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的聖者說話,是受到了聖靈的感動。當這些話語賜給他們的時候,上帝並沒有任憑他們靠自己的理解、智慧、心思和記憶來加以安排、處理並講說出來;他們乃是在聖靈的工作下,被聖靈所掌控、驅使和背負,以至於講說、傳達並寫下了所有的話,也僅僅是所有那些交付他們的話,包括一點一畫的每個細節。就他們所要表達的知識內容而言,他們的表達從未自己發明過任何詞彙,只是表述自己所領受到的詞語。雖然他們在選擇用詞時,使用了自己的頭腦和理解力(正因為如此,才在其表述風格上產生差異),但因為他們受到了如此的引領,所以他們所使用的詞語,不是出於自己,而是上帝直接提供給他們的。不僅他們所教導的教義是真理的話語,即真理本身,而且他們用以教導的詞語,也是真理的話語,都是出於上帝自己。因此,雖然在聖經的寫作過程中,上帝使用了合適的器皿,允許他們在領受和表述這些話語時,有與其心思和言語相一致的貢獻,就是當上帝的聲音臨到先知時,他們的表述與他們當時的心靈狀態一致;然而,成文話語的每一個字都是神聖的,就像剛從上帝那裡發出的聲音,或是祂正在藉先知的口對我們講話,所以這些話語本身、以及對我們而言,都具有同樣的神聖權柄。”——歐文,《論聖經的神聖起源》,卷16,第305頁。