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永生救恩,當然就只有一種正確的用法 |
送交者: 追求永生 2019月06月19日08:44:17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回 答: 你這觀點沒有超出原文的概括啊:“特殊揀選” 由 nngzh 於 2019-06-19 08:33:42 |
如果把一些說法都包括進去,不專門談救恩,豈不是離題萬里?越說越不着邊? 實際作者開始說了,說的救恩論,可是他說着說着,就把掃羅等人包含進去了,還定義他不得救,然後又分成一般揀選,特殊揀選,多此一舉。要談救恩,一開始就集中在這點上,中間不跑偏,最後緊扣神的作工完成才是妥當的方法。 弟兄以為呢? 當然我知道作者是為了澄清問題,但是我替他着急,不但沒有澄清,反而更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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