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是政治手段下的犧牲者,卻恰恰成就了神的旨意:替死贖罪的成就。
這讓那些不談政治的基督徒情何以堪?耶穌對抗非單是宗教團體,也是一政治實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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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聖殿的祭司體系,是直接管治猶太人的主要團體。因為猶太人是生來就是猶太教的教徒(今天的說法),他們生活起居都跟從律法,而教導和督責的責任,都落在祭司集團當中。羅馬皇帝也給祭司團體一定的管治權力,一般小案件,他們有權審理。(只要不涉及死人,刑罰不超過杖打四十,不必上報。)所以,當時的猶太教並非單是宗教團體,也是一政治實體。
(約十一46-48)這段經文很清楚記述當時猶太教權力份子的擔憂,他們擔心羅馬人來奪回他們的土地和管治權!(不是否定耶穌的神跡或道理出錯。)最後,他們討論如何處理這個失勢的局面,得到一個建議:「內中有一個人,名叫該亞法,本年作大祭司,對他們說:『你們不知道什麼。獨不想一個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國滅亡,就是你們的益處。』他這話不是出於自己,是因他本年作大祭司,所以預言耶穌將要替這一國死;也不但替這一國死,並要將神四散的子民都聚集歸一。」(約十一49-52)原來這位大祭司的預言,誤中了耶穌的計劃,但實際上,他們擔心的是如何保護自己的政權。結果很明顯了:「從那日起,他們就商議要殺耶穌。」(約十一53)這樣就牽起殺機,最後把無罪的耶穌推上十字架。耶穌成為政治手段下的犧牲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