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看來問題很嚴重 |
送交者: 爛石頭 2009月03月06日16:36:51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回 答: “傳福音的時候,最好先把醜話說在前頭”--這個嚴重同意 由 柯思炫 於 2009-03-06 14:08:01 |
"最好先把醜話說在前頭",這咋聽起來象做小買賣啊?
我傳福音給他人,譬如,張三,是因為主的救恩臨到了他.我們的主是尋找失喪者的主,TA先找到了我,而且我領受了,TA就因我的信心再使用我這根葡萄. 神把張三放在我跟前,並讓我傳福音給張三,是給我機會把張三"應得"的救恩帶給他.就如主催促門徒出去挨家挨戶傳講福音一樣.張三領受了,感謝主,張三不領受,我也感謝主,因為他的那份歸我了,:) (注:此帖子裡的我不是我爛石頭) 辦事在你,成事在神.傳福音,沒有壓力. 搞得象傳銷,就不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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