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埃及記第21章7-14節查經 |
| 送交者: 聰聰匆匆 2019年06月04日06:33:15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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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記第21章7-14節查經 好,我們來禱告,阿爸父神,我們來到袮的面前。主啊,我們要呼求袮,主啊,袮說凡尋求袮的,必不羞愧。今天,當我們面臨這個世界,當我們面對這個環境,我們的心裡越來越體會到我們需要你,我們需要袮的話語。袮說袮是生命的糧,袮在出埃及記裡面怎樣帶領以色列人,把他們從埃及,從世界裡面帶出來,然後用嗎哪餵養他們。主啊,袮對我們何嘗不是這樣呢。主啊,我們巴不得袮在我們的身上做工,袮把我們從世界裡面帶出來,世界不能供應我們裡面的生命。主啊,求袮從天上降下嗎哪來供應我們,就是主耶穌自己。主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糧,主耶穌自己來供應我們裡面的生命。我們裡面是何等的乾渴,我們需要袮的話語。主啊,特別是當我們遇到困難的時候,我們需要袮的話語,我們需要袮在我們裡面給我們安慰,給我們力量,給我們扶持,給我們清楚的引導,讓我們仰望你。主啊,就求你帶領我們,今天我們再次來到出埃及記,我們來查考袮話語的時候,主啊,袮的聖靈在我們當中運行。主啊,袮開我們的眼睛,讓我們借着袮的話語來明白袮的心意,借着袮的話語,讓我們的生命成長。主啊,我們就仰望袮做這樣的工作。主啊,袮是知道我們每個人的光景的,主啊,袮是知道我們每個人現在的狀態。主啊,袮也知道我們的需要,主啊,我把每一個人的需要交到袮的手上。主啊,無論是我們在找工作的,還是在家庭裡面孩子們的需要,還是我們在工作當中有需要的,還有我們屬靈的需要,都交到袮的手上。我們也為這個世上屬袮的兒女和教會來禱告。主啊,就求袮來親自的做工,在袮的兒女身上,在這個末世的時代,讓袮的兒女因着認識袮,因着經歷袮,來為袮做美好的見證。我們就仰望袮,感謝讚美袮,奉主耶穌的名求,阿門! 好,我們今天再一次來查考出埃及記。我們感謝主,不管怎麼樣,每天因着有祂的話語,我們可以在祂的話語裡面來學習。以前我也分享過,我們再來讀祂的話語的時候,重要的是我們來通過神的話語,讓我們來更認識神。因為神是通過祂的話語來啟示祂自己,我們也通過祂的話語來讓我們更認清我們自己。因為在祂的話語裡面,也啟示人能認清自己的光景,也讓我們來認識這個世界。所以巴不得在我們查經的時候,在我們來分享的時候,在這幾個方面,求神的聖靈來開啟我們。 我們今天來查出埃及記第二十一章,我們上次查到第6節。在第二十章的時候,知道神已經頒布了十戒,或者說是律法。律法包括兩部分,一部分是誡命,一部分是條例,誡命是律法中的基本。通常我們認為神在第二十章頒布了律法,在上次我們查經的時候我們也看到,一開始說神吩咐這一切的話,神沒有說神吩咐這一切的規條,神是說祂吩咐這一切的話。【出二十1】「神吩咐這一切的話說:」所以,神是以說話的形式把祂的心意啟示出來。如果你仔細看十誡命的話,特別是前面的五誡,我們把孝敬父母也歸到前面的五誡裡面。你可以看到頭五條誡命裡面不斷的講神自己,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所以在那裡強調了神和以色列人的關係。我是耶和華你的神,就是因為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我才這樣說,我才這樣做,首先強調的是關係。 接着後面的五誡才是神告訴說,不可這樣,不可那樣。通常我們認為神的律法就是神的規定,就是神告訴我們不能這樣不能那樣,神不讓我們這樣做,或者神不讓我們那樣做,或者說神只能讓我們這樣做,或者神只能讓我們那樣做。通常我們是這樣認識神說的誡命和條例的。 但是我們再重新回到第二十章來讀的時候,就發現神在那裡是啟示了祂的心意。當你看到第二十章下半段的時候,【出二十18】「眾百姓見雷轟、閃電、角聲、山上冒煙,就都發顫,遠遠的站立,」所以百姓們看到誡命和律法的一個方面,但是他們並沒有真正的認識律法的精義,什麼意思呢?就是當他們看到神降臨在西乃山的時候,神伴隨着雷轟、閃電、角聲、山上冒煙降臨的時候,他們看到這樣的景象,就遠遠地站立,然後他們就對摩西說。【出二十19】「對摩西說:“求你和我們說話,我們必聽;不要神和我們說話,恐怕我們死亡。”」以色列人並沒有真正明白神的心意,他們看到的只是外表的現象,然後他們就說,他們寧願只讓神和摩西講話,最好不要神和我們直接說話,如果神直接和我們說話,恐怕我們就死亡了。 摩西和以色列人的反應是不一樣的,你看摩西是怎樣的回應呢?【出二十20】「摩西對百姓說:“不要懼怕;因為神降臨是要試驗你們,叫你們時常敬畏他,不至犯罪。”」所以我們在這裡看到了神的心意,神降臨,是要試驗你們,叫你們時常敬畏,敬畏不是怕,敬畏是因為能夠真正的認識神,願意順服祂。讓你們時常敬畏他,不至犯罪,這是神的心意。 但是以色列害怕,看到神這樣的威嚴就躲避,寧願神不要和他們直接說話,【出二十21】「於是百姓遠遠的站立;摩西就挨近神所在的幽暗之中。」所以摩西和以色列人的反應是不一樣的,以色列人是遠遠地站立,但摩西卻挨近神所在的幽暗之中。摩西因為認識神,他沒有懼怕。他反而是挨近神所在的幽暗之中。 我們也需要這樣的經歷,我們需要認識神。因為我們認識神,我們就和神的關係不一樣了,那麼我們對神的認識也就不一樣了,對律法的認識也會不一樣了。但我們不夠認識神的時候,我們對律法的認識,對律法精義的認識也不夠。 在出埃及記當中,神也是一樣讓以色列人來經歷祂。神首先對摩西說,你要向以色列人這樣說。神首先頒布了一條律例,這條律例是關於敬拜的條例。我們說律法包括誡命和條例,如果是和神關係的條例,我們稱為條例,那人和人之間關係的,我們稱為典章。我們看到第二十一章就開始講典章,從第二十一章到第二十三章,講的都是典章,講的是人和人之間的關係。第二十章22節到26節講了人和神的關係,所以我們稱為是條例。 神在頒布條例和典章之前,先頒布了一條有關世人敬拜神的條例。神在這一段裡面講了一個很重要的事,人要來敬拜神,需要怎麼樣做,需要有祭壇,需要獻祭。還講到我們是罪人,我們是墮落的人,若要來到神的面前,我們必須要有祭壇,我們必須要有祭物,才能來到神的面前來敬拜神。這一條例裡面告訴我們,若我們來到神的面前,我們必須要有祭壇和祭物。這是很重要的,那神看重什麼呢?神看中的並不是人要修什麼樣好的祭壇,或要把祭壇做的很漂亮。神要求用土來做壇,或用石頭做的壇。即使用石頭做的壇,你也不能用人工去雕琢它。【出二十25】「你若為我築一座石壇,不可用鑿成的石頭,因你在上頭一動家具,就把壇污穢了。」只能用天然的石頭來做成壇,所以我們看到在祭壇這個方面,人是不能做什麼工作的。強調了人一在石頭上動家具,就把壇污穢了。 我們怎麼樣能夠來到神的面前?完全是靠神所安排的祭壇和祭物。我們上次也談到過,這個祭物是需要作為燔祭和平安祭的。燔祭是什麼意思?燔祭就是對神完全獻上,完全獻給神來讓神得滿足。平安祭是讓神和人都有平安和平,就是讓神和人都得滿足。人來到神的面前,要有祭壇和祭物。在第二十章,神清楚的講了,神要的祭壇是什麼祭壇, 祭物是什麼,那講完這個敬拜的條例之後, 我們就來到第二十一章。 如果你仔細看第二十一章, 【出二十一1】「“你在百姓面前所要立的典章是這樣:」典章就是人和人的關係,連着3章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章都在講典章。很有意思,聖經講到人和神的關係的時候只講了幾節,然後講人和人關係的時候講了三章。為什麼神會這樣的排列?在讀聖經的時候,像這樣的事情,我們都需要去思考,神為什麼會這樣的排列。實際上我們知道,如果人和神沒有良好的關係,人和人也不可能有良好的關係。但是神把人和人的關係連着三章寫出來,祂到底是什麼用意呢?我們知道之前在【出十九8】「百姓都同聲回答說:“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要遵行。”摩西就將百姓的話回復耶和華。」我們看到以色列民信的異口同聲,說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要遵行。我們可以看到,百姓並不了解他們自己,他們不認識他們自己,他們才能說出這樣的話。那神為了能夠讓百姓認識他們自己,連着三章,神就把人和人之間的關系列出,讓人自己去看人的光景。 在第二十一章開始的時候,第一個典章講到的是奴僕,是關於對待奴僕的條例。這也很有意思,你想想看,如果通常我們說人和人的關係,什麼是最重要的呢?神怎麼會把對待奴僕的條例放在第一條呢?在上一次我們也講了一些,當時以色列人中間有了奴僕,那我們現在呢?實際上我們知道,在我們得救之前,我們是罪的奴僕,實際上我們都是奴僕。上次我們也查了以弗所書第二章,未信主前我們是罪的奴僕,撒旦的奴僕,世界的奴僕,所以在作為奴僕的條例里,神要說明什麼? 我們在第二十一章第2節看到,【出二十一2】「你若買希伯來人作奴僕,他必服事你六年;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白白地出去。」特別強調是希伯來人奴僕,希伯來人我們知道,是亞伯拉罕的後裔。讓希伯來人做奴僕,那神的心意是什麼呢?我們在讀神這些話的時候,看起來雖然是律法,如果只是讀字面的意思,我們就沒有什麼可以討論的,只要神怎麼說,我們怎麼做就好了。但是在這個字面的意思裡面,實際上神是把祂的心意啟示出來。律法是從神來的,我們前面講過,是神所吩咐的一切的話。所以律法是神的話,是從神來的,是啟示了神的心意。同時,我們也知道頒布律法說明了什麼?說明了人墮落的光景,人是因為墮落了,才需要律法,如果人沒有墮落,也不需要律法。一方面,律法裡面有神的公義,同時,我們也要看到律法裡面有神的心意,有神的憐憫,有神的慈愛。 我們可以舉幾個例子,在查律法的時候,我們不可能一節一節的來分析,如果只是看字面的意思,也沒有什麼可以討論的,神講的都是很直接的條例和典章。但是從這些典章里我們可以看到神的心意,這個很重要。剛才我們所分享的二十章後半段,講的是敬拜的條例,我們能看到神的心意,神看重祭壇和祭物,祭壇預表的是十字架,祭物預表的就是基督耶穌。所以看起來好像是律法,但是神是通過這些律法把神的心意啟示了出來。 我們在二十一章第2節里也看到,【出二十一2】「你若買希伯來人作奴僕,他必服事你六年;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白白地出去。」為什麼神會這樣規定呢?在這裡我們看到說,如果希伯來人被賣了做了奴僕,按照律法,他必服侍主人六年,但是在第七年的時候,他可以自由白白的出去。我們看神的心意,那神的心意是什麼呢?神的心意是不希望希伯來人永遠做奴僕,希伯來人是神的選民,今天也是一樣,我們是神的兒女,神也不希望我們永遠做奴僕。我們本來是罪的奴僕,如同希伯來人一樣,希伯來人為什麼做了奴僕,或許是因為貧窮墮落的緣故而做了奴僕,但是神不希望他們永遠做奴僕。我們也是一樣,因為亞當犯罪,罪進入了世界,使我們成為罪的奴僕,但是神一定要救我們,神不希望我們永遠做奴僕。 提到了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為什麼要說是第七年?我們知道第七年是安息年,我上一次也特別分享了,在創世紀第一章的時候,神創造了世界,但在第六天造了人之後,在第七天神就安息了,歇了一切的工作。接着往下看,會看到在對待奴僕的條例裡面,按照律法奴僕服侍主人六年,第七年奴僕就可以白白的出去,白白的出去,這是不是恩典。 規定主人買了希伯來人做奴僕,到第七年就可以白白的出去,這就是恩典。在律法裡面,我們看到神的公義,僕人必須服侍主人六年,第七年就可以白白的出去,這是恩典。看到一方面有神的公義,另一方面有神的恩典。接下來講到僕人孤身來,可以孤身離開,這是律法,沒有問題。僕人如果和他的妻子一起來,那麼第七年,他和他的妻子也可以一起自由的出去,兩個人一起走,這也是恩典。 但是如果他孤身來的時候,他的主人若給了他的妻子,妻子給他生了兒子或女兒,到了第七年,妻子和兒女要歸主人,他要獨自出去。那神的心意是這樣做為什麼?神要借着律法的規定,啟示祂的心意是什麼。他獨自來,但是主人給了他妻子,這是主人給他的,這是恩典,他與妻子生了孩子,但是當他要離開的時候,按照律法,當他第七年可以白白出去的時候,離開這個主人的時候,恩典就停止了。所以在這裡說他可以出去,妻子和兒女要歸主人,在這裡有很多神的啟示。 【出二十一5】「倘或奴僕明說:‘我愛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兒女,不願意自由出去。’」奴僕要享受自由,他是可以出去的,但是當他離開主人的時候,恩典也就停止了。這時候他要怎麼做呢?在第五節里,我們看到開始講到愛,在律法裡面講到愛。在這之前,奴僕和主人的關係是什麼樣的關係呢?他被買進來做他當做的事,奴僕要服侍主人六年,第七年可以白白的出去,奴僕和主人完全是一種律法的關係,但當他離開的時候,恩典也就停止了。在第五節里講到,他和主人這時是在愛的關係裡面,他寧願繼續做奴僕也不出去得自由。上一次我們就查到說,因為愛的關係,他和主人的關係就不一樣了。因為愛的關係,僕人不願意自由出去,放棄了他的自由,而願意繼續服侍主人。但這個時候,他服侍主人的心態和之前的心態完全不一樣了。 【出二十一6】「他的主人就要帶他到審判官(或作:神;下同)那裡,又要帶他到門前,靠近門框,用錐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遠服事主人。」在這裡翻譯成審判官,也可以說帶到神的祭壇那裡。第六節里又給了我們什麼啟示呢?為什麼一定要用錐子穿他的耳朵呢?我們知道,一方面耳朵上鑽一個孔,表示着肉體經過對付,也表示今天我們的肉體需要被對付,否則我們不可能有這個愛。特別講到用錐子穿他的耳朵,穿耳朵代表什麼?表示耳朵打開能夠聽,他就永遠服侍主人。我們在上次分享中也提到了這點,在律法里的第一條就講到了奴僕,在這裡面我們看到了神的心意,神不希望希伯來人永遠做奴僕,神希望希伯來人神的選民和主人是愛的關係,是因為愛,願意服侍主人。在這個裡面談到奴僕的時候,誰是那位真正的奴僕呢?「我愛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兒女」,如果聖靈開啟我們的話,我們就知道,真正的奴僕就是那位主耶穌基督。祂是那位真正的奴僕,祂是為着愛祂的父神來到地上。因為祂愛妻子,妻子預表的是教會,和祂的兒女,而且願意服侍他們,永遠做父神的奴僕。 所以神把第一典章,就是奴僕的條例放在第一條,給我們很多思考。我們上次也特別講道,詩篇第四十篇第6節,如果我們仔細看一下的話,【詩四十6】「祭物和禮物,你不喜悅,你已經開通我的耳朵,燔祭和贖罪祭非你所要」【詩四十7】「那時我說:“看哪,我來了!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詩四十8】「我的神啊,我樂意照你的旨意行,你的律法在我心裡。”」我們看到,“我”指的就是主耶穌。前面一句話說,你已經開通了我的耳朵,在出埃及記裡面講到說用錐子穿奴僕的耳朵,就是開通他的耳朵,是吧。在詩篇第四十篇第6節里說,你已經開通了我的耳朵,所以說,真正討神喜悅的是主耶穌基督,真正的奴僕是主耶穌。在這裡都已經啟示出來了。 這是對男奴僕的條例,那我們往下看,下面就是講的對女奴僕的條例。【出二十一7】「“人若賣女兒作婢女,婢女不可像男僕那樣出去。」在這裡講到,有的父母把女兒給賣了做婢女,婢女不可以向男僕那樣自由出去。為什麼?【申十 五12】「“你弟兄中,若有一個希伯來男人或希伯來女人被賣給你,服事你六年,到第七年就要任他自由出去。」在申命記第十五章第12節里也說了,希伯來女人被賣給主人,服侍他六年,到第七年裡要任由她出去,那個地方說那個女人真的是來做奴僕,那如果是做奴僕的,她服侍主人六年,到第七年主人就要任由她出去。那出埃及記這裡想要強調的是什麼呢?它強調的不是來做女奴僕的,如果是來做奴僕的,那麼她就要為主人服務六年,第七年可以自由出去。 【出二十一8】「主人選定她歸自己,若不喜歡她,就要許她贖身;主人既然用詭詐待她,就沒有權柄賣給外邦人。」所以婢女來是要和主人聯合的,在這裡我們看到,這個婢女來到主人家,不是要來做奴僕的,她是要來和主人聯合的。主人選定婢女歸自己,是準備要和主人聯合的,但是若主人不喜歡她,就要許她贖身。這個婢女來的目的是要和主人聯合,做他的妻,或者是說做妾,她是要和主人來結合,那如果要和主人聯合,就不能隨便待她,不能向奴僕一樣服侍六年,第七年就出去。 主人選婢女歸自己,若不喜歡她,就要許她贖身。英文說,if she does not please her master,譯成如果婢女不討主人的歡喜,主人選定了她,但若她不討主人的歡喜,主人就要允許她被贖身。接着我們來看,主人若用詭計待她,主人就沒有權柄把她賣給外邦人,英文譯成主人如果失言,用詭計待婢女,失去了信用,主人就不再有權柄把婢女賣給外邦人,這裡外邦人指的是陌生人。就是說主人不可以隨便把這個婢女賣給陌生人,或者說他必須要經過婢女的同意,或者要許婢女贖身。主人若用詭計待這個婢女,那主人就沒有權柄在這個婢女身上。 【出二十一9】「主人若選定她給自己的兒子,就當待她如同女兒。」你可以看到這個婢女被賣來到主人家,是要和主人聯合的,她是來享受主人所擁有的,你看到如果主人選定這個婢女歸他自己或選定給主人的兒子,就是婢女,也如同女兒,所以,雖然是婢女,雖然是被賣的,但是當她走進主人家裡的時候,她是主人家裡的一員。 【出二十一10】「若另娶一個,那女子的吃食、衣服,並好合的事,仍不可減少。」。【出二十一11】「若不向她行這三樣,她就可以不用錢贖,白白地出去。”」那在這段裡面我們看到了什麼?表面上講了很多的情況,我們看到這個婢女被賣到主人家裡面,她不是奴僕的地位,她雖然被賣,但是她來到主人的家裡,是來和主人聯合的,和這個家庭聯接,是家裡的一員,婢女要麼是歸這個主人,要麼是歸主人的兒子,所以要帶她像女兒一樣,如果是主人另娶女子,對待這個婢女,還得是如同家庭的成員一樣,一樣都不可以減少。 所以我們在這段經文裡看到了神的心意,這也給了我們一個深刻的思考,前面講到了男奴僕,講到了神的心意,神不希望人永遠做奴僕,在這一段里,讓我們看到神另外的一個心意,神希望這個婢女和主人有聯合,期望她和主人有聯接,什麼意思呢?我們知道,教會和主是聯接的,教會就是與主聯合,我們以前是罪的奴僕,我們蒙神拯救與主連合,我們知道,在聖經里,妻子預表教會,教會是基督的新婦,是站在妻子的地位上。 所以我們在這一段裡面看到了神有這樣的心意,所以在典章的前兩段,我們看到神安排了男的奴僕和婢女的條例,這讓我們看到神的心意,在第二段里,讓我們看到這個女兒做婢女,神有特別的保護在裡面。在各個方面,神對這個婢女有保護,主人若不喜歡她,就要許她出去,若用詭計待她,就沒有權柄賣她給外邦人,主人若選定婢女給他自己的兒子,就要待她如女兒,若另娶一個女人,那這個婢女所需要的仍不可減少,如果主人不行這三樣,婢女就可以不用錢贖,白白的出去。神對這個婢女有特別的保護,所以我們看到神,一方面有公義,另一方面對軟弱的又有特別的保護,所以我們就在這當中來體會,讓我們看到神更多的心意,這樣會對我們有真正的幫助。 【出二十一12】「“打人以致打死的,必要把他治死。」我們知道在十誡裡面,第六條講不可殺人。所以條例就是對誡命的補充,是對誡命的進一步解釋和說明。誡命第六條說不可殺人,打人以致打死的,必要把他治死。我們前面講到律法,一方面是要啟示神的心意,一方面也是看到了人的墮落。你可以看到說,人和人之間因為墮落髮生了很多事情,前面講了人要成為奴僕被賣,在這裡面又講到了打人以致打死。神在前面的誡命講到不可殺人,在這裡講到打人致死的,必要把他打死。所以這裡面也啟示了神的心意,神並不喜悅死亡,人沒有權利去取別人的生命。 我們也知道,當神造人的時候,是按照神的形像造人,所以人有神的形象。殺人打死人,實際上等於毀滅了神的形象,所以在這裡講到神並不喜悅死亡,如果有人打人,以至打死他,必要把他治死。 【出二十一13】「人若不是埋伏着殺人,乃是神交在他手中,我就設下一個地方,他可以往那裡逃跑。」神不喜悅死亡,如果打死了人,就必把他治死。但是在這裡有一個特殊的情況,那人不是故意殺人,過失殺人,那有一個辦法,他說乃是神交在他手中,也就是說神允許的。我們知道,在約書亞記裡面,神設立了很多的逃城,這樣的話,他就可以往那裡逃跑。也就是說,神給他一條出路,如果不是故意殺人,就逃到逃城裡面去。神雖然不喜悅,失望,但是也特別有憐憫,有慈愛,如果人不是故意殺人,神就會給人預備一條出路。這是表面意思的解釋,但更深一層的意思是什麼呢? 在這裡說神交在他手中,我們需要看一下使徒行傳【徒二23】「祂既按着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借着無法之人的手,把祂釘在十字架上殺了。」所以是神把基督耶穌交給人,被交與人。我們知道耶穌基督來到地上的時候,神怎樣把基督耶穌教在人的手上,把耶穌基督交在羅馬人或猶太人的手中,是他們把主耶穌基督釘在了十字架上。當他們把基督耶穌釘在十架上的時候,我們知道在路加福音二十三章34節那裡,主耶穌特別禱告說,【路廿三34】「當下耶穌說:『父阿,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兵丁就拈鬮分祂的衣服。」是神交在人的手中,神把祂的兒子交在了人的手中,然後人把祂給殺了,當然把祂殺了的時候,人並不是故意把祂殺了,是我們的過犯把祂給殺了。 我們再來看一段經文,羅馬書【羅四25】「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或譯:耶穌是為我們的過犯交付了,是為我們稱義復活了)。」所以在這段經文裡面,人若不是埋伏着殺人,是因為過犯,神交在他手中,出於神的旨意,神把耶穌教在人的手中,人因着過犯殺了耶穌。表面上看起來是神把耶穌交給羅馬人和猶太人的手中,他們把耶穌釘在了十字架上,其實是神把耶穌也交在我們的手中,交給了人,我們每個人因着我們的過犯把主耶穌釘在十字架上,耶穌是為了我們的過犯被殺。 所以出埃及記二十一章13節裡面有特別的意思,講到說人若不是埋伏着殺人,乃是神交在他手中。神就設下一個地方,他可以往那裡逃跑,我們今天都是因着過犯,殺了主耶穌,主耶穌是因着我們的過犯被釘在十字架上。那我們都犯了這樣的罪,但是神給了我們一條救恩的出路,設下一個地方,他可以往那裡逃跑,往逃城裡逃跑。在約書亞記裡面,神建了很多的逃城,逃城就是用來保護我們,我們知道逃城是預表什麼的,逃城也是預表基督耶穌。所以我們每一個人因為我們的過犯,耶穌被殺,我們都犯了這樣的罪,我們都被看成是過失殺人,我們要想得拯救的路,就要逃到逃城那裡,我們才能得到保護。 【出二十一14】「人若任意用詭計殺了他的鄰舍,就是逃到我的壇那裡,也當捉去把他治死」。如果人用詭計任意殺他的鄰舍,意思是說,人若不悔改,故意殺人,這樣的人,即使逃到神的祭壇那裡也不能得到保護,也當捉去把他治死。我們看到了神的公義,寫的清清楚楚。 在這三節裡面,我們一方面看到神的心意,神不喜悅死,神,厭惡死,神要審判,你若把人打死就要償命。但是裡面有特別講說若不是故意殺人,是過失殺人,從靈裡面我們都知道我們都是過失殺人,我們都殺了耶穌,主耶穌因着我們的過犯,釘在了十字架上,我們每個人都參與了。當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的時候,不只是說只是當時的羅馬人和猶太人參與了,所有的人都參與了,在場的群眾還有不在場的,甚至今天的我們,都參與了。因為主耶穌死在十字架上,是因我們的過犯,剛才從羅馬書中也看到是為了我們的過犯。為什麼我們的過犯殺了耶穌?我們都是過失殺人,保羅在提摩太前書一章13節提到【提前一13】「我從前是褻瀆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然而我還蒙了憐憫,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時候而作的。」你看保羅以前是不信不明白的時候做的,他不是故意的,他是不明白的時候做的,這是不是過失啊?就像我們以前犯罪,是我們以前不信不明白的時候做的,我們的過犯殺了耶穌,所以對着過失殺人的人,神就預備了逃城。 表面上是為了當時非故意殺人的人準備逃生的逃城,但實際上是為了全人類準備的逃城。神為我們這些過失殺人的人預備了逃城,逃城是預表主耶穌的救恩,我們如果悔改,我們如果承認,我們像保羅一樣,向神說,我們不信不明白的時候做的,我們願意悔改,我們需要逃到耶穌基督那裡,就得保護。 但是如果是任意用詭計殺了他的鄰舍,是故意殺的,神的公義就一定要追討的,就是逃到神的祭壇那裡,也當捉去把他治死。我們看神的公義是非常嚴肅的,在這裡,我們一方面看到了神的公義的嚴肅,同時我們也看到了神得慈愛,憐憫,軟弱的人祂保守,祂也有特別的慈愛和恩典,同時祂在啟示我們。 神的律法裡面有神的公義,有神的恩典,有神的憐憫,有神得慈愛,有神的啟示,特別是啟示了耶穌基督。保羅在羅馬書裡說過,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所以我們在讀律法的時候,在讀神的話的時候,若看到了這點,就會對我們有很大的幫助,而不是只看到一些字面的意思。好,我們今天的查經就到這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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