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火鸡不冤,那我向谁道歉,呵呵 |
送交者: caleb 2008月11月28日07:02:41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
回 答: 火鸡不冤,你是否需要为你说的话道歉? 由 adajo 于 2008-11-27 22:18:17 |
1.我说写这种东西不象是刘牧师,但没说刘志雄不可能写这种东西,按水平来看,也可能有同名之人写的.
2.caleb昨天才对着我说“你们一伙”、“龌鹾小人搞乱帖子”,是在你说我把我自己的贴子改了之后,我说我认为是SOLGRACE作的. 这里哪一点和你有关系? 每一个人都要为自己所做的每一件事、每一句话负责,除非你不相信有一位公义、会行审判的神存在。这句话你相信吗?作为一个编造故事的小人,你相信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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