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萬維讀者為首頁 廣告服務 技術服務 聯繫我們 關於萬維
簡體 繁體 手機版
分類廣告
版主:奇異恩典
萬維讀者網 > 彩虹之約 > 跟帖
如果嫌表達神權不夠,自然會有更極端的表達方式。不是嗎?
送交者: repentant 2019月08月26日21:37:54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回  答: 對鬱金香的否定會加上兩個唯獨,唯獨自己,唯獨自由意志labri 於 2019-08-26 21:27:58
無內容
0%(0)
0%(0)
  神權已經概括了一切,不可能更極端了 /無內容 - labri 08/26/19 (86)
    把惡歸因神權定意所為,應該更神權。如神定意亞當墮落。  /無內容 - repentant 08/26/19 (95)
          聖經表達的預定 - YeSuShiZhu 08/27/19 (71)
標  題 (必選項):
內  容 (選填項):
實用資訊
回國機票$360起 | 商務艙省$200 | 全球最佳航空公司出爐:海航獲五星
海外華人福利!在線看陳建斌《三叉戟》熱血歸回 豪情築夢 高清免費看 無地區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