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凡人》第八章《馬太-稅吏;多馬-雙生子》(Matthew-The Tax Collector; and Thomas-the Twin)(5)
因此,馬太的朋友只可能是社會上的痞子-無業游民,青皮無賴,娼妓流鶯或其他各色人等。他就邀請了這些人到自己家中與耶穌同席。根據馬太自己的敘述,耶穌與他的使徒也樂意與這類人同席。
這自然惹怒了宗教體制內的精英人士,也引發了他們的詬病。他們不遺餘力地攻訐耶穌和他的門徒。但耶穌卻用有病的人用得着醫生的比喻回答他們,表示自己來並不是來召那些自以為義的人,而是來召罪人,這話給了他們悔改的機會。換句話說,對於那些宗教精英分子以及持守他們的外表的敬虔而實際上卻是假冒為善的人,耶穌只敬而遠之。但馬太這樣願意認罪悔悟的人是罪可寬宥並得到救恩的。
福音書上特別提及三個稅吏罪得赦免的故事引人深思。路加19:2-10講到稅吏撒該,路加18:10-14講的是一個稅吏的比喻;另一個就是馬太。而在路15:1節說:“眾稅吏和罪人都挨近耶穌,要聽他講道。”路7:29耶穌在評價施洗約翰的事工時說,“眾百姓和稅吏既受過約翰的洗,聽見這話,就以 神為義”;在論到宗教領袖時,耶穌則用這樣的話語摒棄了他們:“你們想這兩個兒子,是哪一個遵行父命呢?”他們說:‘大兒子。’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稅吏和娼妓倒比你們先進 神的國。因為約翰遵着義路到你們這裡來,你們卻不信他;稅吏和娼妓倒信他。你們看見了,後來還是不懊悔去信他’”(太21:31-32)。路8:10-14節中關於稅吏和罪人的比喻很可能根據的是真實事件。耶穌說,“18:11 法利賽人站着,自言自語地禱告說:‘ 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那稅吏遠遠地站着,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說:‘ 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選譯自約翰 麥克阿瑟《十二凡人》第八章《馬太-稅吏;多馬-雙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