變自己。改變自己意味着什麼?就是走出叢林法則,遠離獸道,實行人道,遵循人類社會的文明準則:我不同意你的觀點,甚至蔑視你的作為,但當你的生命、權利和尊嚴受到威脅時,我必須與你站在一起共同捍衛;你是犯罪分子,應該受到的是法律的裁決,而不是江湖黑道似的追打、暗害;人們共同生活在一個地球上,利益衝突概所難免,解決衝突應該遵循文明準則,嚴格限制在法律的框架內,而不能以暴易暴,黑吃黑……社會要往前走,要一點點積聚積極因素,一點點建設未來的基礎,這要靠有理性、有良知、有韌性和恆心的人日拱一卒,不期速成地去推動。
最後,讓我引用約翰?唐恩的《喪鐘為誰而鳴》來做結束: 沒有誰能像一座孤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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