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遣返賴昌星有利於中國反腐 |
| 送交者: 姜記者 2011年06月20日09:16:19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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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返賴昌星有助於中國反腐 姜維平 長期以來,有關賴昌星遣返中國的問題,存在兩種截然不同的觀點,其中有人認為他一旦回國,會受到虐待並被處決,故此強烈反對遣返,這種情緒可能影響加拿大法院的公正審理,依多年的經歷和對目前中國司法狀況的判斷,我的看法是,較之其他的疑犯,他會受到比較公正的審判,如果他真的認為自己無罪,就應當回國面對現實,我相信,中國政府不會判處他死刑,而且遣返他絕對有利於中國的反腐倡廉。 據萬維新聞網的報道,中國駐加拿大大使章均賽6月17日表示,中加兩國政府間正在進行具體的磋商,滯留加拿大的賴昌星一定會被遣送回中國。 這無疑是一個好消息。非常明顯,雖然賴昌星一案可能涉及中南海官員內鬥,隱情多多,幕後黑暗,但不論他屬於什麼派,什麼幫,都不是政治迫害,都是一般性的經濟案件,只是複雜程度較大而已。由於現有的政治體制使然,中國確有許多經濟案件與各級官員內鬥有牽連,他的問題也的確有待於進一步澄清,但這不是自辯清白的理由,賴昌星滯留加拿大,是對民主法制和普世價值的嘲諷,崇尚自由民主的加拿大,不應當成為中國貪官和其他各種刑事犯逍遙法外的天堂,因此,我舉雙手贊成立即遣返賴昌星,但也建議中國政府領導下的司法部門,信守承諾,保障他的合法權益。 據報道,章均賽指出,加拿大政府一直明確表示不願意留這個人,中國政府也通過最近一些貪官被遣返回國的事例向外證實,這些人不會受到虐待,其人格、生活都會得到保證。賴昌星一定會被遣送回中國,目前是根據加拿大的有關法律在進行必要的程序。我認為,這種中加兩國雙方高層的舉動,是有積極意義的,也是有些成效的,比如,前不久就順利地遣返了經濟犯罪嫌犯曾漢林,這一舉動,至少可以震懾中國經濟犯罪份子,特別是貪官,向他們發出明確的信號:加拿大不歡迎他們。 阻撓賴昌星遣返的人,情況相當複雜,據我仔細閱讀有關報道看出,一種是善意的誤解,基於目前中國惡劣的人權狀況,他們真的以為他回去之後會捲入高層權力鬥爭,進而被刑訊逼供,指鹿為馬,還會被處死滅口,我認為這是杞人憂天,這是因為該案件已被海內外媒體廣泛報道,知名度太高,不論在加拿大,還是在中國,已是婦孺皆知,所以,顧及面子和巨大影響,不會出現有人擔心的問題,既然中國政府已經表示不會判死,還破例給了加國政府探監的權力,那麼,就不應當再浪費司法審理的費用,早些了解這一典型案件。 另一種人是借這一案件炒作賺錢,或編造謠言,或提供偽證,從這個經濟嫌犯身上撈取不義之財,仿佛老賴賴在溫哥華的時間越久,故事越多,越可以利用兩國政治制度的巨大鴻溝,而出驚人之語。其實,這是文化商人的慣伎,實在可憐!實際上,如果中國真正實現了民主化,國內百姓也必將如實了解每個海外中國人的言行,有關賴昌星審理的文書及支付的費用,就會水落石出,還一些居心不良者以真面目,所以,我奉勸有良心的中國人,應對誤導加拿大法官的行為予以警惕。 此外,還有一種勢力來自國內,無疑地,江澤民當政時是中共貪腐最嚴重,最瘋狂之際,他的家人及其部下都倍受指責,顯然也與遠華案有關,如果十八大之前把賴昌星引渡回去,可以深挖更多的黑幕,給老朽不堪的江澤民以沉重打擊,這也將成為壓倒他的最後一根稻草,所以,他的殘留的盤根錯節的勢力會向海外滲透,利用加國司法的漏洞,力阻其引渡回國。 雖然,遣返賴昌星,會幫助江澤民的對立派一臂之力,但總體上看,胡錦濤領導的團派,比江澤民旗下的太子黨派要開明一些,而習近平既不是團派,也並非江派,他不過是兩派平衡點上的標誌性人物而已,我相信他會與老賴保持距離的,因此,這個案件的實質性進展,有可能推進中國政局變化,並向着積極的方向發展。唯其如此,我們應當予以首肯。 我2009年初來到加拿大之後,曾看到許多人撰寫的有關賴昌星的文章,有的人還把我和他等量齊觀,甚至有熱心人發表文章說,我如果以中國坐牢的坎坷經歷為賴昌星作證和辯護,他就會轉危為安,我也可以賺一筆錢,我現在可以明確地告訴讀者,加拿大政府真的給了我,也給了賴昌星工卡,這是基於人道主義考慮,這一點的確相同。 但我們本質上的不同是:第一,我是坐了文字獄的,並且案件已經審理和服刑終結,早有公論,而他是經濟嫌犯,尚在追逃之中;第二,他於1999年逃到加拿大之後,申請難民已歷時多年,而我呢,至今為止從未申請過難民,那些有關我在加拿大尋求政治庇護,並領取難民金的報道全是謊言,是不負責任的,至今除了稿酬,我沒拿世界上任何國家,任何政府的一分錢,連2001年美國保護記者委員會授予本人的新聞自由獎,也僅僅是榮譽性的,我同樣沒有一分錢。目前,我只是旅遊探親,暫時小住,隨時可以返回中國,而且,我並不認為發表了批評文章,就可能導致我再次入獄。我對發財沒有欲望,絕對不會為了金錢而失去人格,去幫賴昌星的忙。 據報道,章均賽並透露,最近會有多名潛逃在海外的中國貪腐人士被遣送回國。中加兩國在這方面的合作越來越融洽。雙方在對方的使領館互設警方聯繫處,已經取得成效。我認為,沒有什麼事件能比 遣返貪官或賴昌星這樣的嫌犯,更能引起人民的關注,打擊和震懾罪犯,舒緩民眾的不滿情緒和社會矛盾,並增進中加兩國的友誼。因此,這一承諾值得鼓勵。 九十年代中後期,筆者曾在長春採訪過原吉林省省長高嚴,如果光聽他講話,難以想象他是一個大貪官,他在位時大搞貪腐和兩極分化,拒絕政治體制改革,也做了許多踐踏人權的壞事,這樣言行不一的明廉暗貪的傢伙,有何理由滯留在民主憲政的國家養老;聲稱民主法制的國家,為什麼要用繁瑣的司法程序保護他們的利益?同樣地,賴昌星不是中共官員,卻是寄生在體制上的一個暴發戶,他應當回國接受司法的審判,而不應當在此隔洋自我標榜,誤導輿論。 據報道,在訪問《世界日報》多倫多社時,章均賽說,加拿大總理哈珀今年將赴中國訪問,之後中國的領導人也會赴加拿大訪問。 加拿大總理哈珀在贏得本屆聯邦大選之後,中加關係面臨巨大機遇。他相信哈珀總理的對中國政策將會更加積極和務實。而中加兩國領導人之間的互訪將成為常態。兩國高層面對面地交流,這是任何方式都無法取代的,期間不僅有工作上的交流,也有個人友誼的發展。 我認為,正因為兩國的社會政治制度不同,中國與加拿大之間更應當多一些高層互訪,中國要學習加拿大的民主法制,多黨輪替,三權分立;反過來,加拿大應當學習中國的經濟管理和較高效率,如果能達到這一目標就是最理想的雙贏,而眼下急於做的事 是儘快遣返賴昌星,不要使這一棘手案件阻擋了兩國精誠合作的步伐。 2011年6月18日於多倫多。 {自由亞洲6月20日首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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