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國里誰最大?(含音頻) |
送交者: 生命季刊 2021年09月17日06:05:44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天國里誰最大(上) 耶穌說:凡為我的名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
本文音頻為薇言姐妹朗讀:
馬太福音18:1-10
“當時,門徒進前來,問耶穌說:天國里誰是最大的?耶穌便叫一個小孩子來,使他站在他們當中,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迴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太18:1-3)
門徒之間起了爭論,爭論的話題是在天國里誰最大?其實這個問題基本上不是問題,天國就是基督的國,天國里當然基督最大。門徒不會不知道,那他們為什麼要問這個問題?前一章彼得雅各約翰三人有變像山上榮耀的經歷,但是他們答應耶穌不能講出去,其它九個門徒在山下有趕鬼失敗的經驗,耶穌責備他們沒有信心。現在他們十二個人的心情思想有了變化,這一路上他們開始爭誰大誰小,爭在天國里誰該排名在前面。
耶穌當場叫了一個小孩子來,站在門徒當中。十二個大人一個小孩站在一起,很明顯的對比。“小孩子”這個字原文是嬰孩的意思,這裡說他已經能站立,就是一個幾歲大的小孩,非常清純可愛。耶穌明確地告訴門徒,如果天國都進不去,還談什麼在天國里誰大誰小?進入天國的,正是像小孩子一樣的人。
小孩子有謙卑純潔的心,很容易接受天國的福音,他們的相信是單純真實的。還記得耶穌登山八福的第一福嗎?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虛心的人就有小孩子的樣式,可以進入天國。
大人不像小孩,雖然學了很多知識技能,有很多的歷練經驗,但腦袋裡也裝進去很多虛假,要回到像小孩那樣的單純真實,非常不容易。進入天國的人都要像小孩子,耶穌的意思不是成人變成小孩,乃是變成小孩子的“樣式”。人都已經長成了,怎能再變成小孩的樣式呢?法利賽人尼哥底母曾經問耶穌:人已經老了豈能再進母腹生出來麼?
耶穌告訴尼哥底母:人若不從水和聖靈重生,就不能進天國。所以我們這些成人都要借着水洗和聖靈的洗,回到小孩子的樣式,不然我們進不了天國。所以當人接受福音受洗跟從主,就要準備變成小孩子的樣式。像小孩子那樣的謙卑誠實善良真實,這是基督徒一生都要學習經歷的功課。
至於到底天國里的人誰最大?我們仔細聽耶穌的回答,祂說:
“所以,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他在天國里就是最大的。”(18:4)
施洗約翰雖然是基督的先鋒,舊約那麼多先知沒有一個比得過他,但他說自己連給耶穌提鞋都不配,他真是非常的謙卑,但耶穌說在天國里最小的都比施洗約翰大。如果謙卑是指標,那麼大家都很謙卑,在天國里到底誰是大的呢?耶穌告訴門徒如果能夠自己謙卑迴轉像小孩子一樣,他在天國就是最大的。我們必須要明白耶穌說的“自己謙卑”是什麼意思?
如果你被別人比下去了才謙卑,那不叫做自己謙卑,是不好意思。如果你事事都要贏過別人,實際上你就已經不在謙卑的狀態。當一個人自認謙卑時,他已經不謙卑了。門徒之間一直在比大比小,“自己謙卑”並不存在他們中間。
那麼耶穌到底在說什麼?什麼叫做“自己謙卑”?使徒保羅是非常謙卑的人,他說他在罪人中是個罪魁,在使徒中是最小的。但他仍然覺得自己不配,在腓立比書第二章他說其實“自己謙卑”有一個最好的例子,是誰呢?就是耶穌基督。
“祂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6-8)
經文描述非常清楚,耶穌甘願走上十字架受難是自己謙卑最極致的表現,這也是為什麼耶穌要求跟從主的人必須要舍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那是自己謙卑的實際表現。耶穌知道門徒沒有謙卑的心,也不知道要怎麼做才能體會謙卑,耶穌就借着這個小孩做為例子示範給他們看,說:
“凡為我的名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太18:5)
馬可福音說耶穌當場抱起這個小孩來,直接示範怎麼接待小孩。我們跟小孩講話,他們得抬頭看着我們,跟我們很遙遠。但如果我們彎下腰或是蹲下身或是把他抱起來,就跟他們接近親切,有平等的地位,這就是一種謙卑的行為。耶穌說凡為我的名,接待像小孩子一樣謙卑的人,就是接待耶穌;接待耶穌就是接待差耶穌來的天父。
如果彼此爭論誰為大,毫無謙卑的心,看自己比別人高,就無法接納別人,也得不到別人的尊重和接納,更不要說想進天國了。前次耶穌講麥子和稗子的比喻,形容稗子都是直挺挺的站着,但是結滿果實的麥子卻是低着頭彎着腰;說明基督徒不是要爭大,不是要攀比,而是願意低下頭彎下腰來服事神,服事別人。人不能彎腰服事的原因,就是因為沒有謙卑的心,沒有迴轉到像小孩子單純虛心的樣式。
主耶穌留給我們一個榜樣,那就是祂以腰帶束腰,以僕人的身分彎腰為祂的門徒洗腳,祂也要求我們要謙卑,彼此洗腳,彼此相愛。謙卑的人不一定被人看為大,但謙卑的人被神看為大,那才是重點。我們要怎麼作呢?彌迦書6:8說: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
耶穌接着說不謙卑不接待別人也就算了,如果故意讓信主的人跌倒,故意傷害基督徒,那個後果將是非常嚴重的。
“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沉在深海里。”(太18:6)
絆倒人的意思就是故意讓人跌倒,設計引人犯錯犯罪,結果都是讓人走錯路,蒙受損失或受到傷害。人難免有時會自己不小心,大意做錯事或說錯話,那是無心之過。但是故意讓人跌倒讓人受傷,出錯,落在罪惡的網羅中,那就不對。
使信主的人跌倒的意思,就是引誘他犯罪離開神。耶穌說像這樣絆倒人的人有禍了,而且非常嚴重,就是把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丟在海里,就算接受這種最嚴厲殘酷的懲罰,都還不足以遮蓋他把人絆倒的罪惡。耶穌說:
“你們要小心,不可輕看這小子裡的一個;我告訴你們,他們的使者在天上,常見我天父的面。”(太18:10)
在世人的眼光中,基督徒應該是善良的,好欺負的,挨打不還手的,但是耶穌警告說不要故意傷害基督徒,不要欺負絆倒謙卑善良的人。因為有天使在旁邊保護他們,天父隨時會知道他們的情況,必然會為他們伸冤,以公義審判,還給他們一個公道。耶穌很嚴肅看待這樣的事情,祂接下來用一個極限比較的方式來表達這件事情的嚴重性,要讓大家知道不要故意讓人跌倒。
“這世界有禍了,因為將人絆倒;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倘若你一隻手,或是一隻腳,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你缺一隻手,或是一隻腳,進入永生,強如有兩手兩腳被丟在永火里。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就把他剜出來丟掉。你只有一隻眼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的火里。”(太18:7-9)
這是兩個部分,首先是絆倒人的人,他們將面臨極大的刑罰,因為神要審判他們,按着他們的行為報應他們。第二是被絆倒的基督徒,不論是他的一隻手一隻腳或一隻眼睛被引誘去犯罪,如果他警醒悔改,把犯罪的,不屬神的,不聖潔的都捨棄,那怕是丟掉他的一隻手一隻腳或一隻眼睛,都在所不惜,為的是讓整個人得以聖潔,就可以回到救恩和永生裡面。
當然,基督徒有軟弱跌倒的日子,也會有被引誘失敗犯罪的時候,事情已經發生了怎麼辦?耶穌用極端的比喻就是希望跌倒的人要悔改,除去罪惡,重新站起來回到神的面前。神等待人,給人機會回頭,甚至主動尋找人,因為神是慈愛的,必然接納,一個也不撇棄。(待續)
何春勛 來自台灣,芝加哥北郊葛霓華人教會牧師,生命季刊董事。 閱讀何春勛牧師馬太福音系列文章請點擊👇 閱讀本刊更多文章,請點擊👇 或長按識別二維碼👇 閱讀本刊先前發表的文章,請點擊👇 或長按識別二維碼👇 生命季刊最新微信公眾號“生命團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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