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罪過,目中無神(詩篇36默想1)
經文:“惡人的罪過在他心裡說:“我眼中不怕 神!”(詩篇35:27-28)
詩篇36篇是大衛的詩。但是,在篇題中所題“耶和華的僕人大衛”,是唯一的例子。大衛雖然是十二支派的國君,而且國祚初興,但他將所作之詩題為“耶和華的僕人大衛的詩,交與伶長”,實在可以看到大衛敬畏神的心。
聖經學者觀察到詩篇36篇與詩篇1篇有很多相似之處(James M. Boice, An Expositional Commentary)。兩首詩都通過對比的手法,揭示了義人與罪人的不同本性、所走不同的道路和不同的下場。不過也有兩個不同之處。第一是秩序不同,詩篇1先描寫義人(詩篇1:1-3),後描寫惡人(詩篇1:4),最後比較兩者不同下場結局(5);詩篇36篇則先寫惡人的光景(詩篇36:1-4),然後作為對比,寫出願意投靠神的子民和正直人的結果(詩篇36:6-9),和惡人(作孽人)的下場(詩篇36:12)。第二個不同是詩篇1作為對比,重點寫義人的言、行和思想及最後的結局;而詩篇36則着重寫神的慈愛、信實、公義,以說明“驕傲人”、“惡人”以及“作孽的人”(詩篇36:11-12)的下場實在是“罪有應得”。
“驕傲人”、“惡人”以及“作孽的人”其實是同一類人。詩篇36:1寫道,“惡人的罪過在他心裡說:‘我眼中不怕 神!’”新國際版本(NIV)英文的翻譯是“An oracle within my heart concerning the sinfulness of the wicked”. 中文版本也有做如此處理的,例如粵語聖經為“對我心話”,文理聖經“惡人所為,我見之兮,謂其心目中,不畏上帝兮”,閩南話聖經譯作“歹人罪過,有話在我的心講”。所以,根據原文意思,真正的解釋應為,“惡人犯罪時,在我心中有話說,他說‘我眼中不怕神’”。這樣,此段的譯文就與和合本的譯文(惡人的罪過在他心裡說)有歧義了。產生這樣譯文歧義的原因在於,相當於英文Oracle這個詞的希伯來原詞在舊約聖經中有幾百次應用都與神有聯繫。Oracle這個詞中文可譯為“神諭”、“預言”或至高權威的話語,這如何可能來自“惡者”的心裡呢?於是就有了上面不同的譯文。
羅馬書3:18引用了這節經文:“他們眼中不怕 神”。正因如此,“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這便是惡人的罪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