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得救以後仍有可能罪-心思置於肉體 |
送交者: theson 2009月01月24日10:28:46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回 答: 羅八==得勝 由 theson 於 2009-01-24 10:21:21 |
直譯,肉體的心思。6~8節的重點,乃是心思。心思是作人個格、人位之魂的主要部分,因此,心思代表魂─人自己。在本章,心思是中立的,介於重生調和的靈,與墮落的身體─肉體─之間。七至八章表明,心思可有兩種不同的行事,叫我們或在靈里,或在肉體裡。心思若倚靠並聯於重生且與神的靈調和的靈,就將我們帶進這靈,享受神的靈作生命之靈的律。(2。)
心思若聯於我們得救以後,仍有可能將心思置於肉體,而照肉體活着。但當我們在靈里,並照着靈而行,我們就從肉體得着釋放,不再欠肉體的債。 肉體而獨立行事,就將我們帶進肉體,使我們與神為仇,不能得神的喜悅。(7~8。) |
|
|
|
實用資訊 | |
|
|
一周點擊熱帖 | 更多>> |
|
|
一周回復熱帖 |
|
歷史上的今天:回復熱帖 |
2008: | 林獻羔:中國大騙子“天上人” | |
2008: | 加爾文論“預定” --《基督教要義》節 | |
2007: | 血漏的女人 | |
2007: | Evangelical: Can the 'E-word' be sav | |
2006: | 神記得 | |
2006: | 這周我們每天為廣西省禱告 | |
2005: | 似是而非 | |
2005: | 球迷是這樣看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