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为什么需要否认己?(参读 太十39注1。) |
送交者: theson 2008月09月30日18:52:29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
回 答: 不再是我乃是基督 由 theson 于 2008-09-30 18:49:53 |
10:39 1得着魂生命的,必要1丧失魂生命;为我的缘故丧失魂生命的,必要得着魂生命。
注1 得着魂生命,就是让魂得着享受,不让魂受苦。丧失魂生命,就是使魂失去享受而受痛苦。跟从属天君王的人,若让他们的魂在今世得着享受,就会叫他们的魂在要来的国度时代里失去享受。他们若为王的缘故,在今世让他们的魂失去享受,就会叫他们的魂在要来的国度时代里得着享受,就是与王同享治理全地的快乐。(二五2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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