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謊言和血幾時休?—再談哈爾濱前副市長朱勝文之死
送交者: 一老哈 2004年01月20日10:58:33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隨着時間的流逝,圍繞着哈爾濱前常務副市長朱勝文於2003年12月29日在哈爾濱突然“自殺身死”的疑團似乎日益凝重。政府官方曖昧的態度與新聞報道的手法不僅典型地反映了毫無新聞自由社會下新聞報道為“黨的喉舌”職能,更襯托出共產黨統治下政治的腐敗,司法的黑暗,和人性的扭曲和泯滅。

在共產黨輿論控制下,任何突發性敏感事件的新聞報道都必須由上級黨的宣傳部門統一口徑。如果上級宣傳部門無法決定,則一級一級地請示直到黨中央宣傳部。中宣部長則要溝通主管宣傳的國務院副總理,決定是否報道、如何報道、如何定調與定性。如果事件潛在影響與後果不明朗,那他們寧可拖延報道或含糊其辭地報道。這就是為什麼許多重大事件發生後,中、下級新聞部門不敢擅自報道,上級新聞部門更是要“和黨中央保持絕對的一致”。新聞報道要麼滯後要麼乾脆不報,讓人們逐漸遺忘。反正中國社會重大突發事件多,沒等人們弄清上一個事件的來龍去脈,前因後果,責任與處罰,下一個重大事件已經突發,人們的興奮點和注意力也隨之轉移。人類生理上的弱點竟然成了共產黨轉移社會大眾關注視線的一種手段。

在對待朱勝文“自殺”死亡報道上,到處可見共產黨和政府官方控制、操縱、利用新聞工具的手法痕跡。

首先是裝聾作啞,裝瘋賣傻。能不報道的就不報道,如果能就此欺騙天下,矇混過關,則是上上大吉。朱勝文12月29日“自殺”死亡,網上1月2日有消息傳出。6-7日海外網站已有多篇報道,而官方則一直保持慣有的沉默。

到實在瞞不住時,則避實就虛,避重就輕,混淆是非,顛倒黑白,讓下屬小報出頭報道,達到宣傳和傳遞消息同時,極力拉大事件與共產黨和政府官方的距離,這樣既能避免給黨和政府臉上抹黑,又給黨和政府日後介入,主持“公正”、“平反昭雪”留下後路,保持黨永遠的“偉大、光榮、正確”。

在1月8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記者會上,有記者詢問朱勝文12月29日“自殺”一事是否屬實,黑龍江省長張左已回答“有一起服刑人員死亡,事件正在調查中”,居然連朱勝文名字都沒有提及。

12日東北網報道某官方記者到黑龍江省監獄管理局的採訪。文章首先宣傳朱勝文“在職務犯監區擔任英語教員,在這樣的改造環境裡既能發揮特長,又能讀書、讀報、練習書法、繪畫,對這種改造環境表示滿意”。同時告訴人們“朱勝文入監後能夠認罪伏法,遵守監紀,積極接受改造,確有悔改表現”。寥寥數筆,就給讀者描繪了一個“文明、秩序、管理良好、充滿溫良恭儉讓”的共產黨政府監獄形象。在這樣的監獄服刑還去自殺的人百分之百是有精神病的瘋子。

文章筆鋒一轉,提到12月中旬監獄發現朱勝文“情緒低落,精神恍惚,精神異常並流露出有輕生厭世情緒。監獄領導和民警先後10餘次做思想工作(多麼讓人感動的思想政治工作啊!)。在交談中,(朱)曾流露出‘兩口子都沒工作,出去後怎麼辦’的悲觀情緒。”文章到此,朱勝文“自殺”已是“順理成章,自然而然”之事。這篇不是官方尤勝官方的“東北網報道”輕飄飄地給朱勝文之死得出了“自殺”的結論。文人之卑鄙,一致於斯。

網上有署名“冰城來客”者,撰文揭發朱勝文紅衛兵時期打老師的歷史。說“其實朱的冤枉最多不過是分贓不均,狗咬狗而已。”言外之意:朱勝文儘管死了,但他早年也不是什麼好人,死有餘辜。俺不知道老朱的中學紅衛兵歷史,無法證實或反駁。但這篇文章拋出的時間令人頗感懷疑,意圖令人費解。

更卑鄙的是黑龍江官方,他們不但故意通過共產黨黑龍江省委機關報《黑龍江日報》的下屬小報《生活報》(2004年1月13日)來向黑龍江省和哈爾濱市人民傳遞朱勝文“自殺”死亡的消息,而且隱瞞和歪曲了事件的許多關鍵細節(參見附文:哈爾濱監獄方就朱勝文死因與其家屬的對話)。

朱勝文死去了,他的血逐漸會淡漠的,死者家屬的眼淚會枯乾的。然而,政府的謊言還在繼續。這片受到魔法詛咒的古老中華大地上,邪惡與殘暴的共產黨在繼續製造着新的鮮血、眼淚和更多的謊言。

我們想弄明白兩件事: 1、2003年11月25日,是哪兩位黑龍江省司法廳“副廳級退休幹部”到監獄中會見了朱勝文,幾個小時的秘密談話都談了什麼?為什麼他們警告朱,要趕快打消申訴的念頭,“好好服法改造,別去幹什麼亂七八糟的事”?

2、如果這幾個小時的秘密談話涉及到了朱勝文因此被捕入獄的“國貿案”中的冤情,那麼朱勝文當初入獄和今日突然“自殺”與他的政敵岳玉泉以及岳玉泉背後的哈爾濱市、黑龍江省、乃至中紀委高官之間到底是什麼樣的利害與衝突?

朱勝文到底是不是貪官,是不是紅衛兵時毆打過老師,這是死者和他靈魂之間的對話。

朱勝文是不是被人陷害入獄,他到底是被人逼入絕境自殺還是被政敵害死,這是我們苟活者和我們的心靈、良心、人性、道德、法律和正義的對話。

我們能看到這場對話的結果嗎?

2004年1月20日

附文: 哈爾濱監獄方就朱勝文死因與其家屬的對話請看博訊熱點:警察、官員惡行 (博訊2004年1月18日) 2004年1月13日下午在朱勝文家屬再三向哈監方面要求和調查組見面情況下,家屬終於和他們見面了。14時10分對話開始。 家屬:(拿出當天生活報)報上發表的這條消息你們怎麼解釋?為什麼在沒有和我們家屬見面、沒有進行屍檢的情況下,就單方面向媒體、向公眾宣布朱勝文是跳樓自殺?

獄方:上級領導向我們了解情況,我們只能如實匯報,至於記者怎麼發,我們也阻止不了。” 家屬:明明是03年12月29日當天晚上9點40分以後你們才告訴我們朱勝文跳樓自殺,為什麼在報上撒謊說是“當日19時40分”監獄就通知我們了?按監獄法第五十五條“罪犯在服刑期間死亡的,監獄應當立即通知家屬”,為什麼六個小時以後才告訴我們?我當天下午4點半左右就知道消息了,一再和你們聯繫,你們一直敷衍我、拖延我,直到晚上9點才來車接我們,到監獄最快也得晚9點40以後才向我們宣布。為什麼在報上撒謊欺騙老百姓? 獄方:(不答) 家屬:你們監獄方也是當事人,和我們家屬是平等的,怎麼能由你們調查這件事,宣布朱勝文是跳樓自殺?難道一個殺人犯殺了人,也可以由他自己宣布他沒殺人嗎? 獄方:事發後,檢察院、司法廳、監獄局的領導都到現場了。監獄管理局責成哈監調查,濱江檢察院監督,是合法的。 家屬:朱勝文夢寐以求的就是辦病保回家,怎麼會“一頭就扎到窗外去了”? 獄方:我們也不理解,沒法解釋,他就是跳下去了。 家屬:那天晚上你們說:朱勝文上完廁所,“從衛生間窗戶一頭就紮下去了”。我們問:那怎麼可能呢?你們說:“因為窗戶很矮。”我們又問:獄警幹什麼去了?你們說:“一個獄警上去抓住褲子,拽到膝蓋,老朱還用一隻腳蹬他,蹬掉一隻鞋,沒拽住,人就下去了。”我們問:還有一個獄警呢?你們說:“衛生間很小,只能站一個人,另一個人靠不上前。”事實上,第三天我們去現場,一進門就明白了。衛生間很大,我們全家十幾個人都進去了。窗台也不矮,至少90公分,朱勝文57歲了,才1米70高,又胖又笨,蹲了7年監獄,人很虛弱,行動遲緩,又一身病,怎麼可能“一頭就紮下去了”?他又不是跳水隊員! 獄方:(不答) 家屬:大冬天窗戶怎麼能開着?誰開的? 獄方:因為衛生間有異味,清潔工早上打掃衛生時就開開了。肯定不是朱勝文開的。 家屬:數九寒天從早上開到下午3點40,有六、七個小時呢,這怎麼可能呢? 獄方:我們和法鑒中心領導溝通了,廁所天天開。反正當時確實是開着的。 家屬:那窗戶把手上的指紋你們取了嗎? 獄方:用不着取,沒那個必要,那說明不了什麼,衛生間是公共場所嘛。 家屬:我們可以看看現場勘查內容嗎? 獄方:這不能給你們看,由我們調查組掌握。 家屬:你們說朱勝文是自殺,你們應當拿出有法律依據的書面材料給我們。 獄方:材料不能給你們,我們只能口頭通知你們,就是跳樓自殺,這就是結論。 家屬:你們確認朱勝文是跳樓自殺,總得給我們個正式書面通知吧?那怕就是一行字。 獄方:犯人死亡沒有正式文件,只能口頭通知,我們不可能把文件給你們。 家屬:你們說朱勝文是自殺,只有兩個獄警是目擊證人,他們的證明在法律上成立嗎? 獄方:經我們審查,這兩個獄警政治素質好,跟朱勝文沒有因果關係,所以不存在他殺。 家屬:你們在沒有作屍檢的情況下,就作出跳樓自殺的結論,我們不能接受。我們幾次要求見你們調查組,今天是第一次見面。你們還沒有向我們家屬通報情況,就見報了。這屍檢還有必要作嗎?沒作我就知道結果了:肯定一切正常,就是跳樓自殺。 獄方:那你們不相信我們也沒辦法。我們調查已經結束,你們有什麼疑意,可以形成書面材料去上面找,讓他們來審查我們。 ――朱勝文妻子范珍 2004、1、16 范珍悲呼:老天那老天,你什麼時候才能睜開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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