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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奇異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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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人的邏輯看來,這兩者是不相容的。
送交者: 誠之 2009月04月08日08:21:12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回  答: 神預定萬事,但人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誠之 於 2009-04-08 05:42:49
但是,其奧秘(人的理性無法完全理解的)在於:人是按上帝的形象被造的;人是上帝形象的複本(復製品)。

人(按照神的形象)被造的目的,是要代表上帝在這個可見的宇宙中作王——
人是這個宇宙的僕人王(Servant King,vassal);他的任務是聽命順服於宇宙終極的王(suzerain),完成上帝交付他的使命——看守(保護)祂的王國,生養眾多,治理大地,榮耀上帝。

如果他通過那個考驗,並且完成這些任務,就可以在永恆中享受上帝要賜給他的永遠的福樂——永遠與神同住,享受祂的同在,以神為樂。

要完成這個任務,人必須善用其自由意志,順服上帝。

可惜,代表全人類的亞當並沒有通過這個考試。

最終,必須靠耶穌基督來完成這個考試。祂代表了所有在祂裡面的人,完成了這個考試。

所有信靠祂的人,就可以在祂裡面,享受神的賜福,享受神永遠的同在。

在基督里的人,有基督榮耀的同在,靠着祂所差來的、內住在信徒裡面的聖靈的幫助,可以善用基督所賜給他們的自由意志(與亞當的自由意志不完全相同,因為這是基督寶血換來的特別的榮耀所保守的自由意志),在各方面(包括婚姻)繼續完成基督的工作,也就是完成神在創世以前就預定要藉著基督(以及在基督里的人)要完成的工作。

所以,基督的婚姻既是神安排決定的,也是基督徒自己的自由意志所選擇的。

兩者並不矛盾,不相衝突。當然,這是神啟示的*奧秘*,是人“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若不是神的啟示,人不可能想得出來的,也是人的理性所無法接納的。

要接納這樣的奧秘、這樣的矛盾,只能靠我們把自己的理性降服在神的啟示之下,別無他法。

願神賜福於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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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替你補充一句:所以在“自大的人”的眼裡,...  /無內容 - 誠之 04/08/09 (235)
        真的自在?  /無內容 - j9 04/08/09 (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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