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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奇異恩典
萬維讀者網 > 彩虹之約 > 跟帖
人接受了神,絕沒有人配合神的意思!
送交者: repentant 2019月06月06日08:03:23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回  答: 選上的人,表明神恩不可抗拒! 人無法拒絕!repentant 於 2019-06-06 07:41:48

約翰福音 - 第 1 章 第 12 節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    
 Yet to all who received him, to those who believed in his name, he gave the right to become children 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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