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你好像沒有理解我的意思。 |
送交者: soccerfun 2008月12月05日20:18:06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回 答: 不是見證的真實性的問題,而是按你的標準,聖經 由 caleb 於 2008-12-05 19:42:49 |
神啟示他自己是個漸進的過程。最早的時候就跟教導小孩子一樣。
比如舊約的時候,聽神的話,立刻就有祝福,物質的祝福。 XXX行耶和華眼中為惡的事,XXX就立刻倒霉。 這樣,神喜悅什麼,恨惡什麼,神看重什麼都在裡面了。 當神的啟示完成,神的所有屬性都記載在聖經里了。 這個是必須的。 我不是反對順服神就蒙福。 而是覺得用屬世的好處做誘餌鼓勵人求他的國。 那樣求神的國就是個手段了,不是目的了。 因為江牧的教導最後又落到了人自己身上。 神只是一個供人駕馭的老虎或獅子。 你好好待那猶大的獅子,他必幫助你實現你的夢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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