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冤枉啊, |
送交者: 無句 2008月07月08日07:13:47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回 答: 大概是我誤解了。抱歉。有何不敢呢? 由 誠之 於 2008-07-08 05:54:21 |
我什麼時候說可以不尊重管理教會的長老和勞苦傳道教導的人了(這是為什麼我認為
長老和傳道人的稱呼更合適),我要說的是,弟兄是最寶貝的稱呼,但是很多人已經 把它當成一個職位,而且是最小的。 這不是一個很常見的現象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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