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凡人》第十章《卖主的犹大》
(Judas-The Traitor)(4)
诗篇41:9是关于弥赛亚的预言,“连我知己的朋友,我所倚靠吃过我饭的,也用脚踢我。”耶稣在约13:18中引用了这节经文讲到自己被卖的预言要应验。诗篇55:12-14则说,“原来不是仇敌辱骂我,若是仇敌,还可忍耐;也不是恨我的人向我狂大,若是恨我的人,就必躲避他。不料是你!你原与我平等,是我的同伴,是我知己的朋友。我们素常彼此谈论,以为甘甜,我们与群众在 神的殿中同行。’”还有经文预言犹大卖主的工价,撒加利亚书11:12-13说到,“我对他们说:‘你们若以为美,就给我工价。不然,就罢了!’于是他们给了三十块钱,作为我的工价。耶和华吩咐我说:‘要把众人所估定美好的价值丢给窑户。’我便将这三十块钱,在耶和华的殿中丢给窑户了。”太27:9-10应用了撒加利亚书的经文指明这是指着犹大说的。因此犹大卖主的角色其实早已预定。
甚至在主拣选犹大之初,即已知道犹大只是为了应验自己被卖的预言,他提前知道这个拣选乃为了预言的应验。
而在犹大却没有丝毫被胁迫去干此卖主勾当的因素,他完全是自觉自愿的,他对此要负完全的责任。耶稣说他将要身背卖主的之罪到永恒的灭亡里面。他的贪婪,野心,恶念引诱他一步步走向卖主的深渊。
我们当如何调和犹大被预定且也被预言卖主和他又是自由选择了从事这种勾当两种说法呢?其实也无需多加说明,因为两者并无矛盾之处。神计划的应验和犹大的恶行的发生丝丝入扣。犹大选择如此行因为他心中充满邪恶。神则是“随己意行做万事的,照着他旨意所预定的”(弗1:11),预定了耶稣被卖并为世人的罪而死。主自己也在路22:22中确认两者都是真的:“人子固然要照所预定的去世,但卖人子的人有祸了!”
-选译自约翰 麦克阿瑟《十二凡人》第十章《卖主的犹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