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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nngzh 2020月05月30日18:00:28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回 答: 保羅並沒有說可以吃祭偶像之物,違反耶路撒冷大會決議 由 weak 於 2020-05-30 17:56:11 |
1Co 10:27 倘有一個不信的人請你們赴席,你們若願意去,凡擺在你們面前的,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什麽話。
1Co 10:28 若有人對你們說:「這是獻過祭的物」,就要為那告訴你們的人,並為良心的緣故不吃。 1Co 10:29 我說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我這自由為什麽被別人的良心論斷呢? 1Co 10:30 我若謝恩而吃,為什麽因我謝恩的物被人毀謗呢? 1Co 10:31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麽,都要為榮耀神而行。 1Co 10:32 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神的教會,你們都不要使他跌倒; 1Co 10:33 就好像我凡事都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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