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拿的故事說的是一個敬虔婦女的蒙福,但並不是說她的蒙福就是因為她的順服,而是因為神的恩典。我們的福分不是我們靠順服賺來的,而是神任憑己意,白白賜給我們的,順服不過是行我們的本分而已。連這一點都看不到的話,還談什麼“順服”呢?
換句話說,這裡的因不是哈拿的“順服”,而是神的計劃、神的揀選、神的恩典,結果呢,就是哈拿的蒙福。若果她在中間學到了順服的功課,那更是神恩典的成就。話又說回來,沒有一個從神來的明示,哈拿自願將撒母耳獻上作屬神的人,嚴格說來應該是虔敬,用當時的習俗來看叫許願,用屬靈黑話說叫依靠或交託,而不是順服(除非你對順服的定義和我的不一樣)。說順服不如舉瑪挪亞的例子。至於以色列人是不是被逼到無可奈何才會當拿細耳人,你不妨看看民數記裡面對拿細耳人的要求。
整本聖經都有在談順服的問題,不等於整本聖經每句話都是在談順服的問題,更不等於你看不到明顯不順服的證據的時候,就自己東扯西拉地編出一個來。先假設哈拿不順服,再編出不順服的“證據”,那麼你跟約伯的幾個朋友有什麼不一樣呢?
Heb 5:8 祂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 你可以稍微想一想,這裡是不是說,主耶穌在道成肉身之前,是不是“不順從”的。祂來到世上,是不是要“學習”自己從來不曾有過的“順從”。
Rom 11:32 因為神將眾人都圈在不順服之中,特意要憐恤眾人。 其實我覺得這是預定論一個很好的註腳。這裡的“不順服”是什麼意思,大家都有一個概念,你對這個概念做的 extrapolation 很好,但我不覺得能夠 apply 到哈拿的例子上去(見依靠 vs 順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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