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是亮光,我的拯救(詩篇27默想1)
經文:“(大衛的詩。)耶和華是我的亮光,是我的拯救,我還怕誰呢?耶和華是我性命的保障(或作:力量),我還懼誰呢?”(詩篇26:1)
大衛在他所作的詩篇中,不斷反覆地傳達這樣的信息:在主里的信心和與主同在的祈求,詩篇27篇也不例外。在詩27中,大衛表達了同樣對“神帳幕”的關懷(cf. 26:8;27:6);對主的信靠(cf. 26:1-2;27:3-8);向神的求告(cf. 26:1,9-10;27:2-3,27:10);以及對主拯救的確切把握(cf. 26:12;27:13-14)。
詩篇27篇一開始,大衛就講到神的“三個是”:神“是我的亮光”,是“我的拯救”,“是我性命的保障(或作:力量)”。最後一個“是”的小字作“力量”解,甚合原文意義(參英文譯文“the LORD is the strength of my life”,KJV)。
“神是我的亮光”,既有亮光,便不怕黑暗。先知彌迦說,“我雖坐在黑暗裡,耶和華卻作我的光”。既有亮光,就不怕迷路,因為“亮光和真實”會引導我們,帶我們到他的聖山,他的居所(詩篇43:3)。
“耶和華是我的拯救”。詩篇37節說:“但義人得救是由於耶和華”。不少的宗教,在觀察人的問題後,都提出人需要拯救,而且開列出人要得拯救的方子,但沒有一個可以靠着真正得救的。主耶穌說:“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14:6)。我們只有靠着主的名,得到拯救,因為“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着得救”(徒4:12)。
有人說,這樣說法有些武斷。其實細細想一下,並不武斷。世上有很多東西,界限是模糊的。但有兩樣,界限很清楚:亮光和黑暗,真理和謬誤。“在埃及營和以色列營中間有雲柱,一邊黑暗,一邊發光,終夜兩下不得相近”(出埃及記4:20)。若靠着光能得拯救,靠着黑暗就絕不能。同樣,若靠着真理能得拯救,靠着謬誤就絕不能。
“我的亮光”和“我的拯救”,究其本質來說,是相同的(Theological Wordbook of Old Testament1:414-16)。神是大衛的光,大衛求神的同在,就是要活在神的光中,這光就作成大衛身體與靈魂的拯救。明白了這一道理的人,都要來到神面前,生活在神的光中,作成得救的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