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高於主權,私仇高於公義 |
送交者: 馬悲鳴 2004年04月22日09:38:05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人權高於主權」是現代西方的新口號。北大西洋公約組織便以此為名攻打南斯拉夫。中國的民運人士也是高喊着這個口號來和政府過不去的。 那麼人權和主權之間到底是什麼關係呢? 不難回答。人權是個人的主權。主權是集體的人權。或者說,主權是人權的集合。人權是主權集合里的元素。 沒有每一個人權,也就構不成主權。但國家以主權名義保護大多數公民的同時,有可能侵犯少數人權。這不但在中國曾經發生過,就是在美國這個自由世界大本營里也不可能徹底排除。 所謂「人權高於主權」就是指不可以國家集體的名義侵犯個人的權利。 同樣的道理,私仇是每一個人具體的仇恨。階級仇民族恨乃是集體的公憤。沒有個別的私仇,也就構不成集體的公憤。而許多政客為了發動群眾,便以階級仇民族恨為大義,反對報私仇。甚至以此說動身懷血海深仇的人去為仇人的事業服務。比如李立三的父親就是被農民運動所殺,而李立三並不因此而反共。 這些政客慣用的說法是,你那點私仇和階級仇民族恨比起來算得了什麼?只要能報得了階級仇民族恨,你那點私仇自然就能報在其中。還不趕快跟我參加革命或民運。咱們大家一起把這個反動政府推翻了。你不但能報私仇,還能立功授獎,升官發財呢。 正是幾乎所有中國知識分子都抱有這種大方向正確,“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的公義為先態度,致使中國社會不斷地被他們掀起的各種群眾運動攪得無一日安寧。毛澤東在世時,是共產黨發動群眾。他老人家大行歸西之後,便是民運知識分子模仿他來發動群眾運動。 中國要想和平發展,大家過點安生日子,第一要務是徹底禁絕群眾運動。如果有了冤枉怎麼辦?我贊成報私仇。個人聘請律師去對薄公堂。 王友琴女士在網上開了個《文革遇難者名單》網站。裡面收集了三四百人的資料。而文革死難者總數在一百萬到兩百萬之間。其中僅被打成叛徒、特務、走資派而死的中共老幹部就不下十六萬之眾。這些人當初都是被一窩蜂的群眾運動整死,後來又被一窩蜂地平反。那些把人往死里整的傢伙,從偉大領袖毛主席到專案組負責人劉再復,一個也沒受到應有的懲罰。 合理的國家制度應該向所有報私仇的人敞開法律通道。讓他們能最大限度地在法律範圍內尋求公平報復。 如果一個人為了報私仇,尋遍了合法途徑而不果之後,挺而走險,私下裡自行復仇;但只要不傷及無辜,我對他們是極度尊敬的。他們比那些高喊着“正義、民主、自由”,號召別人赴湯蹈火,為他們火中取栗的政客要高尚得多。 網友們不難看出我這篇文章的立意。我對鄭義永無休止的攻擊,就是為了報私仇。我從來不曾招惹過他,卻遭他突如其來的誹謗,並導致由他擔任編委的中文刊物拒收我的稿子,致使我的糧道被斷。 我在單攻鄭義無法取勝之後,不得已,只好把民運一馬勺燴了。只要能把民運搞臭,就不怕他鄭義不臭在其中。 而我的“私仇高於公義”正是從民運高唱的“人權高於主權”那裡化出來的。如果人權高於主權,那麼私仇就高於公義! 我為報私仇而掃蕩民運不但是合理的、高尚的,而且完全符合“順之者昌,逆之者亡”的現代潮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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