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论点表示我们一定要传福音﹐而人们的永恒命运则系于我们是否传福音。所以﹐当主在一个夜间对保罗说﹕ “不要怕﹐只管讲﹐不要闭口。有我与你同在﹐必没有人下手害你﹐因为在这城里我有许多的百姓。”(徒18:9-10)那时﹐保罗并没有下结论说﹐不管他是否停留在那里传福音﹐那些属乎神的 “许多的百姓”都会得救。相反地﹐ “保罗在那里住了一年零六个月﹐将神的道教训他们”(徒18:11)——这是保罗三次的宣道之旅中﹐除了以弗所之外﹐他所停留在各城巿中时间最长的。当保罗得知神在哥林多城有许多选民之时﹐他停留了很长的时间﹐在那里传道﹐为要使那些选民可以得救﹗保罗很清楚﹐除非有人传福音﹐否则别人就无法得救﹕
“然而﹐人未曾信祂﹐怎能求祂呢﹖未曾听见祂﹐怎能信祂呢﹖没有传道的﹐怎能听见呢……可见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罗10:14, 17)
难道保罗在去一个城巿之前﹐就已知道谁是蒙神拣选以至于得救的人﹐而谁又不是蒙拣选的人吗﹖不﹐他不知道。神不会预先向我们显明这样的事。然而﹐当人们一但信靠基督﹐我们就能够有信心地说﹐神早先就已经拣选他们得著救恩。这正是保罗对帖撒罗尼迦教会的人所下的结论﹔他说﹐他知道神拣选了他们﹐因为当他传福音给他们时﹐福音带著能力和充足的信心降临在他们中间﹕ “被神所爱的弟兄啊﹐我知道你们是蒙拣选的﹔因为我们的福音传到你们那里﹐不独在乎言语﹐也在乎权能和圣灵﹐并充足的信心。”(帖前1:4-5)保罗不但没有说﹐无论他做了什么都不会有任何作用﹐或是不管他传道与否﹐神的选民都会得救﹔反之﹐保罗承受了生命中无比的艰难﹐为的是要将福音带给那些神所拣选的人。在他充满苦难的一生结束时﹐他说﹕
“所以我为选民凡事忍耐﹐叫他们也可以得著那在基督耶稣里的救恩﹐和永远的荣耀。”(提后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